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ger Shadowing讓博客從「一人品牌」到「二人影子」?

今天是三月五日星期四,離台北只有一小時飛機的菲律賓,正在舉辦一場別開生面的部落格大聚會。這聚會有多大?不只是幾小時的「殺米那」(seminar),還是一個晚餐的抓住他的胃就抓住他的心的公關活動,更不是什麼遊戲還是記者會。菲律賓這邊辦的一場活動叫「Island Cove Adventure」,竟然是一場全天活動,即將發生在……今天

根據CNET在菲律賓的專欄作家Joey Alarilla形容,這場活動是由菲國入口網站「Yehey」和Island Cove大飯店兼主題樂園所共同舉辦,據這裡說,這個度假旅館距大馬尼拉市區只要45分鐘,就可以享有類似地中海的海景和島嶼風情。這次,一共37位部落客,不,他們改叫「探險型博客」(bloggerventurers),今天會想辦法向公司請假,來到這邊玩一整天的遊戲。他們隻字未提這些遊戲會玩什麼,只說會測試他們的「速度」與「技巧」(speed and skill),而且暗示會有很多水、很多陽光,我想從明天開始(今天大概會玩得太累),我們可以看到許多菲律賓部落客的文章會出來,至少,一張又一張美美的、歡樂的照片是少不了!我想這些部落客應該還蠻過癮的。

曾經我覺得,做部落客在網路上寫寫文章,有點名氣,有些讀者,也因此有了類似這樣的參與行銷活動的「福利」,是很好。

但有天,我有了另一層深刻的領悟──在這一天我沒寫部落格,小試了「睡到自然醒」,目標不大,只是睡到八點而已,結果我的鬧鐘忘了關,所以四點還是照樣響了,響到五點,那個備用鬧鐘也響了,響到六點,躺在床上,開始全身煩躁,於是,我還是起床了。

起床了後,由於我那天已決定「不寫」,所以…起床上網四處瞧瞧後,接著要做什麼?我開始回email,早上六點多,Gmail大概有兩頁都是「白」的代表沒回,一篇一篇回了以後,我一篇一篇寫了四小時,寫到十點才結束。

嚇死了,寫信這麼累!

原來,寫信也是這麼費力的事,不亞於寫兩篇部落格文章。

原來,當我用盡力氣寫了部落格文章,那,就沒有心情與時間去好好的「寫信」。

以此類推,想到這些信與這些說話,還有這些朋友們,我多久沒有去關心他們、寫信給他們?於是我開始有些認識與覺悟,這些關心不是一個「對不起我沒回信」或熱情的幾個驚嘆號、一聲祝賀就可以代表的。那天早上,我於是體會了──維持一個產量大的「部落格」,原來,是要拿「某些東西」來「換」的

損失是有的,而且損失還無法估計。其中之一,就是這些信件:早上寫部落格,晚上就會想部落格;當你天天想部落格,就沒辦法去想email。Email裡的那些信變成拖著我走路的累贅,我把所有時間花在看前面,後面就草草解決;每次我以為「解決」了信件,其實「NO」,它們,以昨天早上的實驗證明,可是要花四個小時時間才寫得完的,若用心回、用心交流,絕不會比花在寫部落格的時間還少。所以,這樣類推,我有多久沒有用心去交流了呢?

我發現,這件事,也就是寫一個部落格然後處理它所帶來的後續的一切一切,似乎已經不是「一個人」可以做的事了--

曾有一陣子,我在演講中插入一段「設計對白」,讓一個虛設的人問道哇Mr.6我好羨慕你,我好希望也成為「部落客」?真的有人這樣問。而從小我就是那種你說我功課好,我會搖搖手說我很爛,然後被人家罵假仙虛偽的那種標準的「好學生」,當我聽到有人羨慕的來尋求「如何打造『部落格』」,聽到那四個字,前面那個很不順耳的動詞,我永遠是幾乎本能的斬釘截鐵否認,「不,我的部落格不怎樣。」揮揮手掌,好像太陽不可能從西邊出來這麼確定,那種聲勢常常把對方都嚇一跳,然後表情怪異,我也表情怪異,尷尬的停在那邊。

後來必須承認,嗯,的確,我好像已經有了一個「部落格」,現在在名片上一看到「Mr.6」大家就知道是我來了。這是一個「品牌」。這「個人品牌」有個特色,就是由於它是跟著「個人」,有些權益受著特別的保護。有些個人品牌聘有經紀人,或許自由度就沒這麼高,甚至被經紀人註冊走。「個人品牌」完全是自己可做決定的。而「個人品牌」的另一個好處是,因為它是和一個人掛在一起,所以看到它,就想到一個「人」,這個人有聲音、有長相、有個性,甚至還有你和他互動的印象,所以它是很個人化的,通常看到logo還會順便想到這個「人」,整體印象也不會只限於logo還會有很多複雜的、很好記的東西。這是人類大腦的本能。

