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網路出現「壟斷」,創業天堂就不再有3.0
這幾天部落格發生大當機,網址轉來轉去,現在還在忙。若您昨天或今天來看卻進不來,在此與您致上最高的歉意,也謝謝您今天再度光臨敝小站。
平常寫部落格這麼簡單,寫一篇文章,放到上面去,大家就看得到,但昨天的感覺,像是喉嚨被掐住,當電話傳來機房客服人員很沒水準的叫我「明天再打電話來」,真的有一種很深的無力感──我的網站雖然是「我的」,但碰到這情形就是被「綁架」了,我自己是主人,怎樣也進不去自己的網站,只能等時間一秒一秒的過去。在實體的商業世界裡,99%的事情都是這樣,必須順著某些「壟斷」的廠商走,或者得故意選他們沒有走的路走,路又特別難走!
只有在網路上,創業家才有呼吸的空間。
真的很美好!我們就像在諾大的荒原,裸身奔跑,不必靠打敗其他人,大家都有機會,大家都有自己的頻道,想看的人就會去看,想用的人就可以去用,想付費的人也直接拿錢出來,於是,5000人的公司maybe不敵3個學生,50個專家不敵幾個,唔,部落客。
所以,今早在時間非常緊迫下,再次從上期的《數位時代》摘錄下專欄文章,加了一些新看法,給大家參考一下──當網路也開始出現「壟斷」,會發生什麼事?
五月間,美國網路界很熱鬧,呃,應該說,美國網路本來就很熱鬧,但三個網路大巨人為了讓網路「更熱鬧」,紛紛趕在五月推出了自己的「外站社群功能」,讓小網站直接免費使用,為每個小站添來更多的人氣,譬如社群網站Facebook推出Facebook Connect,讓外站也可以直接透過它的API去萃出並使用裡面的個人檔案,MySpace則推出Data Availability,讓外站可以與MySpace的會員相結合。Google則推出Friend Connect,讓外站輕鬆的嵌入一個社群框框,就像AdSense一樣簡單。
這些公司竟不約而同的搶在同樣的五月搞「開放」,原因很簡單──他們希望先一步搶得這些小站的「版位」,先搶先贏。
而這件事讓我想起「壟斷」。
網路上有一句話「Winner takes all」,如能壟斷,網站瞬間造成極大的進入門檻,讓其他人進不來。但網路本身之所以今天還是充滿小網站,就因為當Yahoo!、Google、eBay、Amazon紛紛設法擴大自己的品牌的同時,他們卻無法真正的壟斷整個網路通路。小站由於只要一個網址就可以連過去,加上病毒般的擴散設計,以及愈來愈低的開發與維護成本,我們看到,就算大廠再多,今天許多成功網站仍然是由年輕人所創立的。
而現在,三大網站打著「開放」的旗幟,開始往小站搶版面,對小站帶來的效果仍不明朗,但他們想營造出「其他人都嵌,你也要嵌」的半強迫效應是一致的,它們搶著劃域圈地,於是,網路獨特的自由,已慢慢的消失中。
舉自己最近的產品為例,我們在兩周前推出一個Facebook外掛程式「Friends’ Numbers」,為我們製作中的另一網站先收集資料。我們看上Facebook的news feed的「傳染」功能,於是請一位工程師以短短2個星期完成這個小型外掛程式,並按程序向Facebook提交。
沒料到,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三天過去了,Facebook雖回覆「已經批准」,卻遲遲未看到我們的外掛插件被選入所謂的「New Application」區。若沒有進入此區,就沒辦法吸引到先期的使用者。上周我們終於寫信給Facebook抗議,並在Facebook的討論區中發現,很多插件廠商都碰到一樣的情形,儘管兩天後Facebook幫我們緊急修復,但我們由於已經不是「新的插件」,無法排名在最新排行榜上。也就是說,我們當初的計畫完全泡湯了。只好一歎,這些網站雖幫你做好社群的架構,但也等於「管控了這個社群架構」,假如發生像兩周前這種「no show」事件,我們根本只能吹鬍子乾瞪眼!還好我們有嚴控時程,不超過兩周,那,其他假如有人花一年做這麼一個插件,最後才知道Facebook不授權給它呢?
