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我對「女王」的支持與《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支持

今早時間趕,只能速速寫一篇百味雜陳的感想文。

一個月前,美國傳出一個女性媒體人出來開政治類新聞共筆部落格,她叫做Tina Brown,今年55歲,之前是《New Yorker》知名編輯。她剛剛開設的新部落格叫「The Daily Beast」(如上圖),嚴格一點來說,Daily Beast應該算是新聞入口網站,但這種網站剛開始著重的都不是新聞,而是找來一些新聞業者共同作「共筆部落格」,如同她在新聞稿寫到的,這個「Daily Beast」希望提供讀者一個「閱讀新聞的眼鏡」,為平凡的新聞增添一些些的感動,一些些的感覺(sensation)。

這,不就是當今美國第五大部落格「Huffington Post」已經正在做的事嗎,它也是由一位女性資深媒體人Arianna Huffington於三年多前所創立,現在提到「Huffington」大名,就是政治新聞的不二人選,這個部落格差點準備上納斯達克股市了!而這次美國總統大選,更讓HuffPost流量從今年六月到十月再次成長整整一倍之多,雖然「The Daily Beast」目前剛起步, 與天王相比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但現在選舉熱過,大家已「認識它」,會繼續記得它,我們可繼續看到美國女性資深媒體人在政界中繼續帶有一席影響力,從Daily Beast的創立,我們可看到一件事──一個新聞記者,原本是沒有這麼呼風喚雨的能力,他以一個部落格,開啟了他的影響力,以及後面的康莊仕途。

從這邊,再回來看看台灣的兩性暢銷作家兼知名部落客「女王」。女王因為廠商招待日本旅遊,在時裝店拍照而遭網友痛批新聞見此)。我的想法如下──

以一個網友、一個讀者的角色來看女王,幾次和女王見面,第一次是她的主持人,第二次是共同的來賓;第一次她蠻紅的,第二次她更紅,現在又更紅,容我含蓄的說,與其他赫赫有名的各行各業的大人物同台過,沒有一位比女王還親切的。這是很難的事情,因為當你得到這麼多的注目,又有這麼多人找你說話,期待你的眼神,期待你的回應,要怎麼去照顧這麼多人,還保持心情愉快且完整的一個人?從女王這邊,我感覺到她真的是非常的努力、非常的努力在達到這個平衡。每次分享什麼議題,她也是非常的誠心的在分享她寫部落格、寫書、上節目…一路從沒沒無名到有名的過程。

而女王這次的風波,從某角度來看,也是女王力求親民的方式之一,她想以行動告訴大家,她也是愛玩的,也是很搞笑的,也是很不顧形象的!

你說,這樣做對不對,有這麼嚴重嗎?但女王會被這樣落井下石,這樣拿來作文章,其實也在網友的預料之中了,我已經在網路上常不小心看到關於女王的閒言閒語,我看完後,心裡常想,如果大家視女王為準備變B咖的知名人物,為何不去大家批評同樣在節目上的「何雨玟」,要去批評女王?如果大家視女王為話題人物,為何不去批評「小甜甜」,要去批評女王?如果大家視女王為兩性作家,為何不去批評「吳淡如」,要去批評女王?

當然以上所有公眾人物都有被批評,但,網友評那些公眾人物哪敢這麼亂說一通的,網友「唸」其他公眾人物絕不是像那種我所看到的婆婆媽媽型的碎碎念念,似乎女王的一舉一動,大家都要特別關切,這種關切是帶著酸味的,帶著過度的吹毛求疵的,大家在找尋的,是女王的任何一點的「漏洞」。

WHY?

答案很簡單:女王就是他們,女王曾經就是他們。女王只是一個平常的人,她是最近才紅的,但吳淡如不是,何雨玟不是,小甜甜不是,所有的藝人都好「遠」,只有女王在旁邊,她照樣的參加平常的活動,照樣的與任何人親切的招呼,她的email住址就擺在上方,你寄過去收到她回信,不會是她的經紀人的客套回信……她是「平民的女王」,她書賣的非常好、紅得非常快

這些碎碎念念,都發生在上班時間,我常覺得震憾,每天忙得要死,到底這些人的時間是怎麼來的?他們都不上班嗎?

