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Team」這個新社群概念
今天台北放假,車流頓減,這個擁擠的盆地城市突然可以清闊一下,就像矽谷灣區的白色大牆。創業家需要這樣的環境。我發現,創業家做網站點子常有一個惡習:一定要推出別人沒有的新東西。愈新愈好,愈徹底不同愈好。由於這新東西在市場上從沒有人看過,當你告訴別人,別人還是會和其他觀念混在一起。
Voofox推出的第一個產品的全新概念之一,是一個叫做「Team」的新社群元素。我們將它與目前兩大社群元素「Friends」和「Groups」並列,號稱自己有機會成為劃歷史的第三大社群元素。所謂「Friends」就是好友名單,好友名單在一個公開的社群網站存在的意義,就是可以看到「好友的好友」,從中得到更多樣化的互動與連結。而「Groups」的歷史更為悠久,網路上第一次嘗到「社群」的排山倒海的陌生人的味道,就是在十年前的newsgroups,同興趣的一群人,一起在分門別類的線上「group」以文章與回應的方式討論與分享。如果說「Groups」是從1992年出來的,而「Friends」是大約從2001年出來的,現在是2008年了,也差不多該是第三個社群元素出來的時候了。
我們提出「Teams」,是因為看到為何社群網站雖然讓很多人在裡面,但永遠都必須「一個人來玩」?沒錯,你可以加入「手作Group」,和1萬個喜歡手作藝術的收藏家、玩家、製作家在裡面互相討論事情,但,為何不能讓五個很會做手作藝術的製作家,共同擁有一張「臉」,在社群網站上用同樣的這張臉「一起面對其他人」?用社群網站的語言來說,「team」的概念,就是「好幾個人共同擁有一個個人檔案」,而這幾個人本身自己也都有屬於自己的個人檔案。每個人都可以自己組team,也可以加入好幾個team,每次寫文章、留言,都可以用自己的身份,也可以以你加入的Team的身份發言。我們當初期待這樣的新概念,能在最後引起類似「魔獸世界」朋友之間互相拉進加入的病毒傳染效應。
而廣義來說,team的概念,其實就是好幾個人在一起組隊,同手同腳,一起做一件事,甚至在同一個平台上比賽、競爭。社群網站裡還沒有這個概念,但其他地方已經有了。
最近我在美國矽谷創業的弟弟看到NBA名將Kobe Bryant竟在幫一個減肥活動作廣告,這個活動叫「減重5千萬磅」(50 Million Pounds Challenge),參考這個PDF檔案,會發現此活動由State Farm保險公司所贊助,似乎隱含著針對非裔美國人而來(黑媽媽時有過胖問題),整個活動由一位黑人醫生Dr. Ian所領導。美國許多減肥組織,其實都是在一個「專家」底下,他說什麼就是什麼,但這個組織顯然與眾不同,因為它是用一場「活動」來領導,「5千萬磅」是很大的數字,而大家要成立一個又一個的「Teams」來挑戰它,你可以選擇自己成立自己的team,或者加入你從前高中的team、你參加的教會的team,你公司的team…,這個網站每周會計算你的team的減重「總數」,排名出目前減重最多的高中、教會、公司…,希望最後加起來可以達到「5000萬磅」。
Team有什麼好處?讓你加入一個網站,一個活動,馬上就感受到一股暖流與衝勁,因為有你認識的人和你一起玩,這個團隊與其他一起競爭,讓你繼續上衝。假設A網站有1000個「會員」,B網站有10個100人的team,B網站的士氣熱情應該會高過A網站。也就是說,若巧妙利用的話,「Team」甚至可以拿來為一個全新的網站鋪陳所謂的第一波使用者(First 1000)。
昨天在聯合新聞網看到一則新聞很吸引我,關於台灣團購網站ihergo。報導說,「ihergo團購網站最大的家族(也可說是全台最大美食團購家族),當前已衝破700人,每週一開團、週四取貨…。」
「這群『愛吃』的板橋家族,有遠在桃園的網友,搭火車轉公車來取貨;他們吃出了好口碑,也成為廠商提供試吃的最佳團體!」
Ihergo的「家族」就是「team」的概念,看了以後不禁驚奇,哇,這招厲害!我想ihergo假如真有這麼一個「team」是自然的達700人,那ihergo的會員總數已超過五萬名都有可能(的確有可能,因為ihergo目前已有291個家族,如此頁所示,前十大家族個個都在300名會員以上)。不過,我開始自己猜想,當初,假如這些家族是搭配著某行銷專案的推動下所成立的(譬如策動某一群本就固定在團購的大集團),或是根本就是自己拉人成立的,一開始或許只有200人,但接下來零零星星過來的會員都看到這200人每個月會固定訂東西來試吃,哇那我也要加入!當其中有個「team」滾到700人時,大家看到這個team,已經不只是「大家訂會比較便宜」,而是「我也想加入這個全台灣最大的『愛吃家族』!」甚至是,「我這麼愛吃,怎麼能錯過這百年難得一見的的試吃大隊?」