「壟斷」是無形的,只有剛好被它那冷冰冰的大門擋在外面的人,才會感覺到它的無情、它的可怕。我對網路可能被大廠壟斷,抱著很深也很怕的疑慮。所以,當大家曾經熱烈討論「Web 3.0」,很多人都說是「行動通訊」,嗯,看看目前的iPhone軟體、Google的Android平台等,這段肯定是綺麗的未來,但它再綺麗的未來,也不減「它不是一塊乾淨的草原」這個事實。因為這些行動通訊的產業一層一層都有大廠把持,所有的應用或內容提供者都要和每一層拆帳,好處是馬上就有收入,壞處是那收入也多不到哪裡去,而且和大廠綁得緊緊的。
被大廠綁得緊緊的。
所以假如你還想談「Web 3.0」這個字,問我,我永遠給你另一個答案。我的答案每次都不同,這次我想,Web 2.0比Web 1.0多蘊練出一層的使用者叫「分享者」,大約是佔全球上網人口的5%,那Web 3.0將再蘊練出「另一批5%」。在Web 2.0這批人是有話要說、享受網上交流的,在Web 3.0,由於獲利的壓力,創業家將試圖找回長尾理論的獲利與比十年前更資訊爆炸的價值,這「另一批5%」會是一群「弱勢無聲分眾」,不是行動不便者,也不是低收入等等,而是一群被現實商業社會激壓的人,這些人以他們弱勢的地方而分眾,每一個分眾可能就有一個網站。最後只有5%,但他們會付費,或其他人得到這些再也不弱勢的人,也會付費。
這一切的一切,網站最美好的一面,還是它「沒有壟斷」的特質。這個特質一定要繼續下去,不能讓大廠們,假藉以「開放」之名,給默默偷走了!
網路上的確沒有壟斷這件事
人人都可以發聲
也都有機會出頭
這就是部落格的魅力所在
Mr.6所言深有同感,當隨著google、Yahoo、facebook等等擁有資源的網路軟硬體相關大公司在網路世界的佔有率越來越高,他們將制定網路的遊戲規則,不管你高不高興,如果你想利用這些公司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你就必須依照他們的規則來,或許你會說那就不要用呀!請各位仔細想想真能不用嗎?
網路是自由的, 市場是壟斷的
我倒是覺得web3.0 會是用電腦力量打造出那另外的5% 因為5%的存在 是人性 而不是web幾
web3.0好不好用?這時候我就想到很多人跟我說(包括電視上某大剌剌的公共行政學系的教授)的市場機制的問題
是不是壟斷還是市場機制,我想建議mr.6想清楚再下筆會比較精確
記得我在去年很早期的時候曾在黑米提過”創新擴散”這個理論,這理論就我買書的了解,是比長尾還更有歷史,當然,對於前幾年去世的Everett M. Rogers 大師的理論,我尚只稱一窺一二,但是,我相信這跟我上述說的行為基準,有一定程度的學理支撐。
就醬。
歡迎來我讀書會
http://friends.roodo.com/club/show/838
承上補充
外加一個參考連結。。。很台灣local的跳tone聯想^^
本文在探討清代台灣平埔族最早進行大規模遷徙行動的首領-潘賢文的事跡。嘉慶、道光年間平埔族先後從不同地域展開遷徙,展現弱小民族不願屈服現狀,圖為自己開創新局的韌性。本文從有限的史料中,以潘賢文的事跡為例,探討平埔族遷徙的動機,及造成其遷徙成敗的因素。潘賢文率衆克服險阻遷抵宜蘭,參與競逐界外草地的開發,盡管漢人已先行占墾,潘賢文仍為族人爭得羅東一帶,一度成為强勢的頭人且曾助清平定海寇侵擾。然而在宜蘭設治前夕,漢人卻假漳泉械鬥奪去其上地,潘賢文亦被捕嗣後遇害,其遷徙拓墾事業亦戛然而止,其族人則流離失所。其失敗實導因於清政府未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亦未對少數民族加以保護。
清代平埔族大遷徙的先驅-潘賢文事略
http://www.airiti.com/CEPS/ec/ecjnlarticleView.aspx?jnlcattype=1&jnlptype=1&jnltype=2&jnliid=1311&issueiid=5949&atliid=66887
資本市場是很黑暗的.技術只是一小部份(10%).背後的操作才是更重要的(90%)
如果這樣叫做壟斷
我對這個現象樂見其成
電腦壟斷了無電腦的社會
這不也是一種正常現象
何必把大公司的壟斷看成不好的利益瓜分呢?
沒錯~支持Mr.6的說法~網路是小眾最後的淨土,如果連網路都被壟斷了,新創業者就沒有出頭的機會了,就像電腦現在全部都是用微軟的一樣,除了Mac之外,沒多少人會用其他系統,也沒生存空間~
M$已在雪崩的前夕,可以不用再把壟斷安在它頭上了。
倒是 Google…..
什麼是網站沒有壟斷, 只不過是進入成本比較低的地方而已.
而且就算各行各業都有壟斷, 但是你只要有新思維.
就連汽車業和能源業都有新創科學家受到投資而創業.
自己雖然也是網路界的人, 但總覺的你一直把網路業抬的太高.
在產業上他也不過是新興產業中的一支罷了.
看看了http://www.wretch.cc/blog/lvmingpaibao/2389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