網路很奇妙,歷史上或許還沒有其他人有過「個人品牌」,所謂「品牌」是一家企業、公司、組織、物品給人家的印象,通常這印象的意思就是,一樣東西蓋上這個標誌,立即賦與這個商品某種「價值」,讓它或許可以賣貴一倍、二倍,以LV、Armani的層級就是翻了十倍、二十倍。所以大家都想要有一個「品牌」,這樣就容易辨識,所有的商品排排站在一起,看到就不必多說話,就知道那是什麼意思。但,在演講中插入的這段對話,最後卻是由我告訴那個虛設的人:「個人品牌有什麼用?可以吃嗎?有錢賺嗎?」

或許,我還沒學會怎麼運用個人品牌來賺吃賺喝的,或許,「個人品牌」這件事還太新潮了一些,沒有一些穩定的前例可以讓我們來追尋。但,我在賺吃賺喝的之前,我至少有了一個發現,那就是──「個人品牌」前面應該加一個「一」字,個人品牌,成為「一個人品牌」。愈往「個人品牌」的路上走去,這個「一」就愈強,但當那個「一」像滲出的橘子水愈來愈明顯、愈來愈明顯,它就像一把「刀」,整個刺在那個「個人品牌」上面

我看著那37位部落客,我想,菲律賓上網人口比這裡還少,應該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37個人,就是37個個人品牌。無論是多小的部落格,都是一個「個人品牌」。

37個,孤拎拎的個人品牌。自己玩一個星期四,接下來呢?

現在,我好想好想脫離這個品牌!

品牌,要幹什麼!

品牌是公司專屬的,品牌與品牌之間,產生了排擠效應。儘管這是一個「個人品牌」,其他的品牌也會開始與這個品牌視為競爭,至少也是不能忽視的一股力量,所以一旦有了「個人品牌」,想要和其他也有鮮明品牌的有所合作,會發現是愈來愈困難;而有了個人品牌在頭上後,除非隱名埋姓,不然只要對方的品牌夠sense,通常是不會隨便接受。接下來,個人品牌對一些人來說,偶爾產生一種「造作」的感覺。這可能無可避免的,人就是人,名字就是名字,將一個太過個人的東西做在名片上,總是脫不了「自戀」的既有印象,這時候真的白口莫辯。所以,雖然「個人品牌」有了辨識度,但大家辨識了以後,不見得是站在中間、認識而已,往往會加入一些偏喜愛,或偏討厭的狀況。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個人品牌是孤單的。它不成一間公司,它永遠是要一個人的。

我突然想到,以上,就是最好的理由,來勸一個人,不要走上這條路!

不過,我想這條路還是會有很多人有興趣的。更多的是已經在這條路上走著的,也碰到與我同樣的困境與問題。

這時候,我想到一件事──

如果每個部落客,不只是他一人,而是有一個「影子」呢?

不是「一個人品牌」,而是「二個影子」?

現在,我們終於可以來談談什麼叫「博客影子」--

國外有一個字叫「Job Shadowing」,也就是將學生提早送到職場,讓他好像「影子」一樣跟著某個職位的人士一直跟在旁邊,有的是跟著報社的記者跑一天,有的是跟著醫院的工作人員忙進忙出,有的是跟IT業者,「影子計畫」的好處是讓這些年輕人先嘗嘗身為這些工作的感覺。

部落客們,也可以有一個「影子計畫」,它能讓每個想踏入部落客這個領域的,都有機會一嘗這個感覺,或許,先早知道裡面的甘苦,最重要的是有機會二人互相幫忙。最後,影子有影子的想法,原來的那個人也有原來的那個人的想法;一個對外,一個對內;久而久之,影子慢慢浮現,個人品牌慢慢消退,這樣的合作或許是很有意思的。

於是,新的部落客繼續享受從一個「素人」變一個「小名人」的快感,我則想找「影子」。

這,只是初步的想法,你說影子是個「助理」也好,是一個「分身」也好,是「徒弟」還是「繼承人」都好。沒有聘雇,沒有責任,完全的對等關係……。

我也好奇想知道,有沒有其他的blogger,也和我一樣想找尋「影子」?

有沒有人想當「其他部落客」的「影子」,從這邊開始看看網路寫作怎麼做,至少,交了一個好朋友?

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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