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獲利,參考直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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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日子來隨著「Web 2.0」這個字開始被討論,許多人開頭第一句話劈頭就問:「Web 2.0產業哪裡可以賺錢?」而主題的第一個子問題也常衝著部落格而來:「部落格產業的獲利機制在哪裡?」 

網路界的人本來就對「賺錢」這兩個字很敏感、對銅臭味排斥,但以創投的觀點來看,從網路上找尋利潤不只圖利於其旗下投資,而可以活絡整個產業,一個要長久的事業一定要有獲利模式,一個長久的產業一定要有錢在裡面滾。對於身在網路之外的那些有錢、有勢、有權的產業人士所問的這個「部落格賺不賺錢」的關鍵問題,可雍關部落格在他心中的生與死,為了要維持對方心中那個網路小小孩所剩餘的一點點呼吸,網友碰到這種問題建議要回答得非常、非常謹慎。 

前陣子再次被一個資深朋友問起「部落格怎麼賺錢」的問題,我突然靈光乍現,脫口而出:「我覺得,部落格就像直銷一樣。」 

這句話可讓朋友當場嚇到,以為我有新想法欲將「多層次傳銷」(MLM)運用到部落格裡面。1990年代已有許許多多將直銷系統導入網路的慘痛失敗經驗,最出名的應該就是AllAdvantage.com,只要下載一個桌面軟體看廣告就可以賺錢,上線(推薦人)還可抽成;還有直銷式搜尋引擎,只要天天使用它搜尋網路點擊就可以賺錢,上線(推薦人)也可抽成,這些網路直銷天天在GetPaidForum聊天室GPT聊天室Big Board裡熱烈討論著,但每個帶有直銷概念的網站後來皆問題百出,廣告商也無法支付龐大的使用者族群,頭重腳輕,通通跌翻。最近則又出現了修改過的觀念如Gatis Internet公司的「免費iPod」等(非MLM),掀起一陣風潮,後續情形仍待觀察。 

但我將部落格可能收費機制比喻成直銷,並不是在強調網路直銷號稱的「使用者可以拿錢」,而是「使用者付費」。這裡的「使用者」指的是誰呢? 

一般人以為,直銷公司(如新、安麗等)的主要收入來源為那些「倒霉的被推銷的親朋好友」?錯!其實最大收入來源,恰恰來自這些四處推銷產品的「直銷商」,因為他們自己本身絕對就是全世界上最忠誠的消費者、使用者、愛用者,願意付出和一般商場不成比例的價錢,去購買(號稱比較優良的)商品。 

一般人士對部落格世界也有同樣的偏見,死板的認為部落格的潛在消費者在於讀者,由於讀者早已習慣看免費內容,內容要轉貼實在太容易等等理由,它似乎一直「不能向讀者收費」,因而無法成為真正成熟到自成商業的網路新媒體。也就是說,把部落格和「舊媒體」相比,同樣可以放廣告,卻不能收會員費(subscription fee),除非廣告可以收得比較多,不然怎麼取代舊媒體?因為它無法取代舊媒體,所以整個部落格界對於投資客來說都完全沒有價值了,而部落格提供商(BSP)的未來大概也挶限了,因為它們不可能從這些「窮部落客」賺到什麼錢。 

然而,「重度使用者情願付費」的硬道理永遠存在,假如我們要說部落格為人類商業「創造」了什麼,我要說,它為這世界創造了一個新的一群非常熱情的潛在消費者,那就是部落格的作者、部落客、部落格主、部落長、博客。這個「新媒體」的產業架構已經和舊媒體全然不同了,就好像直銷和傳統生意不同。部落格挾著Web 2.0精神,強調整個大系統讓每個平民的作品都可以被看到、被分享,但他們面對的,是幾千萬相同性質的其他部落客的競爭,在這人海之中,他們永遠希望想辦法讓自己的部落格更棒、更好、更獨特、更展現他們自己、更人氣興旺。 

所以,一個產業已經悄悄興起,叫做blog tool,部落格工具,提供給部落客使用。我將部落格工具又分成三種: 

第一種,「顯示型」的部落客工具:比如MySpace的青少年使用者,可以將一些酷酷的遊戲、音樂、照片、笑話,有的是隨機random在他們的部落格裡顯示,還有提供給一般部落客放在部落格裡widget如影像方面的StickamSlide,互動類的Gabblycbox,還有各式各樣的月曆、Tag相關、RSS相關,強調的是讓部落客可以「顯示」一些東西給他的讀者看,大部份的部落客工具皆屬於第一種,而這一種部落客工具由於非常競爭,一定得做得很特殊、很特殊,而且有感染性,才可以開始收費,或者得經由設計得更複雜一點的affiliate program來獲利。 

第二種,「分析型」的部落客工具,是讓比較高深的部落客們可以去「分析」自己的部落格的流量、讀者使用習慣、行銷效果的,而Google在這部份早已展現它的野心,於近兩年內買了一連串UrchinMeasureMap等公司,推出了Google Analytics,它的內容包括各項一般部落客不會用到的市調分析工具,目前這塊市場也很競爭,而Google顯然永遠都不會收費的情況下,除非做得比Google Analytics還高深(而且還要有部落客願買單),不然這一種依然無法收費或獲利。 

第三種,「收集型」的部落客工具,譬如PubSub,還有Kapow,則可幫助部落客去分析與收集資料、找到圖片,並加強部落客所寫作、攝影、錄製影像的即時內容。這一類的部落客工具或許是目前最有潛在商機的藍海市場。全球只要找到一萬名最頂級、最職業的部落客使用者,或許就可以享受躺著收錢的樂趣。 

第四種,「其他型」的部落客工具,也就是將部落格延伸到其它的使用工具(如手機)上面,譬如Widsets.com,目標使用者同樣是這些對自己部落格非常熱情的重度部落客。此類的部落客工具也同樣蘊含大量商機。 

朋友聽完,覺得蠻有道理。我再接再厲,以這樣的思維擴張到整個Web 2.0去。也就是針對那些享受著Web 2.0精神的所有「平民製作者」收費,當然前提是一定要可以幫助他們在這茫茫網海中提升他們的能見度、知名度。這樣的思維比如說和「維基」精神就衝突得非常厲害,裡頭相互矛盾的邏輯要如何解開,還需要智者的創意。而這樣的收費機制,看起來似乎對所謂的「部落格精神」或「Web 2.0精神」是相杵逆的?並不完全會。因為基本上它還是免費的,人們可以自由的貼文,但這些部落格的工具,卻可以讓部落客或所有創意家們,寫得更好、照得更好、版面設計得更漂亮,然後可以把自己更快的展現給全世界的人。對整個Web 2.0界來說,這是對內容的提升,所有的付費者皆不是出於被脅迫,而是自廂情願的。 

對創投來說,這樣的收費機制也很有趣的地方在於,第一,它終於讓Web 2.0概念公司開始賺錢了。第二,它突然間造出Web 2.0大產業中的許多新機會,讓小公司可以推翻大公司。 

所以,還是那句老話:一個產業有這麼一群熱情的創意家、有幫助他們成功並他賺自也賺錢的平台、工具商、有創投的資金,也有龐大的潛在觀眾,網路界真的還有很多可以去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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