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電腦靠三支「無名英雄」小廣告,帶來100萬次爆量搜尋

Compete昨天揭露一則有趣的廣告成功案例。蘋果電腦最近買了一系列電視廣告,分別給它的三個新產品iPod NanoiPod TouchMacbook Air。這三則電視廣告的配樂,分別找來三個不怎麼出名的小樂團。雖然歌手不出名,但歌曲卻顯然經過精挑細選,非常、非常、非常的好聽,好聽到觀眾看完這廣告,連忙回到電腦前面去搜尋「那是什麼歌曲」?

Compete捕抓了去年八月到今年一月,一共五個月時間的搜尋引擎的關鍵字,發現其中關於這三支廣告的關鍵字,加起來一共囊括100萬次以上的搜尋!其中最好聽的iPod Nano廣告中的「Feist」所唱的「1-2-3-4」一曲,單單九月份單月就吸引了42萬次的搜尋。可是,重點來了,由於觀眾並不知道這首歌是誰唱的,所以觀眾搜尋的字串大多是「iPod Nano Commercial Song」,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再其次是「iPod Commercial song」,再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你可以感受到這些觀眾急於找這支好聽的歌,卻不知道該怎麼查,只好模擬兩可的搜尋「iPod那支廣告的好聽歌曲」之類的關鍵字。

觀眾看到線下的廣告,然後到線上去「延伸閱讀」,這種廣告模式在美國還不常見,因此他們對於Apple這次廣告成功有點大驚小怪,但在台灣,這種「線下廣告引到線上官網」已經常見於公車廣告、高速公路廣告及電視廣告了,譬如「搜尋『二代宅』」,就是直接在公車廣告上告訴觀眾,來,到線上搜尋「二代宅」三個字吧。觀眾到電腦前面慢慢搜尋,搜尋引擎回覆了一大堆關於「遠雄二代宅」的廣告,按進去就到官方網站,可以馬上得到更詳盡的資訊。

更令人興奮的,台灣這種是「具名英雄」的廣告法,效果肯定不如Apple的「無名英雄廣告法」。「無名英雄」的廣告法顯然高明許多,為什麼?因為觀眾看到「二代宅」廣告,他一定要對「這個產品」有興趣,才會真的到Yahoo!奇摩去搜尋「二代宅」,因此可能有三百萬人看到這個廣告,但最後只有幾千人真的去搜尋「二代宅」。但Apple廣告不同,它在廣告iPod的同時,播放一首很好聽的「無名歌曲」給你聽;歌曲這種東西很通俗,喜歡一段美秒旋律的人,肯定遠比喜歡iPod的人還多很多;想再聽一次這首美妙歌曲的人,肯定比想知道iPod Nano在做什麼的還多很多。所以,三百萬人看到這廣告,可能有高達一百萬人都共同覺得「這首歌真好聽」,然後,他回家後,就會跑去搜尋「iPod的那首好聽歌曲」,想認識認識這位「無名英雄」。

關鍵是,買廣告的企業,能不能抓到這些從線下到線上想搜尋「無名英雄」的人呢?假如企業可以在這些可能的搜尋字串的搜尋結果頁面都預先「鋪好版位」,至少也買足相關的關鍵字廣告,它就不只抓住一萬人,而是抓住一百萬人;它可以抓住一群更大的族群,讓他們「第二次」看到iPod的廣告。

更妙的是,這種「無名英雄」的廣告思維,其實可以在廣告中「埋」入好幾個「興趣點」,有好聽的歌曲,也有好看的美女,美女說一個謎語,謎語再提到六月山上的一場健行活動,一個廣告就會製造出好幾個「興趣點」,每個觀眾喜歡的不同,男生愛看美女,女生愛猜謎語,老人愛參加山上的活動,無論是喜歡什麼,看到這廣告後,回家通通會到搜尋引擎乖乖的搜尋;無論是搜尋「那支某某廣告的美女」、「那支某某廣告的謎語」,通通都會跑到廣告主所設定的網站去。這些「無名英雄」加總的吸引力,遠比「具名」的「二代宅」的廣告力量還大。

那,除了廣告公司可以快點開始設計這樣的廣告,或者媒體可以快點宣揚這樣的廣告計畫以外,我們一般的網路創業家,除了開一家顧問公司專作這方面的設計外,能不能從這種有效的廣告模式想到創業的點子?我可以想到的是,做一個網站,讓企業能填入好幾個廣告可能帶來的關鍵字,然後讓這些關鍵字出現在Google的前面。另一個點子是用網友共製方式,做出一個「廣告大百科」,廣告才二十秒,但裡面的所有東西,包括「無名歌曲」,包括「無名建築」,甚至包括「無名模特兒」身上所有的「無名飾品」,通通告訴你「那是什麼東西」。用這個大百科來捕抓搜尋引擎上面所有想要搜尋廣告中的「無名英雄」的網民,只要搜尋「那支某某某廣告的那位不知道叫什麼名字的美女」,都會搜到這個網站來。總之,既然人們「好奇心」和「求知慾」,真的是源源不絕,從中潛在的商機與財富,當然也會跟著源源不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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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與版權歸於Compete.com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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