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達我對「女王」的支持與《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支持
今早時間趕,只能速速寫一篇百味雜陳的感想文。
一個月前,美國傳出一個女性媒體人出來開政治類新聞共筆部落格,她叫做Tina Brown,今年55歲,之前是《New Yorker》知名編輯。她剛剛開設的新部落格叫「The Daily Beast」(如上圖),嚴格一點來說,Daily Beast應該算是新聞入口網站,但這種網站剛開始著重的都不是新聞,而是找來一些新聞業者共同作「共筆部落格」,如同她在新聞稿寫到的,這個「Daily Beast」希望提供讀者一個「閱讀新聞的眼鏡」,為平凡的新聞增添一些些的感動,一些些的感覺(sensation)。
這,不就是當今美國第五大部落格「Huffington Post」已經正在做的事嗎,它也是由一位女性資深媒體人Arianna Huffington於三年多前所創立,現在提到「Huffington」大名,就是政治新聞的不二人選,這個部落格差點準備上納斯達克股市了!而這次美國總統大選,更讓HuffPost流量從今年六月到十月再次成長整整一倍之多,雖然「The Daily Beast」目前剛起步, 與天王相比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但現在選舉熱過,大家已「認識它」,會繼續記得它,我們可繼續看到美國女性資深媒體人在政界中繼續帶有一席影響力,從Daily Beast的創立,我們可看到一件事──一個新聞記者,原本是沒有這麼呼風喚雨的能力,他以一個部落格,開啟了他的影響力,以及後面的康莊仕途。
從這邊,再回來看看台灣的兩性暢銷作家兼知名部落客「女王」。女王因為廠商招待日本旅遊,在時裝店拍照而遭網友痛批(新聞見此)。我的想法如下──
以一個網友、一個讀者的角色來看女王,幾次和女王見面,第一次是她的主持人,第二次是共同的來賓;第一次她蠻紅的,第二次她更紅,現在又更紅,容我含蓄的說,與其他赫赫有名的各行各業的大人物同台過,沒有一位比女王還親切的。這是很難的事情,因為當你得到這麼多的注目,又有這麼多人找你說話,期待你的眼神,期待你的回應,要怎麼去照顧這麼多人,還保持心情愉快且完整的一個人?從女王這邊,我感覺到她真的是非常的努力、非常的努力在達到這個平衡。每次分享什麼議題,她也是非常的誠心的在分享她寫部落格、寫書、上節目…一路從沒沒無名到有名的過程。
而女王這次的風波,從某角度來看,也是女王力求親民的方式之一,她想以行動告訴大家,她也是愛玩的,也是很搞笑的,也是很不顧形象的!
你說,這樣做對不對,有這麼嚴重嗎?但女王會被這樣落井下石,這樣拿來作文章,其實也在網友的預料之中了,我已經在網路上常不小心看到關於女王的閒言閒語,我看完後,心裡常想,如果大家視女王為準備變B咖的知名人物,為何不去大家批評同樣在節目上的「何雨玟」,要去批評女王?如果大家視女王為話題人物,為何不去批評「小甜甜」,要去批評女王?如果大家視女王為兩性作家,為何不去批評「吳淡如」,要去批評女王?
當然以上所有公眾人物都有被批評,但,網友評那些公眾人物哪敢這麼亂說一通的,網友「唸」其他公眾人物絕不是像那種我所看到的婆婆媽媽型的碎碎念念,似乎女王的一舉一動,大家都要特別關切,這種關切是帶著酸味的,帶著過度的吹毛求疵的,大家在找尋的,是女王的任何一點的「漏洞」。
WHY?
答案很簡單:女王就是他們,女王曾經就是他們。女王只是一個平常的人,她是最近才紅的,但吳淡如不是,何雨玟不是,小甜甜不是,所有的藝人都好「遠」,只有女王在旁邊,她照樣的參加平常的活動,照樣的與任何人親切的招呼,她的email住址就擺在上方,你寄過去收到她回信,不會是她的經紀人的客套回信……她是「平民的女王」,她書賣的非常好、紅得非常快。
這些碎碎念念,都發生在上班時間,我常覺得震憾,每天忙得要死,到底這些人的時間是怎麼來的?他們都不上班嗎?
