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警局開設「命案網站」,拿真實CSI調查報告促全民幫忙解案

「CSI犯罪現場」是大家都蠻愛看的電視劇,每一集其實流程千篇一律的,先將一個犯罪的現場、事實講出來,我們心中漾起一種很懸疑的感覺,一邊亂猜,一邊看警官們巧妙的推理、測試,和好幾個嫌疑犯互動,最後十分鐘,案情急轉直下,嫌犯被抓起來、承認犯案,觀眾大呼過癮!CSI系列節目的大紅,說明了一件事:電視劇或許根本不必包裝成什麼故事,不必有什麼帥氣的偶像主角或複雜的三角戀情,只要「犯罪現場」本身就已經夠好看了。

那,How about真正的犯罪現場?

昨天,多倫多警察局宣布正式開了一個新的子網站「Homocide Squad」(殺人事件小組),在我看來,就是巧妙的利用了人們愛看「CSI犯罪現場」的心態,來幫助社會一些事情。這個網站裡,除了每個警察局都喜歡放在線上的「通輯犯名單」以及「近期治安數據」之,恐怖的是,還會把「殺人案件」也直接放到上面,這些案件,都將事情始末講得很清楚,包括屍體是何時發現的,報案者是誰,目擊者是誰,猜測幾點幾分發生的,幾點幾分被發現的,目前有誰被約談,筆錄又是如何…聽說還會視情況公佈監視器的畫面等等。

目前多倫多警局想先試試網友反應,因此先上傳了50個案子,打算繼續再增加到「幾百個案子」。

這50案包括最近正在調查中的,譬如最新的案子是編號「46」號的,一位31歲華裔女性命案,根據這裡的解釋,是發生在2008年的九月二日(三個多月前),大約在下午6:32,警察局接獲報案,緊急趕到多倫多某某地址的一棟公寓的406號房,當他們抵達現場時,有一位男性告訴警方,他剛下班,回到他與女友同居的住處,當時大約是6:30(報案的前二分鐘),發現他的女友已經在住處身亡!警方衝入屋內,發現一具女性的屍體,法醫驗傷後證明為身體多處遭到刺傷而死。而案發的那段期間,這名女性正準備租出這間公寓,因此許多人曾經前來看過房子,警方一一過濾後,目前仍然無法找到兇嫌。除了這個資料外,警方在網路上還公佈了這棟公寓的長相,以及被害人的照片。

另外,有些案子則是陳年的舊案,歷經多年都破不了案,譬如,編號「5號」的雙屍命案,發生在1973年的4月26日深夜(當時我還沒出生),到了27日早晨大約7:30am,一位18歲的男子(現在都已經53歲了)在上學途中經過一個空地,看到兩位女孩倒臥血泊中,他連忙衝到隔壁的工廠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到現場後,很快的發現兩位女孩的身份,她們的年齡都是17歲。法醫發現,兩人皆被槍殺,兇手使用38釐米手槍,射擊被害人頭部,手段兇殘。經過再進一步追查,警方發現這兩位女孩是要好的朋友,在前一晚相約外出買東西,先在其中一位女孩住處集合後,於7:30pm外出,她們搭公車到一個附近的商場,在那邊待了兩小時左右,然後再搭公車到某一路上的簡餐店喝飲料,目擊者指出她們在晚上10:45仍坐在餐廳裡,但沒人看到她們出去,以及用什麼方式出去。警方說,屍體被發現的地點離餐館不遠,且當天晚上附近居民皆表示半夜曾聽到很大聲的槍響。針對此命案,多倫多警方除了在網路上放了故事,還公佈了三張現場的空照圖(黑白)ㄅ,以及一張地圖,還有在事發幾日後在附近空地發現丟棄的兇器38釐米手槍的照片……。

OK,我頭皮發麻,毛骨悚然的,把上面兩篇案件大約翻譯一下,只想讓各位感受一下,警方把這案情整個披露出來的細節,以及閱讀這些細節,給讀者的感受如何?我可想像,如果這些案件是發生在我居住的城市,被這樣細節的披露出來,或許我一定會去看一看這些故事,然後想想,當時我在哪裡?說不定我會發現,我就在現場的隔壁,然後或許我告訴當時同行的朋友,同行的朋友說不定想到,他看到了什麼可疑的人?

多倫多警方就是需要這個。當大家都來看這些案件,一起幫忙想想,說不定,案情就會有所突破?然後,下方有一個表格,線民可以告訴警方,你看到了什麼?可以成為秘密證人。

你說,這種事是否入侵個人隱私,尤其是被害人?但,顯然被害人的母親們非常喜歡這個網站,因為這個網站的許多案子都是「懸案」,有的或許已有嫌疑犯,但在苦無證據之下,只能讓他們消遙法外。死馬當活馬醫,現在只能指望這個網站,引來各方的CSI迷,看看能否帶來一些關鍵的看法與情報。

據說,這個網站的設計的另一重點,是讓警官們很容易就可以上傳一個新的case,上傳一個新的案子只要20分鐘就夠。

或許各地的警局都可以試試這招。

創業家也可來想想,還有什麼不容易解決的事情,可以請來全民幫忙解決?如果可以像這樣寫出來,寫成故事,引來大家觀看,大家可以一起幫你解決!還有怎樣的話題,夠辣、夠有趣,可以做成這樣的網站,吸引全民的幫助呢?

4 comments

  1. 雖然#1所說的 不無可能 也極有可能
    但是也有可能 上網去留下訊息的
    是當年的兇手也說不定
    殺人兇手 都有種變態的心理
    尤其是聯續凶殺案的兇手更是如此
    他們視這些他們所犯下的凶殺案為一種成就
    就好像他們再創造一種藝術一樣
    而且人都有種莫名的優越感
    當他們發現 別人為了自己所創造的案件所苦 他們就會覺得得意
    而且當人們發現 自己的事情正在被熱烈的討論甚至關注時
    當事人往往都會被人們在討論自己的這件事情 所吸引住

  2. 思想不軌的人會不會藉著這些資料擬定更完善的計畫?
    真正的兇手會不會藉著些資料,將所有相關證據清除得更徹底,逃脫嫌疑?
    回應這網站的消息不會誤導調查方向嗎?
    這該視為正式辦案手法,還是最後手段?

    是他們想得不夠徹底,還是我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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