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者和性侵犯通通被PO上網,是教育,是加害,也是商機?
今天蘋果日報提到一個女大學生因為PO了一個小男生的裸照而被警方約談,問題是,這位小男生只有二個月大,是女生的表弟,報導說,警方說只是根據網路上的位址調查貼圖者動機,請該女大學生來協助釐清案情,以確定不是蓄意散發色情圖片,但這件事和今天的題目蠻有關係,我想到的是,人們對於「被PO上網」的影響力,其實還不是很能丈量。
如果我們可以聽到一個城市裡一天內所有人與人之間的爭執、吵架的話語,其中可能有10%出現了威脅的語言,而在這麼多威脅的語言中,當今最可怕又最有殺傷力的威脅,可能就是──
「我告訴你,我要把它PO上網!」
告訴你,這招可能比報警還要有效。
撂下這句狠話,怒氣沖沖的一甩,保證對方會連忙追上來,麥啦,麥啦,別生氣啦……。
不要PO上網好嗎?
因為「PO上網」太有效,所以真的連警察局也來試試這招,昨天美聯社出了一則報導,得到好多電子媒體發布,紐約警察局將這些酒駕者(在紐約州簡稱為「DWI」,driving while intoxicated)的身份PO上網。
紐約警察會抓狂,導火線是在今年五月底的長假期,有一位警察攔下一個酒駕者,正忙著開單、處理的時候,後面竟又撞過來一個酒駕者,將警察狠狠的撞成重傷,這下子才讓所有人驚覺「實在有點太誇張了」、「酒駕者怎麼多成這樣!」事實上若看數字也可發現,在該城的酒駕者的數字比去年狂昇了6%,該是幹點事的時候了,於是,過整個長假,這個警察局就將109位被抓酒駕者,通通都PO上網,當時還引來這篇報導,和這些永遠洗不掉的相片。
從上面的照片你可看到,除了中間那位外,剩下的,有男,有女,還有亞洲人,其實看起來都不像罪犯。他們都是平常人,只是當天「喝多了點」,被抓到,就被PO上網,接下來這些照片對他們一生所產生的影響將難以想像。值得慶幸的是,看起來這些人的資料似乎是做成圖檔,以現在搜尋引擎的技術是搜不到的,若做成文字檔,以後的負面影響更難以估計了。
警察局一貼上癮,接下來的酒駕者,通通無一倖免的被貼上網,在六月到十月,短短四個月其間,這個紐約警局就已經PO了1400個人的資料,讓1400人蒙羞,讓1400人得到當今最恐怖的懲罰。大概是因為「PO網」太有效,酒駕者終於抓狂,聯合起來請律師抗議告上法庭,到了昨天終於做出裁決:警察敗訴!
現在你去警察局網站看,就只會看到「很抱歉,這頁不存在」背面飄揚著美國國旗,結束了這場試驗。但警察局並不認輸,帶著不甘願的說,他們會等到這些酒駕者真的被定罪,就會將他們PO上網!所以,請繼續鎖定這個網站!
看了這則新聞,你可能會說,「唉呀,美國就是這麼注重人權?」錯,就在2003年曾有另外一則案例,也是執法單位打算將性侵犯人的照片PO上網,而且,是在該犯人已經服刑,被放出來以後,都還要繼續的PO在網路上,讓所有人都要小心,讓鄰居指指點點,讓他永永遠遠找不到工作!據那則報導說,已有35州有這樣做,也是被罪犯上訴法庭,結果,和紐約案例不同的,美國高等法院那次卻判決「此法OK」,性侵犯者的照片就算已服完刑仍可以繼續PO在網上!主要原因是,將性侵罪犯貼上網,其實並不會給他們「多餘的懲罰」,因為他們「已經被懲罰過」了,所以,在法官的認定中,「牢獄之災」的懲罰,是大於「PO在網路上」的。
單單這點,就可以辯論好幾個月了。「PO網」到底影響力有多大。
它可以「教育」尚未犯罪的人的力道有多大?「加害」已經犯罪的人的力道又有多大?難以判斷,所以美國才會出現這樣的分歧。
每一處進步,就會創造又一處商機,網路是可怕的傳聲筒,一但PO上網,什麼事都完了,既然很多人這麼怕「某些事」被PO網,那他們也會想知道、想預測、想丈量每次被PO網的損失與影響力,每個PO網事件所帶來的損失要看他是怎麼PO的、PO以後帶來怎樣迴響、迴響到哪裡去?其實,這些並不是無法計算的,或許可從觀賞人次、發言次數…然後透過好幾個case比較以後計算出一個被傷害值,可以以之提告,目前還沒有人專門提供這樣計算的服務,以致於當被毀謗者想要索賠,甚至警察局想再將酒駕者PO上網,沒有任何的計算可告訴大家,這次PO網的影響力多大。