最後,我的暫時結論是──大家都想當女王。
如果你不承認,那就是在潛意識裡。她上節目,每次都這麼美麗、得體,她在書本裡,講得這麼鏗鏘有聲,她在你面前,簡直就溫暖到你的心裡。大家都想當女王。
我是這樣想的:
既然,大家不想上班,那,與其去寫文章討論女王在日本拍照是對還是錯,不如就自己來寫文章、重新整頓一下那個不怎麼有調性的部落格,重新掀開那個「我只把網誌當日常記錄」、「不想像別人這麼努力寫部落格」…這種自己騙自己的理由,來寫一篇真正的部落格文章吧!
批評別人,只是暫時的得到快感;批評別人又得到迴響,只是暫時的解脫。過了幾年,還是要回到辛苦的生活。還是現在就立志解脫它吧!
小學都有學過作文,不是嗎?
會碎碎念,也可以寫吧?
來到本文重點。這個星期六,記得撥一點時間出來,來《部落客也能賺大錢》新書分享座談。
時間在這個星期六(11月8日)下午2:30 PM,地點是誠品信義店三樓,主角不是我,而是吾友于文強,他正是最近剛出版的新書《部落客也能賺大錢》的作者。
說到于文強這個「奇人」,應來談談幾年前剛寫部落格與他認識的經過。首先,他說他不想取藝名,那,我也不勉「強」。記得第一次與「強哥」見面是在古亭站附近,他當下就告訴我,他覺得,「部落格只是另一種的homepage。」根本沒有什麼!這句話,讓我驚得差點把手上的湯匙摔掉了,從此我就很看好這個人,畢竟,唯有用這種霸氣來看世界,才能幹出一番前所未有的大事。而于文強平日經營EmailCash,後來的百萬部落客(另文見此)果然為他做出一塊成就,現在,他出書了,當天目前至少已有貴婦奈奈、小王子等blogger會出現,我自己因早已安排的例行事無法去。
這本書由于文強所出,也不令人訝異。Wendell一直是Mr.6這個部落格有始以來辨識度最高的留言者之一,有時他看到網友耍白爛,在那邊批判賺錢不對、創投坑人…這位強哥總是在留言欄直接就「表態」:「賺錢最大」,這是主流的聲音,這種聲音是不會常常出現在網路的圈子裡的,強哥把它講了出來,這次更在書中簡單的告訴你:「部落客也能賺大錢」。
注意的是,此書中不只有「賺錢」,賺錢背後的基本盤還是流量、人氣、知名度…等等,但是要「賺錢」,也才能讓以上的東西不至於只是「只紅一首歌的明星」(one-hit wonder),可以成為所謂「永續經營」的部落客。所以文強在這100條必做的事之中的第一章,就是「001.寫部落格賺錢是非常具有正當性的」,提到「越來越多的企業花錢在做部落格行銷,但是大多數的部落客並不知道,身為企業廣告主的我有時十分懷疑,台灣的網友愛寫部落格,無形的默默的介紹許多產品,卻沒有得到相對的實質回饋,是不是可以有改進的空間。」于文強在書中為讀者直接的點出,部落格所處的地方,會是一條已經有需求、已完整的產業鍊,供需皆有;供,是這麼多自動積氣的部落客,而「需」,是在拎著錢等著付錢的企業廣告主。有了這個東西,再加上部落客保持引頸呼吸的姿勢,繼續的往至少1%的全民上網人口邁進,甚至到了5%,它就有美國的水準了,可以繼續的以人生唯一的事業而營運下去了,而且,是百分之百自己的企業。
如果你還喜歡部落格這種東西,想永續下去,先向強哥學學他心目中的部落格賺錢術。「想認識劉德華?只要方法對了,沒有不可能」,若憑作者新書簽書者,可跟作者掛號「部落格健診」,將會收到作者神祕「部落格火紅處方箋」。
我最討厭客套的,虛假,奉承
