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以律己,傻傻愛人

大清早,剛按下貪睡鬧鐘,忽然耳邊傳來嗡嗡響,我伸手往自己耳郭打來,「啪!」震得自己耳朵迴音大作,嗡嗡聲卻還在?我又「啪」打了一下,伸進耳朵,雖沒戴眼鏡,還是看得出來指尖帶著一滴血,和一隻死蚊子。

好一個詼諧方式,今日就這麼開始了。

平常早上的情緒絕沒這麼幽默有趣。我常常早上起來,得先治療喉間湧上的焦慮感,然後開始忙碌的一天。我什麼事都會去想、去分析,只有一點我真的沒想過。

這一點,最近好幾人試著提醒我。

尤其前天生病,已經很慘,還要早晨從床上爬起,更是慘答答,寫了一篇文章紓發,朋友來關心我,已經好幾次也好幾位了:「從你的文章中,感受到你現在的心情並不快樂。」

這點我真的沒想過──我快不快樂?

我到底快不快樂?

無意欺瞞,我現在並沒有特別不快樂,但也確實沒有特別快樂。我沒有長期的不快樂,只是暫時的不快樂,很快的可以用其他東西來蓋過去,或讓時間與體內循環把我帶回到快樂。我想,所有人都是這樣吧,在快樂與不快樂之間沉沉浮浮,各有高低。

我不同地方可能是,我並無意追求快樂。快樂並不是我一生中必須的東西,它不在我人生目標列表上(至少不是直接寫在列表上),於是,我也很少放縱自己長久的快樂。當我happy了幾小時,我會自動將它拉回來,告訴自己「要工作囉!」

在大家的印象中,我好像是一個「嚴以律己」之人。

我的心理對這樣的生活方式是OK的,但身體呢?如老婆所言,「當你的身體真可憐。」

當我晚上不吃飯想減肥時,老婆也會說,「當你的胃真可憐!」不過,其實我除了在運動方面懶了一點以外,也還算是非常非常保護自己身體啦。雖然我並無打算讓它快樂,但並不是在操自己。應該說自己要什麼我很知道,我會努力的去讓「他」快樂,經過這些操練與工作,我讓「他」很快樂,也很有成就,應該是一個正面循環。

不過這次,大家也除了再次提醒我,要照顧身體,還加上一段──也要照顧家人!留言中,出現「六太太真偉大」的讚嘆,因為我文章中常嗅出濃濃的男性荷爾蒙,對事業的無限奔馳,氣吞天下的志氣,並且一天抵兩天用……。各位也常常在身邊看過這樣的男人,有的飛大陸棄妻兒,包二奶;有的天天喝酒應酬,周末排滿高爾夫,造成這城裡許多「假性單親媽媽」。

我想抗議的是,我並不是這樣(握拳)!我自認「嚴以律己」所造成的事業心,和一般臭男人的事業心有點不一樣。很多所謂「臭男人」追求事業的動力,是來自於別人的掌聲與別人的讚美。從小我的父母的開明教育,已經給我們夠多的讚美,於是我們開始碰一些「其他東西」

我所謂的「嚴以律己」,不只是要求自己早起,不只是要求自己一天做五樣事,不只要求自己寫日記,最重要的是,我要求自己是完整的、獨立的、純粹的「自己」

當一個人保有完整的「自己」,用這種方式來「嚴以律己」時,我發現,我會開始「傻傻愛人」,愛到最後一天。

現在的我,每天回家吃晚飯,已無法參加任何夜晚飲酒的clubbing活動,因為到了晚上就會想家,除非老婆在我身邊,不然一想到我老婆與小孩孤單的睡在床上就很難過;週六我把握時間陪老婆上課,在外面咖啡廳癡癡等待;週日我也開始盡量排一日遊,帶小朋友出去玩。我無法自己一人出國玩耍,一到海關就對家人湧起非常濃厚的不捨,那種巨大的思念感有如怪獸,幾乎把我吞進去,在機場總是寫滿小紙條才能稍稍站立。

後來更發現,不只家人,對公司同事的創辦伙伴,自己的情緒愈來愈像豆腐那樣的軟弱稚嫩。我們有時在會議室,談到去年,談到幾個月前,或許人事啦昨是今非,才說了幾句話就說不下去,差點就眼淚奪眶而出。

很抱歉用了噁心的形容,事實如此。我表白,特別的愛身邊的人。我愛我的家人,愛我的工作上的夥伴,愛我的老朋友。我心中沒有敵人,只要有誠意交好,就傻傻的愛。

早就想把自己當作心理學的範例,之前曾打算好,若我不幸哪一天不小心掛掉了,日記要捐給某某心理學研究所,讓他們去研究一下這個人是不是有點特殊,從每一天的變化,情緒的反覆,奇怪的經歷,以及最重要的是,那段「追尋自我的過程」

一般人的「追尋自我的過程」,很難真的做到真正的「一個人」。大部份人回家後突然想對自己來個劈頭大整頓,追尋自我,都是因為「看到某一個人」,或者,「某個人一句話」,觸動了你,回家後就會想,「為何不能跟那個人一樣?」「我好羨慕那個人!」這不叫追尋自我,這叫染化自我。

我的追尋自我,則是很安靜的一段過程,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是我每天與日記的對話,從青少年時期起已做了十幾年。「找尋自己」是我日記中一直在做的事,透過不斷的詢問自己,我不斷的找到一些結論,由於這結論都有記下,我不會進入繞圈圈的死胡同,於是,這套邏輯經過十幾年的「演化」,幾乎可以說出,我是在哪一年開始決定每日豐富,哪一年開始決定以瘋狂與人說話……。我已「悶頭研發」好久,在這追尋自己的過程中,每一個明天,我都比昨天更了解自己。大約到了快到30歲時,這段追尋終於停止,我已經收集足夠的資料,自己要什麼已經蠻清楚了。

自我追尋到這個答案以後,就死命的抱住這個答案。我用這個答案來規範自己,我用最嚴厲的方式用這個答案來規範自己。

結果,現在這個我,是很純正的一個「個體」,我對這「個體」嚴厲到,試圖想砍掉所有人性的羈絆,硬就是把所有的有的沒的的社交全部砍掉,對那些虛偽的東西全部不予受理,甚至以後可能導向虛偽的人際關係也全部不予開始。我對這個「自我」的純正度太過在意,也太有把握,曾經我寫了《i主義把老闆變不見》,當時只有26歲的我就寫出「人與人之間有許許多多不必要的包袱」,編輯大人笑說,你寫這麼多,真正大的包袱是在你自己身上哩!

我知道「包袱」存在在每個人的世界裡。我也以自己證明,當「自己」非常的堅強,已經自給自足成一個完完全全獨立的個體時,他已經不需要任何外界的灌溉。這時候他的情緒也很完整,可以接受很大的外界的衝擊,他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自己穩定得不動如山,死命朝目標前進。

我不知道為何我嚴以律己,又傻傻愛人。但我知道,隱隱約約中,當我嚴以律己之後,我就很自然開始傻傻愛人。不知道為什麼。

嚴以律己,傻傻愛人,不是我的座右銘,而是已經融入我的DNA。如果你喜歡的話,或許可以試試看。

昨天為幫「幸福點點名」測試新的送信系統,原本大家要找「正妹」,這次說服了我,乾脆就做個「關於Mr.6的大調查」,蠻殘忍的,我寫這篇文章時我還沒上網去看看她們為我出了什麼題目,大家有空就做一下,告訴我關於對我的想法與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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