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頭想不到的三個「新分享」網站

維基百科是很美麗的產品,它完全由網友貢獻內容,自己炒熱、自己達到平衡,現在的資料量是傳統百科全書的三百倍。最近有三個新網站開站,都在找一批「新的分享者」或「新的分享方式」。做一個創新的Web 2.0網站,策動網友主動提供東西、打中那千分之一的機率不容易。但是若看看別人怎麼創新,在它成功之後馬上「舉一反三」,把「甜蜜點」(sweet spot)類推到其他點子上也不錯。這三個網站假如其中有一個成功,我們便可以從那個成功,複製出很多「同理」的網站:

第一個網站是JobScore。這個網站請網友貢獻出他們「用剩的」的東西。不要以為「用剩的」大家都會願意分享,1999年就聽過有點子在讓大家把家裡不要的coupon拿出來的,有把家裡沒有使用的停車場時間告訴大家的,還有把電話卡用剩的時間分享出來的……理論上來說,將「用剩的」的東西貢獻出來,拿到虛擬點數,以後可以買其他人用剩的東西,這樣的世界不是很美好嗎?但,事實證明,網路上沒人有這麼多時間,把「用剩的」貢獻出來,也沒人「窮酸」到這般田地,要去用別人「用剩的」東西。但JobScore仍回來挖「用剩的」市場,並打算直接從網路上最成功的商業模式「人力銀行」著手。

我也在找人,你也在找人,我找到厲害的人,你就找不到;所以我只要比你快一步找到人,我就可以找到比較好的人。在人力銀行上,企業會員彼此之間其實是互相競爭的關係,但互相競爭到最後總有「挑剩下的」,JobScore的噱頭就是,讓你除了找人以外,還可以和其他一起找人的徵才者,一起對求職者「評分」,並一起分享「挑剩下的」求職者。它設置了一個「JobScore Network」,讓這些徵才人員互相報一些「揀剩的」。假如這個網站成功的話,那我們可以起而效尤,想一想還有哪些「用剩的」東西?企業客戶會比一般網友還容易想用「用剩的」,因為這個網站等於幫一些員工很大的一個忙,員工減輕工作量何樂而不為,老闆也樂於付錢給這個網站。企業的其他需求,還包括「用剩的partner」、「用剩的外包廠商」、「用剩的辦公空間」……,還有哪些呢?

第二個網站是uTest,這個網站TechCrunch有報導過,Mashable亦有期許過。它就是讓網友「測試網站」,但這種站和已經滿街都是的「beta帳號分享網站」特別如部落格附屬的InviteShareSiteInvites不同,你每在uTest幫忙測試一個網站,找到一個bug,就可以得到一些酬勞。它把自己定位成「民間測試者和網站站方的撮合市集(marketplace)」,注意,要找到bug才能得到酬勞,企業收到bug,自己等於得到東西,因此也願意付酬勞。uTest所尋求的「分享」,是讓網友主動分享他們的智慧與時間給企業,等於讓企業「眾包」(crowdsource)無邊無界的QA的工作給網友去做。

像這種「外包給網友做事」的網站,由於必須「直接付錢」給網友,因此它的重點,是雙方的一個互信系統,尤其是讓企業可以「相信網友」的。uTest的美麗之處,在於它的本質其實並不需要什麼複雜的互信系統,它早已有一套很明確的績效計算制──網友幫你找到bug,你自己可以判斷這是不是bug,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你要不要付錢自己知道。還有哪種需求有這樣的特質,可以「外包」給網友去做的?新聞事件的「現場照片」或許是其一,監視一些會場臨時工讀生的工作狀況或許也是一個。

第三個網站是AskTheHat,它索求的分享,是一種更無釐頭的分享。你有時想要吃這家餐廳,還是吃那家餐廳,無法作決定?這些人平常或許因為沒什麼想法,所以也不見得會熱心去分享某某餐廳很好吃。但,他們卻有可能來到這個AskTheHat,讓「魔帽」幫你作決定。你只要告訴它你的幾個選擇,「麥當勞」、「肯德基」還是「摩斯漢堡」?魔帽會自動幫你隨機的自動選一個。這下子,你會比較篤定了一點了,是吧?

AskTheHat不讓人覺得是「網友在告訴魔帽事情」,反而是「魔帽在告訴網友事情」。但魔帽要告訴你事情以前,你得先告訴它事情,而且要告訴它「好幾樣事情」。以數學來看,這種網站的內容,容易成倍數成長,AskTheHat每收集一個問題,便藉此順便收集一串「選擇」;你問一個問題,它就搜集幾個答案,這些在未來可以做成「延伸回答」提供給其他人。還有哪些點子,是這樣不知不覺讓網友寫東西的?

過年期間,跑了好幾個購物商場。看到朋友投資的C2 Networks已經做的非常的好,距我在《搶先佈局十年後》所預測的「面板城市」也更近一步。你看習慣那60吋高畫質直立螢幕後,假如有天這些螢幕都不見了,肯定就覺得這個商場少了很重要的東西!現在很明顯的商機,一年前剛推出時卻看不出,在那時候便投資,顯見他們的遠見。從此例來看互聯網,電視發明十七年以後,電視台還只是這麼幾台,電視節目也才這些變化,如今,電視節目可以人人都看、人人愛看,從一歲到99歲,都可以找到他們的最愛。網路應該也是可以。與其說現在網路不能做,不如說,它才17歲,還「太年輕」,尚未完全開拓。它走錯了一些路,但它還會走回來,繼續走。

17年的網路,但你還有幾年可以活?40年呢!還有好久!我們無幸生在當年報業興起、汽車興起、電視台興起的年代,但我們剛好處在一個更刺激的「網路年代」,可以陪網路從17歲走到57歲,陪它成長。它也會陪我們成長,只要「繼續思考」、keep thinking,在這個成長中的大世代,滿手都是我們的機會。

3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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