余先生不是這種人 這是本好書
我有寫了一篇關於Web2.0網站賺錢的
http://plog.ipobar.com/xavier
因為我相信 賺錢為上 不會賺錢的網站
你說再好都沒人相信
寫的好
我看不出來 “遭網友痛批”這篇
有提到任何反對部落客賺錢的事
他強調的是 “失格的旅人” 或 “失格的部落客”
既以成為半公眾人物 文章可見度高
就應該愛惜羽毛 更不能帶頭當失格的旅人
女王自己也認錯 我覺得也很好
人難免犯錯 知錯能改 善莫大焉
進步國家很多是基於人性本善
所以認為大家會自律
台灣人反應快 但也常常自以為聰明
卻可能付出更大的代價
有空請大家去參觀 背包客論壇 多了解失格的旅人是怎麼一回事
對事不對人,我也覺得女王失格了,一個公眾人物應有其社會責任,今天我只看到某大部落客在為女王做消毒動作,還扯出人都有其人性的黑暗面,來幫女王開脫,真正有用的應是對整件事做客觀評估,該罵就罵,該讚就讚,不然格主部落格公信和影響力,也會越來越差.
非常不欣賞的偏頗文 在我看來只是同行間互相包庇 不問對錯的行為
還刻薄的說別人的部落格 “沒什麼調性”
「Huffington Post」的流量.我用google trend 查了一下.大約有整個無名小站的60%..太可怕了.這樣止排第五名喔
那前四大blog到底是什麼怪物??
對於一個想紅的人 負面消息也是比沒有消息來的好 這下爽到女王了
Mr.6的部落格讀者中暗藏許多國內的網路高手,我希望大家週六若有空的話能來現場一起討論這個話題,當天還有文字類的三大天后貴婦奈奈、艾瑪、女王(如果少拍幾張照片 飛機來得及的話 哈哈),大方的分享他們的賺錢經驗,關於我書中內容我就不多談,希望大家會喜歡,總之本書的目的是希望刺激台灣的部落格圈,能激起更多部落客站出來分食這塊經濟。
負面消息也能讓人紅,的確, 女王本身的行為不對,她自己也出面道歉了,重點不是在如何經營部落格賺錢,由此篇文章導出這一點,我倒是訝異 Mr.6 的看法。這個社會本來就存在很多批判,不好的觀念需要被修正,本身也喜歡女王的一些文章,但是文章歸文章,事情的對錯大家都知道,只是大眾傳播力量大,很容易造成扭曲的觀點。所以說,由負面消息來變紅的話,個人是不敢苟同的,除了賺錢之外,還有很多事情是應該要有所為而有所不為…
感覺他想走台灣版的芙蓉姊姊模式
剛剛去查了一下資料.原來Huffington Post已經是第一名.真是震撼!
特別寫了篇文…搞不好部落客賺大錢沒那麼複雜
http://yesfx-global-invest.blogspot.com/2008/11/web-20.html
我覺得女王拍照事件被批是很正常一件事,
因為她公然做了不好的示範.
如果因為她是女王公然做壞事還受到大家的喝采,
那社會才真的是病了.
基本上, 公然做了壞事被批的不會只是名人,
沒沒無名的人也會因為這樣一夕爆紅,
例如有人把虐待動物的過程貼上網, 結果招來網友圍剿.
若說照片以外的事,
女王選擇以兩性的議題來作為她的部落格主題,
會有人對她有不好的意見原本就是正常的事,
因為兩性議題本來就不太可能寫出大家都認同的觀點,
寫再好總是有人會反對.
這是選擇這類議題的人自己應有的認知.
女王應該也有這樣的認知,
否則一般人早就把部落格關了.
如果怕被批,
那就不要寫那一類的主題,
做像”彎彎”那樣的網誌,
就比較不會受到批評了.
