在「行銷」領域創業(上):為什麼網站創業家一起走上了這條路?

昨天在一個日報《Orange County Register》的網站上看到一則非常小的新聞,關於一間小公司,在加州看到小公司的新聞很常見,但這間小公司顯然很可憐,到現在還沒有半家報導過,只有這麼一間小報報導,他們還很高興的告訴全世界全加州第三大的報紙來報導他們了!

這間小公司叫做「Social Spin」,它是一間專門做「網路行銷」的公司,這種公司沒什麼了不起,了不起的是這間公司「組成」的過程──

這篇報導號稱,他們是一群「在facebook上面認識的朋友」所合組的公司,原本並不住在同一個城市。但,為了合組一間公司,這一群大男生,竟然跑到南加州鳥不生蛋的地方,租了一間雙層獨棟房子,全部的人都住在裡面。為了組成這間公司,他們必須被逼著與家人分開、與女朋友分開,只有其中一位,被允許攜帶他的「狗狗」一起來。這些人來到這裡,過著像「和尚」般的生活,一起提供社群行銷的服務!

一開始,這個點子是由一位25歲、真正正在做社群行銷的顧問的人開始的,他住在遙遠的芝加哥,我猜大概是他想搬到加州來擴展生意,他就開始在facebook上面問一問,找到了另一位更年輕的23歲住在德州的好友,好友正在創業,他邀請說,要不要來做一點點社群行銷,順便一邊繼續創你自己的業?然後,又有另一位很會寫部落格的,也跟著加入了,有的則是從前曾經合作過的業主,也對社群行銷有興趣,跳下來一起做。他們從前或許有碰過社群行銷,或許沒有;重要的是,從前是獨立個體,現在全部在一起,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現在,這件事已成大噱頭,他們準備與電視談,找他們來拍一部reality show影集!

最有趣的是,在組成這間「社群行銷」公司以前,他們號稱,並不是真的在做網路行銷的。有人說,他們原本都是網路創業家,「我們只是普通的人,都有一個點子,以及一個夢想。」只是,創業這邊還沒醞釀出來,一邊看到有朋友在facebook上面號召要搬到加州來成立一間「Social Spin」,於是他們就決定搬到這邊,和他們一起工作!

換句話說,「社群行銷」只是一個大家共同謀生的方法,但其實這一群人被關在這邊,還是可以做自己的點子──這是我所理解的Social Spin。而,這樣鋪陳這麼一間社群行銷公司也有一個好處:由於他們是四方找來的「英雄好漢」,每一位個性鮮明,平常做自己的事,但住在一起,聯絡很方便,所以也可以「一起」處理案子,「一起」賺些外快。而這故事就算不能上電視,也一直都會是網路人好奇的話題,譬如他們形容,這群「和尚」每天早上9:00整,就得在早餐桌旁邊「集合」!一邊烤土司,一邊開會,旁邊有一塊大白板,大家分派工作,就自己去做了。為了讓大家隨時可以討論兼開會,所有的地點都有「白板」,當然,最重要的是,平常的時候,每個人窩在自己房間兼辦公室,努力的進行這24小時的超累人社群行銷經營。

這個案例,重點在,「創業家」轉任「社群行銷」,這個轉變──

這,正是從去年開始,在台灣網路界四處都看到的情形,尤其是在facebook起飛之後,原本,在這個網路上,很多新創公司在不同領域奮鬥,但現在大多走上了「行銷」。「行銷」其實仍然是在創業,公司都在,但,從前大家一起在「網路業」,現在,大家都一起來到了「廣告業」

這不完全是「surprise」!許多網站賴以存活的,本來就都是「廣告」,廣告主本來就是繼使用者之後,大家都開始愈來愈熟悉的一塊族群。從前網站的第一桶金本來要來自於其他大廠的「行銷預算」,但,大家萬萬沒想到的是,從前是讓廣告主下單的「媒體」,現在,媒體做不成,網路創業家反而變成了「行銷人」

同一個產業,不同的兩邊--

去年曾經寫過一篇關於「擴增實境」(AR)的文章,那時候一嘆,「單單Always一個產品,廠商在2008年於各媒體所下的廣告就高達6100萬美元,其中『網路廣告』只佔了200萬美元,只有區區3%……但,雖然寶鹼只投了200萬美元,這200萬美元(台幣6500萬)已夠做一個超大型的網路專案,用上所有的技術。」當時就感嘆,為何網站們一定要想辦法打開網友的錢包呢?只要寶鹼今天高興,給你個200萬,不必200萬美元,只要200萬台幣就好,你不必去做青年貸款了,申請青年貸款不會讓你再得到下一筆青年貸款(最好也不要),但,你還可能因為好好悶頭幹了寶鹼一案,下一次連賓士汽車、甚至公家機關都跑來找你做案子了!

