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大戰「網路」,電視仍以「127:26」勝出!

我愈來愈愛看的Silicon Alley Insider,前天引用了Nielsen五月關於影音市場的最新的數字,它透露三個重要數字:

1. 美國人單月平均看電視的總時數為127小時又15分鐘,比去年同期成長了4%

2. 美國人單月平均上網時數為26小時又26分鐘,比去年同期成長了9%

3. 美國人單月觀賞線上影片的總時數:2小時又19分鐘。

Silicon Alley Insider直接的結論就是:哇,比數出來了!127比26!美國人的看電視習慣,原來並沒有被網路所影響!網路上網時間增加中,但電視的總時數也在增加中,穩穩坐著寶座,而上網的時間只有看電視的六分之一,上網看YouTube的時間,更只有看電視的60分之一

我也有其他兩點特殊看法,用詞激烈了點,請不要介意:

一、電視為「王」:單月看了127小時,意思是說,美國人平均一天要看四小時的電視,等於一個月花了五個全天在看電視。以下的詮釋更傳神:我們一個月工作20個工作天,卻也看電視看了15個工作天!會很誇張嗎?看看我們自己不也是這樣嗎!早上起床,一邊打理出門,一邊看電視。中午吃飯時間可能再看了半小時配飯吃,回家再一邊吃晚飯一邊看了一個半小時,洗澡後一邊吃水果再一邊看了一個半小時。如果平日沒看這麼多,那「周末會補回來」,有的人周末睡到十二點,從十二點到晚上十二點,電視就一直開著的。不過,想像一下我們看電視的情境,會發現其實我們都已經習慣「不專心看」。這麼高的觀賞時數就算每年成長4%,其實是在跟我們說「我們愈來愈不專心看電視」,這樣的趨勢,帶來什麼商機呢?

二、網路為「寇」:如Silicon Alley Insider說的,他認為自己花在YouTube的時間,一個月就超過了26小時;甚至如果計算上網時間,我相信許多網路重度使用者,上網的時間肯定是看電視的三~五倍,只要醒著的時間,就要連上網路,我說的沒錯吧?很難想像為何一般民眾的平均值是這麼的低!竟然一個月「只用」26小時的網路,一個月「只看」2小時的YouTube?

我發現,有些朋友本身沒有「養成」上網的「好習慣」,看到我隨身帶著筆記電腦,坐下就拿出電腦,忙著問服務生「這裡有沒有無線上網」……他們的表情是厭惡的。對於「上網」的不理解,許多人已經和「吸煙者」與「不吸煙者」之間的隔閡有點像了,當然上網的重度使用者不會製造「二手煙」,但他們(我們)上網的那天下一字號表情,所散發的一種冷漠感,已經讓身邊的人很不舒服了!

總之,最後的贏家,還是電視。看電視無罪,看電視最大。這個趨勢,可能會是下一年最重要的「網路趨勢」(惱)。

9 comments

  1. 六先生的"網路為寇"感想對於身處因特網世界的重度使用者來說,似乎蠻理所當然的,畢竟127:26的差異巨大到遠超出想像。不過,我個人的觀察是: 如果都把電視與網路視為媒體,那麼網路到目前為止還是有個無法趕上電視的缺點: 影像與聲音的同時播放–而且是真實的人們演出。
    就像你說的,我們看電視很多時候其實是不專心的,但是那些影像或聲音只要是與我們關心的議題連結在一起時,我們的注意力很多時後就自然的轉"台"回到電視上了。
    或許對眾多網路從業同好們來說,這個"習慣"才是真正的挑戰吧!如果我們的目標是要讓這個數字有一天會變成76(TV):77(Internet)。
    還是那句老話: Content is the King!
    說老實話,我也算是半個重度網路用戶了,但是多數的網路內容對我來說不是太淺薄,就是太單調了,很少有哪些網站會讓我每天都要"黏"上一兩個小時的。電視上的HBO,Discovery,或是日劇,台製的偶像劇為什麼都時不時的能夠將我從電腦前面拉回到電視機前呢?
    或許這也是為什麼有眾多的世界級大廠那麼努力的想讓電視也能上網吧?!
    呵呵! 第一次留言,好像有些雜亂….見笑了。

  2.   其實網路跟電視還是有很大的差別:

      要看電視,只要把電視打開就行了,除了轉台以外,幾乎可以完全不去管它,它都會「一直動下去」。上網就不同了,除了得先把電腦開機,連接上網路以外,不管去哪都得使用滑鼠點點點,使用任何應用服務都得註冊會員、輸入會員帳號和密碼,如果不去管它的話,它就「一定不會動」!

      光是這個差別,就決定了網路很難贏得過電視。當然,如果有一天網路可以像電視一樣只要打開就可以不必管它,而它還是會「一直動下去」,或許電視就會被網路的影音功能給取代掉吧。

      以上淺見,提供大家參考。

  3. 下了班後,想到還要開家裡的電腦,會有一種「不爽」感。明明白天都在用電腦了,為什麼晚上還要用?我認為原因是在「電腦」給人的感覺,使用者可能認為一旦用了電腦,又回到在工作的感覺。像我自己在晚上碰到朋友在線上問我房地產的物件,我一定是「明天白天給你答案,物件在公司」雖然我可以把所有物件都拷回家,但真的不想全天侯,腦中都是房子。有時乾脆MSN都不開,看看RSS裡的東西,或者用電腦看DVD…這些都不是在高度使用網路的狀態。

    但如果,現在的電視都可以連上網際網路的話…又把介面弄得更簡便,像APPLE iPhone那種簡單,可能會產生不一樣的效果。不過,我認為電視媒體會阻止這種事發生,因為人會真的被分眾掉,廣告費就砍得亂七八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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