這是篇專業不足,同行包庇文,不過我對這本書倒是覺得不錯。不過也不能不說六先生行銷這篇文章,是因為內容也有提到。
奉勸六先生別失去一個人是非判斷曲直能力,女王都認錯砍文了,想必也自認有不對之處,人最重要是懂得反省,大家還會給機會的。
另外有關部落客賺錢的方式,
我並不反對部落客用部落格賺錢,
可是看來看去賺錢的模式好像就只有幾種:
1. 作家
2. 推銷員(愛寫開箱文或試用報告)
3. 放廣告
4. 賣東西
好像賺錢的模式還是很有限.
把部落格當作一般的網站來經營不知道會怎樣
比如說美食部落格結合交友網站,約團去吃一攤。
這樣應該可以賺團費
旅遊部落格可以出團去旅行,賺團費。
開箱文部落格可以團購 (為啥一定要團購,只有一個人看到開箱文跑去買不是也該給點意思嗎?)
分析部落格可以賺名聲,增加演講、出書的機會。
創業家部落格可以把讀者帶到自己開發的網站試試看。
都沒賺到的話,就說是記錄了一段回憶好了。
PS: 講到Blog紀錄回憶,有個點子,做一個工具讓部落客可以打包他的文章成WORD檔或其他檔案方式,讓寫的文章可以變成回憶,或是做成一本書。
Mr.6這篇文章確實有失水準,拿部落格議題偷渡其他議題。對事不對人,女王在日本做的事情就是錯的,更不說她是公眾人物。不能因為她「人很親切」,裝裝可愛就合理化錯誤的作為。
至於「大家都想做女王」,我覺得不如說是公眾人物本來就會被大家拿放大鏡檢視,跟想不想做女王無關。
以上幾位留言批評 Mr.6這篇文章的人未免太失格了吧
這是六先生的地盤 紀錄他的論點 他的看法
他認真的揭露許多聽聞
尤其許多來自台灣以外的網路訊息及現象
造福許多不熟悉外國語言的網友
你們看了這麼久 這麼多
搞不好還沒點”Google提供的廣告”就閃了
真不知道你們怎麼想的 看到有和你想法不同的文章
竟然留言說他沒水準
我真是對你們表達萬般的……
wj/6fu/6
我想能夠寫部落格或持續寫而且每貼都要擠出東西來是一見不容易的事.能夠持續努力這樣做的人都該被拍拍手.值得鼓勵.不管是女王也好,格主也好,每一個耕耘的部落客.都有他閃閃發亮的一面.我常常想寫或持續擠出什麼東西,但老是流入半途而廢的狀態.想想有多少人和我一樣呢?但是每個人的特質和堅持均有不同.所以我只能說,看到自己的不能堅持的事對那些能一直持續寫部落格的網友們.敬上我崇高的敬意.
哇哈~!Tina的留言還真絕,看似是在挺Mr.6,實際上卻是在反諷本篇文章…呃,希望我沒會錯意…
呃 我的文章被刪了嗎?
究竟是不能批評? 還是….文章沒有存進來(我記得是存進來了)?
如果是前者….. 我會很失望的….
講什麼都可以~
但別拖別人下水~
你講到~何雨玟.小甜甜.吳淡如.~幹麻勒~
她們得罪你嗎~?
其實我覺得Mr.6這篇文章只是很懂得利用女王這次新聞,以置入性行銷法放入標題,而我也相信以女王的知名度,加上Mr.6本身的觀點也很容易讓這篇文章成功行銷新書座談會,只是稱揚女王行徑的論點非常糟糕,讓我原本很欣賞你的觀點整個落到負100分,以後我也不再來觀賞,你繼續消費女王,並行銷你自己吧!
Mr.6您一直给我想當好的形象
為今天您竟為女王的行徑”狡辯”
錯就是錯!!
您這麼大了
竟然用”女王親切”或”大家都想當女王”來合理化這樣的行為
真是令我不可思議
親切又怎麼樣?親切就不受法律規範?親切怎麼定義?
