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電腦靠三支「無名英雄」小廣告,帶來100萬次爆量搜尋
Compete昨天揭露一則有趣的廣告成功案例。蘋果電腦最近買了一系列電視廣告,分別給它的三個新產品iPod Nano、iPod Touch、Macbook Air。這三則電視廣告的配樂,分別找來三個不怎麼出名的小樂團。雖然歌手不出名,但歌曲卻顯然經過精挑細選,非常、非常、非常的好聽,好聽到觀眾看完這廣告,連忙回到電腦前面去搜尋「那是什麼歌曲」?
Compete捕抓了去年八月到今年一月,一共五個月時間的搜尋引擎的關鍵字,發現其中關於這三支廣告的關鍵字,加起來一共囊括100萬次以上的搜尋!其中最好聽的iPod Nano廣告中的「Feist」所唱的「1-2-3-4」一曲,單單九月份單月就吸引了42萬次的搜尋。可是,重點來了,由於觀眾並不知道這首歌是誰唱的,所以觀眾搜尋的字串大多是「iPod Nano Commercial Song」,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再其次是「iPod Commercial song」,再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你可以感受到這些觀眾急於找這支好聽的歌,卻不知道該怎麼查,只好模擬兩可的搜尋「iPod那支廣告的好聽歌曲」之類的關鍵字。
觀眾看到線下的廣告,然後到線上去「延伸閱讀」,這種廣告模式在美國還不常見,因此他們對於Apple這次廣告成功有點大驚小怪,但在台灣,這種「線下廣告引到線上官網」已經常見於公車廣告、高速公路廣告及電視廣告了,譬如「搜尋『二代宅』」,就是直接在公車廣告上告訴觀眾,來,到線上搜尋「二代宅」三個字吧。觀眾到電腦前面慢慢搜尋,搜尋引擎回覆了一大堆關於「遠雄二代宅」的廣告,按進去就到官方網站,可以馬上得到更詳盡的資訊。
更令人興奮的,台灣這種是「具名英雄」的廣告法,效果肯定不如Apple的「無名英雄廣告法」。「無名英雄」的廣告法顯然高明許多,為什麼?因為觀眾看到「二代宅」廣告,他一定要對「這個產品」有興趣,才會真的到Yahoo!奇摩去搜尋「二代宅」,因此可能有三百萬人看到這個廣告,但最後只有幾千人真的去搜尋「二代宅」。但Apple廣告不同,它在廣告iPod的同時,播放一首很好聽的「無名歌曲」給你聽;歌曲這種東西很通俗,喜歡一段美秒旋律的人,肯定遠比喜歡iPod的人還多很多;想再聽一次這首美妙歌曲的人,肯定比想知道iPod Nano在做什麼的還多很多。所以,三百萬人看到這廣告,可能有高達一百萬人都共同覺得「這首歌真好聽」,然後,他回家後,就會跑去搜尋「iPod的那首好聽歌曲」,想認識認識這位「無名英雄」。
關鍵是,買廣告的企業,能不能抓到這些從線下到線上想搜尋「無名英雄」的人呢?假如企業可以在這些可能的搜尋字串的搜尋結果頁面都預先「鋪好版位」,至少也買足相關的關鍵字廣告,它就不只抓住一萬人,而是抓住一百萬人;它可以抓住一群更大的族群,讓他們「第二次」看到iPod的廣告。
更妙的是,這種「無名英雄」的廣告思維,其實可以在廣告中「埋」入好幾個「興趣點」,有好聽的歌曲,也有好看的美女,美女說一個謎語,謎語再提到六月山上的一場健行活動,一個廣告就會製造出好幾個「興趣點」,每個觀眾喜歡的不同,男生愛看美女,女生愛猜謎語,老人愛參加山上的活動,無論是喜歡什麼,看到這廣告後,回家通通會到搜尋引擎乖乖的搜尋;無論是搜尋「那支某某廣告的美女」、「那支某某廣告的謎語」,通通都會跑到廣告主所設定的網站去。這些「無名英雄」加總的吸引力,遠比「具名」的「二代宅」的廣告力量還大。
那,除了廣告公司可以快點開始設計這樣的廣告,或者媒體可以快點宣揚這樣的廣告計畫以外,我們一般的網路創業家,除了開一家顧問公司專作這方面的設計外,能不能從這種有效的廣告模式想到創業的點子?我可以想到的是,做一個網站,讓企業能填入好幾個廣告可能帶來的關鍵字,然後讓這些關鍵字出現在Google的前面。另一個點子是用網友共製方式,做出一個「廣告大百科」,廣告才二十秒,但裡面的所有東西,包括「無名歌曲」,包括「無名建築」,甚至包括「無名模特兒」身上所有的「無名飾品」,通通告訴你「那是什麼東西」。用這個大百科來捕抓搜尋引擎上面所有想要搜尋廣告中的「無名英雄」的網民,只要搜尋「那支某某某廣告的那位不知道叫什麼名字的美女」,都會搜到這個網站來。總之,既然人們「好奇心」和「求知慾」,真的是源源不絕,從中潛在的商機與財富,當然也會跟著源源不絕了。
延伸閱讀:YouTube最熱門的十支廣告短片
(圖片來源與版權歸於Compete.com所有)
我覺得台灣的廣告會有關鍵字延伸概念,
與網址都是英文有關吧,
且對大多數人而言,記關鍵字容易得多。
Apple這套模式值得好好學習。
其實iPod nano的新廣告推出很久了
所以查詢數量才會這麼多
我看到MacBook air的廣告時
也是被裡面的歌曲迷住了
就上手Google去查,才知道這首由Yael Naïm唱的New Soul
還馬上去iTunes上面買了這首歌
這對歌曲的宣傳和銷售很有幫助
也難怪有書寫說,當初有一代的iPod的廣告是用U2的Vertigo
結果U2不對歌曲的使用收費
因為U2覺得他們也會因此獲益很多
Apple的行銷人員,或說廣告公司
在廣告歌曲的選擇和品味上確實有一套
所以甚至在iTunes上,有人編輯整理出apple commercial song的playlist呢!
之前在台灣看到Audi A4的電視廣告後,也是上線去搜尋此廣告的歌曲
感覺產品本身的注目度似乎不如歌曲本身來的高
或許屬於長尾尾巴的小眾歌曲也能靠在虛擬店家的播放中獲得青睞
Feist不是無名英雄吧,也早就小有名氣了, broken social scene 很有名吧
畢竟剛好IPOD是賣實體(ipod)加虛擬的(音樂)
第一波有打到ipod,你說的”無名”剛好是符合虛擬部分
有加乘效果
二代宅是賣房子,有打到”宅”
但是跟蘋果差在”二代宅”沒有打到”二代”
如果有把它連起來我想加乘效果就會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