由於沒有,我們只能想像,哇好可怕。我又覺得,其實好像沒這麼可怕──人們對於「PO上網」的恐懼,主要來自兩點:一、親友會知道這件事。二、未來認識的人會知道這件事。這兩點恐懼其實太被擴大了,看,未來認識的人,就算天天去警察局的官網看,下次面試剛好這個人出現在我們面前,我們大概也不會記得;就算他可能在面試前先查了Google,而且還小心的查,不見得查得到,查到了也不見得會感覺什麼;而當親友們都會知道這件事,連他們甚至也不會記得太久,在資訊超載的世代,既然互聯網可以將資訊這樣廣的散布到每個人的面前,那麼它一定也有很多資訊要散佈,接收資訊者每天也有很多很多的資訊要接受,就算是一則不堪的新聞或照片或什麼,今天看了,明天還有其他的事件,後天還有其他的事件……,很快就會被其他更新的事件給壓過去,被其他的照片給壓過去,被其他的影片給壓過去了。
「PO上網」這件事,大概永遠都會有很高程度的嚇阻功能,這件事可能會繼續在明年、後年被討論,誰能開始分析每一次「PO網」帶來的影響力,不只讓這則烏龍新聞不會再發生,還能幫助很多很多不幸被PO網或極欲想PO網的網路餘毒的「苦主」們。
網路力量強大 是我堅信的
大陆这边有个PO坏男友的网站,给众多遇到不好男友的女士们PO前男友照片跟资料,让每位女士跟认识的男生交往前想查查有无档案在里面,但是这种民间的PO网很容易失去公平性,谁来判定是否坏男友,但都被统统PO上网.感觉人权和个人隐私在网路世界越来越脆弱.
商機?沒看到
3樓的
我和你頗有同感~
說到受害程度,每個人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在廣大的資訊海中不值得一提~
但如果透過某些模式加以渲染廣播~應該很有看頭
我的感覺是:這是一種處罰,效力形同寫悔過書、社區勞動服務一樣的方式。曾經美國加州(我記不得了)警方,將酒駕者輪流在高速公路分隔島、路肩旁去撿拾垃圾,也讓這些已經清醒的酒駕者感受一下,自己身處於高速公路的危險環境中,那種不安、恐懼的感受,看看以後還敢不敢酒駕?
至於把有「罪」之人PO到網站上,還得要「大肆宣導」才能收效,但是效用有「多久」?再看看目前的網站經常流傳一些是是非非的「網路馬路消息」,是不是也是PO到網路上的效用?
曾經在網路上的一則爆料文章:泡麵還是用泡的才安全,千萬別煮泡麵!原因是煮泡麵時,沸水高達100度C,緊接著放進調味包下鍋煮,問題出在調味包有各式的調味品,在高溫下會產生「有害的化學物質」,所以千萬別煮泡麵。
各位可能還「滿相信」這種說法吧!其實各位在滷、燙、紅燒的時候,加入多少調味品,當時溫度是多高,真的有產生「有害的化學物質」嗎?倘若如此真的有產生,那麼也無須擔憂「三聚氫銨」了!
商機在這裡:
http://blog.wendellyu.com/?p=104
商機在這裡。www.nytimes.com/2008/08/03/technology/03essay.html
紐約時報8月份的評論”If You Run a Red Light, Will Everyone Know?”
請勿誤導他人犯罪,基本上網路的確能公開性的做很多事,
不像以前封閉的世界,但這種公開性的,往往是犯罪的,
而且市井小民往往告輸大企業,所以從事網路行為要小心。
只要是負面性的公開,都會有機會讓你挨告,要多注意。
沒有看到文中有提到商機!?
商機?
可將全世界有公信力的網站(政府,警察法院等)
PO 的不良人士資料整合
做個網站,再便宜賣資料給需要的人
如人力公司,大型企業人力部門,徵信社等
或是查詢一次多少錢或點數
給一般人使用
奇奇怪怪的組織大概就很樂意被po上網了吧?
被po一次會覺得羞愧
被po一百次會覺得自豪
這些輕視網路威力甚或變成無法控管之暴力的, 剛好可以看看Mr.6的另一篇
「新加坡版的正妹美女教師偷偷參加比基尼大賽,不料被自己部落格害慘」
http://mr6.cc/?p=2444
兩篇放在一起, 還會覺得「其實好像沒這麼可怕」嗎?
感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