您真應該好好思考思考
回復您以前的水準
我是這次事件當事人 PTT日本旅遊版版主aaaleopard
看完了這篇文章 有幾件事我想說清楚
1.我是男的 不是女的 所以我沒打算當女王
我也沒有什麼本錢當女王
2.我在銀行上班 我有正職 我對於靠部落格賺錢完全沒有興趣
也沒必要炒新聞
3.版主真的瞭解這次爭議的過程嗎? 這次的重點是放在”失格的旅人”
事情發生經過在下列網址 請自行參閱
偷拍悄悄地拍就好了 拍完之後還要私下酸店員 非常不可取
http://blog.xuite.net/aaaleopard/feel/20542347
4.女王對於危機處理的能力不足 不是一直刪文就可以解決問題
也不是一直剪貼道歉文字 可以解決問題
難道版主你不知道今天女王偷拍人家的商品 在日本是犯法的嗎?
所以在日本多數店家是禁止拍照的
5.每個人有每個人支持的立場 但是我希望請不要模糊這次事件的焦點
我並沒有刻意刁難 我只是在陳述事實
身為公眾人物 的確要能接受被人家拿放大鏡拿檢視
否則就不要當公眾人物了
PTT日本旅遊版版主 aaaleopard
我是女王啦,于文強給我看你的文章
呵呵,沒想到你會寫我,實在太受寵若驚了!
其實我還好,我還蠻開心經過這件事學習到一點教訓
因為我真的做錯示範,也瞭解到身為公眾人物必須做好榜樣
(老實說我還很不習慣被稱公眾人物啦)
所以學到經驗以後真的要多加留意以免做錯事情
我也瞭解那位日本旅遊版主的心意,畢竟我們出國都是代表著台灣人
我知道他是真的善意的想提醒我
所有對我的批評其實我並不會難過或生氣,我把它當做學習的機會
我都把它當作正面的能量,要讓自己更努力、更進步的動力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當我?我想很多人是不瞭解
如果想當女王的話可以試試看,當你一天只能睡五小時,每天電話響不停、只能趁半夜才能寫作,不用刻意減肥因為一天可能只能坐下來好好吃一餐半年可以瘦五公斤、大部分的時候只能在坐計程車的時候吃御飯團喝咖啡果腹、演講多到常在高鐵上睡著,每天一打開信箱有50封以上工作要處理、100封網友寫信要你回,走在路上被指指點點,隨時都要跟路人讀者聊天不能不理人,回到家要經營blog至少五小時以上,你不能得罪人否則人家說你小氣,你和氣待人又有人說你裝大方…我沒有助理沒有經紀人我一點也不大牌,我每天凌晨才睡幾乎都是昏倒狀,早上九點又被電話吵醒…
更慘的是,很多人是等著看你跌倒後,再趁機踹你一腳。
但是,我還是很愛我的工作。而且我是天性樂觀的傻B,我都不會覺得別人要害我要討厭我。就算以前有人寫文章罵我,但我真的後來把他當我的好朋友還常一起出來吃飯喝酒。(這是真的)
阿唷,不小心寫了太多,雖然壓力大,但這就是必要付出的一部份。
我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我也會化阻力為助力。繼續努力。
或許這就是身為知名部落客、作家和公眾人物必須學習的課題。
(還是很不適應人家說我紅或稱我公眾人物耶)
謝謝你的鼓勵阿!(擁抱)
很抱歉做了不良示範造成這樣的話題,女王我會改進,繼續努力的!
雖然出國還是半夜四點還要趕稿等待天亮的爆肝女王
要靠人氣賺錢,就要有社會責任。多少成名的公眾人物,是幾天幾夜沒睡覺的專業。
要賺什麼錢,就要過什麼樣的日子。
不用說自己多苦來討可憐!怎不說這樣賺了多少錢!
喜歡來這個部落格看網路趨勢新知,這方面你資訊很多,
但你對時事的評論真的是,很糟,糟透了,
理由不贅述了,上面幾位網友都有寫了,
發表這個留言只是想讓你知道,這方面你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想不想當女王跟這次事件一點關係也沒有..