有些人看報,就算看到ihergo有五萬會員也不會「有感覺」,但有些人一看到,哇,ihergo有一個「700人的試吃大隊」,心中就會響起悅耳鐘聲,馬上上網去加入這個家族。
一個網站假如只有700人,絕對無法成氣候,觀眾過來只看到一個空站。不過,假如這700個人變成一個team,一起用一張臉對外,一起做一樣事情,便會吸引其他人通通過來加入它。當一個team太大了,更產生複製效應,總會有些積極的人,也豪氣千雲的興起「我也要組一個同樣大的team,享受這種好處」的念頭。於是群雄並起、烈火燎原,這個網站暴飛了!
我觉得,如果要做team,就一定要有competition…
我覺得Z兄說的很對
不過我覺得競爭是人的本性
“我比你好”是一種自然需求
最重要的是建立登入”魔獸”、”VooFox”的需求
最近在想”革命”與”進化”
革命很難 但是成功後就是鈔票大門(BILL GATES)
進化容易 但是可能會活在別人的影子底下…
dude, voofox sounds exciting everythime you talked about it, but its logo sucks. it looks so… amateurish, goofy, and sloppy you know… whoever designed it, he or she did a lousy job. you really expect design-conscious American consumers will rally behind such a thing? i suggest you ask for professional help. don’t tell me you guys did it this way on purpose to differ from the minimalisc facebook or myspace logos. you want to be creative, want to be fun? fine! again, hire a professional designer.
以群的身份面对个人,这个想法很有趣。
ps:很期待您的网站出世,不过怎么还没看到呢?
如果號召台灣的藥師來一起寫Blog
不知道會有力量嗎
團購的前途很大,還有很多元素都沒有加入進來,倘若把那些他們未知的元素再加入的話團購將會打敗淘寶之流.
现在的Groups已经部分满足了”群体”在线的需要,不过,SNS网站提供的群体功能还不够丰富,例如无法“群体”和其他的个体和群体建立平等的联系,只能让个体加入。
所以,有些群体是以个体的身份出现在SNS的世界里,以个体的身份去和其他群体(同样以个体形式出现)联系。
不知道Mr.6他们是如何在Voofox里设计“Team”这个功能的。我最近的几篇贴子也在考虑有关群体的在线出现这个话题。
用户应该会有Team这个需求,但我始终觉得还是达不到Friend和Group的高度。它既可以看做是一个“复杂”的“个人”,也可以看做是一个“简单”的“群组”,很难独立存在,只能做为补充。如果要喧宾夺主,可能适得其反。所以我觉得要把竞争引导到Team里来,激活用户的相关需求。不知道Mr.6是如何来定位Voofox里的Team。拭目以待。
認同 Fitte YANG 的說法,本公司即將推出團購平台,可否進一步與您請益。
msn & e-mail: nirvana@ms10.url.com.tw
团购有个很大的应用市场——信用卡!现在大陆这边的招商银行是采用:信用支付+团购+分期付款的形式,尽量给用户创造最低的费用和最好的服务,可惜,现在价格还是太高了(银行中间可能收了太多钱了)
新理念,新构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体与群体巧妙搭配结合,妙哉!妙哉!期待中……
This actually answered the downside, thanks!
Lady Gaga cried for a week or so when she discovered how very well her most recently released album ended up selling. The singer was not able to keep her thoughts in check for the reason that she was so overpowered by just the great response to her LP ‘Born This Way’ the minute it was unveiled last mon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