最後,我的暫時結論是──大家都想當女王

如果你不承認,那就是在潛意識裡。她上節目,每次都這麼美麗、得體,她在書本裡,講得這麼鏗鏘有聲,她在你面前,簡直就溫暖到你的心裡。大家都想當女王。

我是這樣想的:

既然,大家不想上班,那,與其去寫文章討論女王在日本拍照是對還是錯,不如就自己來寫文章、重新整頓一下那個不怎麼有調性的部落格,重新掀開那個「我只把網誌當日常記錄」、「不想像別人這麼努力寫部落格」…這種自己騙自己的理由,來寫一篇真正的部落格文章吧!

批評別人,只是暫時的得到快感;批評別人又得到迴響,只是暫時的解脫。過了幾年,還是要回到辛苦的生活。還是現在就立志解脫它吧!

小學都有學過作文,不是嗎?

會碎碎念,也可以寫吧?

來到本文重點。這個星期六,記得撥一點時間出來,來《部落客也能賺大錢》新書分享座談

時間在這個星期六(11月8日)下午2:30 PM,地點是誠品信義店三樓,主角不是我,而是吾友于文強,他正是最近剛出版的新書《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作者。

說到于文強這個「奇人」,應來談談幾年前剛寫部落格與他認識的經過。首先,他說他不想取藝名,那,我也不勉「強」。記得第一次與「強哥」見面是在古亭站附近,他當下就告訴我,他覺得,「部落格只是另一種的homepage。」根本沒有什麼!這句話,讓我驚得差點把手上的湯匙摔掉了,從此我就很看好這個人,畢竟,唯有用這種霸氣來看世界,才能幹出一番前所未有的大事。而于文強平日經營EmailCash,後來的百萬部落客另文見此)果然為他做出一塊成就,現在,他出書了,當天目前至少已有貴婦奈奈、小王子等blogger會出現,我自己因早已安排的例行事無法去。

這本書由于文強所出,也不令人訝異。Wendell一直是Mr.6這個部落格有始以來辨識度最高的留言者之一,有時他看到網友耍白爛,在那邊批判賺錢不對、創投坑人…這位強哥總是在留言欄直接就「表態」:「賺錢最大」,這是主流的聲音,這種聲音是不會常常出現在網路的圈子裡的,強哥把它講了出來,這次更在書中簡單的告訴你:「部落客也能賺大錢」。

注意的是,此書中不只有「賺錢」,賺錢背後的基本盤還是流量、人氣、知名度…等等,但是要「賺錢」,也才能讓以上的東西不至於只是「只紅一首歌的明星」(one-hit wonder),可以成為所謂「永續經營」的部落客。所以文強在這100條必做的事之中的第一章,就是「001.寫部落格賺錢是非常具有正當性的」,提到「越來越多的企業花錢在做部落格行銷,但是大多數的部落客並不知道,身為企業廣告主的我有時十分懷疑,台灣的網友愛寫部落格,無形的默默的介紹許多產品,卻沒有得到相對的實質回饋,是不是可以有改進的空間。」于文強在書中為讀者直接的點出,部落格所處的地方,會是一條已經有需求、已完整的產業鍊,供需皆有;供,是這麼多自動積氣的部落客,而「需」,是在拎著錢等著付錢的企業廣告主。有了這個東西,再加上部落客保持引頸呼吸的姿勢,繼續的往至少1%的全民上網人口邁進,甚至到了5%,它就有美國的水準了,可以繼續的以人生唯一的事業而營運下去了,而且,是百分之百自己的企業。

如果你還喜歡部落格這種東西,想永續下去,先向強哥學學他心目中的部落格賺錢術。「想認識劉德華?只要方法對了,沒有不可能」,若憑作者新書簽書者,可跟作者掛號「部落格健診」,將會收到作者神祕「部落格火紅處方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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