當然也跟裡面提到的一堆演藝人員沒關係,何必牽拖別人下水
有訂過北海道民宿就知道了,對台灣旅客是越來越嚴格
今天討論的是失格旅人,尤其是有點知名度的人更應該以身作則
親切可以失格嗎? 努力可以失格嗎?
重點是這些失格的行為影響到了其他的旅人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從來也沒有人在批評女王這次行為的文章裡提到部落客賺錢是錯的…
更是不應該包闢這樣的行為,還說是司法迫害,ㄟ…說是別人也想當女王….
女王承認錯了,只要肯改進,她還是女王. 你呢?
能做到如此「盲目相挺」其實也不簡單
在下實在佩服~
今天女王被批評後勇於認錯.
我希望她以後更要有公眾人物的認知.
畢竟大家是不會給公眾人物太多次的機會的.
至於六先生, 人家作錯事就算了.
你還幫作錯事的人辯護. 不是罪加一等嗎?
尤其扯吳淡如, 小甜甜也不知道為什麼.
難不成這些人作錯事我們就不會批評嗎?
講了也沒用啦~回了一堆說自己會留意~但是不改的還是不改
依然故我
我看也不用道歉了啦
一點道歉的誠意也沒有
等到那一天真的被水果報來挖才會學到教訓
大家今天在意的是你不應該的行為
和你的工作一點關係也沒有
想要出名賺錢就不要在那邊叫辛苦
這是你自己的選擇
更不要到別人的部落格去博取同情
只會更讓人反感
你不只是個失格的旅人
更是失格的部落客
六先生盲目的支援也讓我感到很傻眼
我看到的第一個直覺想法是, 六先生是不是想追女王啊?! 這麼明顯的厚愛偏坦, 不問是非, 太明顯了. 六先生不是失格, 是失魂了, 呵~~~~~
哇好多人留言了
這也算成功的創造曝光率來達成廣告效果嗎哈
女王名言:「你媽把你生得那麼正,不是來給別人糟蹋的!」
想像一下~當我們看一部電影或電視劇或一篇文章, 你會繼續看這部戲或閱讀內容,是因為主角的內心世界或遭遇和你產生共鳴,有時候你會無意識的覺得自己也是這樣的[好人]或[英雄]或[平常人].所以有時候我們會自認為很高尚很了不起.
而當你每次 每次地面對各種不同現實狀況時,不見得你會做得到去選擇對的決定,不見得你會當個好人,時時刻刻+永永遠遠都是一個好人.
以上,只是純粹分享個人心得!
你好丟臉,這麼喜歡女王,喜歡到是非不分?
難道每個做錯事情的都可以以親民這種爛東西呼巄過去?
那阿扁A這麼多錢他也只是親民阿?
支持者在怎麼盲目,也要把是非搞清楚。
而不是以落井下石來形容其他部落客,這是很愚蠢的。
就好像民進黨那些支持阿扁的份子只會把錯怪在馬英九頭上是一樣的!
我不懂以一個觀察者的角度為什麼會寫出這麼不客觀的事情出來。
擺明喪失自己長久以來保持的形象。
真讓人失望。
就像女王事件讓我失望的感覺是一樣的。
買了兩本書,當他部落格的支持這麼久。
才發現他漸漸失去當初的價值觀。
人總是忘記自己本來的心,紅了也就商業了也就明知不可為而為了?
知道不行做的事情也做了,還要說些什麼?