話是沒錯,但,一旦走上這條路,讓網路創業家終於初賺到一點點錢,卻,也馬上看到了下一個「瓶頸」──

畢竟,從創業的角度來看,「行銷」並不是未來的大機會,只是因為預算的分配的關係,讓它「看起來」是個機會。大家知道,相較於其他所有產業,廣告或公關產業的產值其實是相對微小的,然後再看看雖然全球有嚇死人大的廣告公司在裡面如鯊魚游來游去,然後裡面和大家一樣的中中小小的公司更多,且,最重要的是,一直以來,極少有「小公司」突然變「大公司」,甚至裡面的知名高手也都只是大公司之間跳來跳去,不常創業;一間小型廣告公司去得到創投去投資3000萬、而後在五年內上市上櫃達到10億規模的可能性?被賣掉的可能性?比從前的「網站公司」還要小!小到幾乎看不到!

可是,接案會「走火入魔」!忘了自己的初衷!為何,大家一起走上了這條路,一起「走火入魔」了?

這原因是,大家有一個「直覺」,畢竟,這不是大家第一次想做行銷這一塊,但,當初開網站的時候,常常碰壁,怎麼都無法讓企業的預算下在自己身上!而今天,之所以又「突然有機會」走上這條路,就會看到,嗯,這一次,一定代表著什麼大事在後面,2009年開始的這批機會,應該「後面」有一些其他的還沒看見的意義存在才對

什麼意思?

以自己為例,一直很喜歡寫部落格,早在兩年前,自己的部落格寫得有些成績後,就開始試圖「接案」。當時還在上班,有些公司寄信給我,要向我請教網路之事,如果是企業行號,我就會詢問對方,你們有沒有興趣「經營部落格」?那個時候我只是單純想賺點外快,也很快開出了價碼──我幫你寫部落格,每天都寫,每個月要給我3萬元台幣!那時候我是這樣算的:一篇1000字,總共30篇,每字才1元!那時我的策略是,一開始我自己寫,但接了一兩個客戶就應該很快就可以成立一支「寫手兵團」,此寫手非彼寫手,這是自己養的一批「in house寫手」讓企業不必外包給其他部落客寫推薦文,而是自行創作、自行寫作,一間企業包給我們寫部落格,我們一次就簽一年、兩年,一直寫下去,寫到永遠,就像寫Mr.6部落格一樣……。現在回想起來,還好,當初沒有一家企業丟案子給我們!不然後來可能因為接案累得要死,又找不到替代寫手,對文字的熱情可能很快就耗盡了。

有趣的是,那時候我完全不知道,為什麼我所提出的這個「自己開一個部落格」,是如此的無法讓企業提起興趣?我還這樣傻傻的四處要提供這個「幫人寫部落格」的服務,直到大約一年多前,我才有一個機會去接觸到真正的「直客」,以及幾位廣告、公關公司的人,他們告訴我們一句話,完整的句子我忘記了,大約是說:

「你們這些搞網路的,就喜歡想一些奇奇怪怪的業務,這些並不是企業需要的。」他們說。

然後還補上一句,大概是禮貌修飾用的:「他們……沒這麼『先進』啦!」

說「先進」是恭維,真正的意思是,我們想了一些完全不是企業需求的東西,我們並沒有幫企業「解決問題」!對企業來說,開一個部落格的真正好處在哪裡?他們如果安排了1500萬預算在這檔活動上,單單電視廣告的製作與播放就花掉了1300萬,只剩200萬他們還可以運用在入口網站加部落格寫手的行銷活動,等到自己開一個部落格慢慢紅起來可能已經run了好幾檔活動掉了,還不一定會紅哩!就算長久來看,企業也知道不可能永遠委外做這個部落格,我們永遠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萬一你不做了怎麼辦?他們怎麼接手?」換句話說,當時的網路人所提給企業的行銷idea,不但沒有打中企業的行銷「需求」,反而還為企業製造更多「麻煩」