而你也是,在我看來你只是個盲從者,盲目的支持。
卻失去了心中的一把尺。
我只能說不是每個人都想當女王
是每個人都想當個被人盲目支持的女人
真好
人紅是非多
記得看過一本書叫《轉個彎,一樣有路走》,裡面提到小孩子最初的偶像通常是父母。但一旦父母讓這個把他當偶像的小孩失望、破滅的時候,小孩反而可能討厭起父母來,因為期望落空的那種感受衝擊力很大 (同理可延伸至愛情&本篇文章)。
不是說女王的支持者是小孩啦。只是同樣說起來,許多批評的人本來也是女王的粉絲。也許是偶像令他們破滅了吧,所以反應起來特別激動。某些時候對當事人來講不見得是壞事。
但換個角度講,六先生挺的應該是女王做這件事的原始動機「親民」,所以不小心做了不該做的事。但與部落格賺錢這件事連結起來就很沒有相關性,很容易被誤解成同行相挺。
我也是本站的忠實讀者,經常看到不少批評性質的回應。不過我相信六先生在對於時事的評論可以多些感性與細膩。因為”人”這件事與網路科技不盡相同,是非善惡有其模糊地帶,不適合以直線式的口語進行評論。很容易招來反方意見的攻擊。
如同一個躲當兵的傢伙想紅嘛
我是一個女生
我對女王沒啥特別的感覺
但我也不想當她,這是我的感覺,Mr. 6你不相信就算了
不過說真的我這次很欣賞女王敢做敢當的行為表現
你喜歡她是有理由的,也證明你在這件事情上眼光是正確的
但你自己呢?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有必要這樣是非不分嗎?
竟然還說”有這麼嚴重嗎?”
你知道有多少是非價值和道德就是這樣被扭曲的嗎
對你真的是太失望了
再者,請問一下
我並不想靠布落格賺錢
這樣子對你而言,是否就失去了寫布落格的資格呢?
Mr.6
一直看你的論壇,但今天看見你的此篇,有點感冒。
可能因為你是女王的朋友,所以你說了一些觀點。
同意的,我是何妤玟的朋友。
我也提出我的觀點。
第一,她已經改名多時,你還用舊名字,這有點…
第二,她已經轉型很久,你還提出舊看法,這有點…
應該說,你要消費某人的時候,先更新資訊比較重要,不要又提舊聞,而且,想必你對她應該不熟悉,光憑你得到的資訊,就這樣消費,有點…
我欣賞你,也時常在友人面前提到網路趨勢觀察家,就是你,但若不是我自己清楚她的狀態,光看你的文章,只覺再次撒鹽,何苦呢。
但是,我還是會繼續支持你。
同樣的,昨日參加信義誠品「部落格也能賺大錢」的新書發表會,你和女王的圖像,都有放在活動背板上,有就是說,你們的談話,是具有影響力的,所以,今後的言行,可得審慎。
支持你的網友。
我並不喜歡何妤玟,但是我同意半居人的說法。
我只事想說,你也要用一樣的標準,教你的小孩嗎?
女王之所以是女王,是因為她危機處理的方式,和從善如流。
六先生的ego也不需要這樣盲目吧。看了你的blog那麼久,雖然並不是每一次都同意你的觀點。但是對你還是有一定程度的respect。看到這篇,真是令人失望。
“女王”是誰? 從沒聽過她或他?! 所以依照這篇文章介紹的內容來看, 應該是一堆長期浸在網路的網路族間有名氣的人吧, 我猜!
訂閱六先生網誌有一段時間, 六先生的很多分析的結論我並不認同, 但是他分享分析事情時”切”入的角度, 這點倒是十分欣賞, 是以能不斷繼續欣賞他的..與其說是大作,不如說是他的”內心心路歷程”更來得貼切。
大家若跟我一樣的對女王或六先生不熟悉, 大概就比較不會心中先有定見了吧。六先生此文中並沒偏袒女王, 合理化女王的失格行徑, 只是他沒有直接批評女王如此而已, 同時, 並以同樣標準對比分析其他人的行為及探討為何有人被批評, 有人未被批評, 就這麼簡單。
至於部落客是否能賺錢嘛, 呵呵, 那就看該部落客為何寫部落格囉。為了賺錢而寫blog, 成功率腳趾想也知, 低到不行, 理由簡單, 1. 寫個部落格連小學生都會, 門檻極低, 2. 全世界網民數億, 每個部落客可能又不只一個落格, when & how 不小心看到你的部落格, 看得懂你的文字, 然後又很認真的被部落格吸引, 嘿嘿…自己慢慢想吧!
btw, 我用firefox 並安裝adblock, 基本上我幾乎看不到任何網站的AD, 就算看到我也從沒沒點過, 抱歉啦大家, 未能貢獻你們賺錢的機會啦 XD
我覺得人很好玩,很容易就看到別人犯錯,而且還會得意洋洋的指責對方,
卻從來不想自己是否完美?
我相信對女王來說,發生這件事,也是好事一件,因為她反省而讓自己不同,她讓自己更好了,那其他人呢(?)
這是個多元的社會,有人罵也一定有人挺
敢發言的會有追隨者但也要有等著被批的打算
拋開那些外在的因素直視女王這件事的本質
其實再簡單不過了,偷拍本來就不對,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看完文章跟回應留言之後
發現 “批評”真的很容易!
但要”檢視自己”真的很難~
而且被批評之後還能有”道歉”的勇氣!
當個網路作家真的很辛苦 你們辛苦了….
無論是非對錯 這是你們的版 發表你們自己的言論
卻要招到如此多的攻擊
辛苦了….
要批評別人真的很容易,但在批評前 反省自己的言詞
真的是我們都要學習的
第一次看這個網誌,
第一次聽到”女王”,
看那麼多的評論…..
一篇文章,一個論點,
個人的看法是”每個人的角度不同”
說出自己的看法是個人自由,
只批評別人看法是不入流.
部落客現象在台灣還很罕見。我覺得大家會消費女王,其實有些原因。
一有些人吃飽太閒。見不得別人好,唉,別期待人人都是靈性高度開發的智者。台灣都這樣了更別談被台灣人視為落後的大陸。
二好奇。覺得這人怎麼莫名其妙紅些什麼東西呀?好刺眼!但也有不少人純好奇,又找不到話題可以討論只好拿些網路八卦來談這個人。
三又羨又忌。很多人都有部落格,為什麼只有她紅而不是我呢?(心理不平衡)有寫部落格的都知道,最大的挑戰是持續每周至少擠一篇新文出來。沒靈感不想寫,大部份人都一樣,這可不是什麼簡單任務。
我不認為六號先生是為挺女王而挺女王,更不認為他想追女王(差得遠了...) 而我想對女王說的是,當火紅部落客基本上別人是把您當公眾明星的,況且熱門部落客台灣才幾個人?自然光環都放在您們身上,一舉一動被放大或被岐異解讀當然不好受,然而公眾人物名利雙收的代價莫過於此。如果您和我一樣愛好自由極重隱私,其實可以學學哈林,低調又有名的經營自己的事業。
或許,未來部落客紅的人一多,大眾注意力將被分敵,也許不會某些人一直佔版面或被議論紛紛了。至於拍照,還是要檢討一下,免得破壞台灣人在海外的形象就是了。但其實這種事,可大可小,如果日本當地後來又不追究了,那麼台灣網友再追究下去,有意思嗎?
我沒有替女王講話,我根本跟她不熟,沒必要替她的人品或行為背書。
最根本的原因是,沒人可以替別人作決定或評斷什麼,小時候我們多麼痛恨父母干涉過多,不尊重另一個靈魂的自由意志。可是,長大後我們卻以「我是關心你,所以才批評你」之名去干涉別人,是不是很奇怪??
回到基本面,最好別鐵口直斷或逕自替別人下決定。譬如男女朋友起爭執,忽然聽到一句話:「我是為你好。」在感情的世界裡,每個人都很自私,若有人說:「我是為你好。」這其實是很不負責的說法,因為我們會把自己的觀念加諸在別人身上,為他人決定一些事。但是,再想想,對對方來說,你的方法真的好嗎?你為他決定事情,但是要負責的人卻是他,這是很不公平的,唯有他才能決定什麼是對自己最好。親密如男女朋友都如此了,更何況是彼此不夠熟悉的網友及部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