企業要頭殼壞去,才會接受我的部落格提案!後來,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案子了。

不過,當時我們卻聽見了一點,牢牢的記著了──「網路人,就是有奇奇怪怪的先進idea。」

這一點,就是網路人的力量,行銷其實是一門艱深的行業,和網路產業絕對不同,有一些行銷高手,到了四、五十歲,非常受業界所敬重,此門道不是一般能去取代的,但,就是因為行銷是一門如此艱深的學問,因此,沒有一個行銷人是完美的,沒有一個行銷人的經驗是360度完完全全什麼都能做的!而這時候,已經沉浸在網路裡十年以上的網路玩家或創業家,有一個天生的優點──緊緊抓著網路最「新」

網路最「新」,同樣也不是一般人所能立刻就抓到重點的,以Graph API來看,它的未來是什麼意思?以現在最新的Groupon相關網站,它看起來是個網站?對於行銷而言是什麼意義?LBS打卡活動呢,也是一個被創投投資的網站FourSquare的成績,可是台北市FourSquare並不熱門,那它的意義在哪裡?

以上都還沒有發生,也因此還沒有創造需求。坦白說,如果「可口可樂」要等到現在大家都知道要做facebook粉絲專頁才來猛搞,它也不會在瞬間買下那兩個人,現在做到幾百萬的驚人粉絲總數──有一塊行銷預算,是非常值得撥給一群網路人,去玩一些非常、非常、非常創新的行銷手法的。

這些行銷手法,現今已經存在,卻只是在「國外」存在而已,可能它只露出一個小小的線頭,平常人只能看案例說話,你卻已經從這些早在國外發生過的事,猜到了案例下面可能即將發生的事,這時候,率先設計了業界從未看過的最新型態的行銷活動

有趣的是,這些「新東西」,雖然它的「規模」,沒有像關鍵字廣告之於陳列式廣告這麼大的革命意義,但它們會像雨後春筍一般,不斷的冒出來……為什麼?因為facebook已經成為繼Google之後的第二間被大受看好的靠DIY廣告賺錢的大平台,在Web 2.0大家都看「Freemium」向網友收錢的模式,現在即將玩到了一段落,接下來,許多大網站會用各式各樣的方式幫廣告主創造新的廣告、宣傳、行銷方式。

而,當我們還沒有大網站的時候,我們永遠可以跟著這些網站,做出讓客戶「嚇一跳」的新型行銷package。這是我們的「優勢」。傳統的行銷可以運用工具來創造出很厲害的行銷事件,但對於「最新的工具」卻會需要至少半年的「學習期」,而只有少數真的很跟得上的網路人,可以在紐約時報推出DIY廣告的第一天、早在iPad發表的第一天、早在Quora還沒被facebook學進去的那一刻,就已經開始在「佈局」,應該怎麼為廣告主製造出一個package?

這就是網路人可以為行銷做的事!想像:facebook其實早在三年前在海外就夠紅了,2008年在我這邊便曾經寫過郁辛學姐早在2008年就做出了一個漂亮的facebook app,現在果然也成功的做出了我的貼紙My Stickers等等系列行銷工具,讓廣告主與行銷人都愛不釋手。而,早在2009年年初,大家在台北都還沒看到facebook的時候,有幾個網路人已經開始悄悄的下facebook廣告,用它極低的CPC取得了極大曝光與點擊………。

而這篇文章的中下集已經寫好,請期待!

現在,再回到這篇文章一開始提到的那間「Social Spin」,那間由好幾個創業家共同組成的行銷團隊。

我們看到「Social Spin」,也希望有一個類似「Social Spin」的小圈圈,不需要成立什麼,只要互相幫忙就好。其實「它」早已默默存在,只是我們自己有點忙,有些朋友,認識或不認識的,有的熟有的不太熟,都已經在做facebook相關的行銷顧問服務,由於久未聯絡,不知道怎麼再聯繫上,以及最佳的聯絡窗口為何?若您目前沒有很忙,無論認不認識,可否填以下這個表單………。

網路真好玩,網路真的還會再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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