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廣告新規定,曝露了網路主流派的「涉世未深」?

年假尚未結束,早一天寫文,讓累積的素材出來放風。2008年是美國總統大選年,上周Newsweek有篇文章在討論Google在兩周前針對AdWords搜尋關鍵字廣告的「新規定」。Google舉了一個例子,你可以在Google買一個廣告說「高登局長在任內的犯罪率升高了」,卻不能說「高登局長有一段婚外情緋聞」。前者是就事論事,後者是個人隱私。

聽起來很有道理?網路人士講慣了這種話,Google也講慣了「do no evil」,不料,這個小小的規定,卻引起美國選舉人士的嘩然!因為這番規定顯然已經超過了一般電視政論節目的標準。要知道,美國的民主制度進行這麼久,對於這種候選人之間的挖瘡疤、揭隱私的事情,早已有一個很明確的自然規範。譬如前陣子MSNBC主播David Shuster對Chelsea出言不遜,就被暫時移除主播位子。總之你什麼都可以說,就儘管說沒關係,但記者、選民一定會唾棄你。畢竟,真實的世界不像孩子的卡通影片,只有無敵鐵金鋼和惡魔黨兩派,不是正義就是邪惡;這世界充滿了你我之間「小我」的紛爭,有些攻擊是經由包裝的結果,有些事情是兩方各據一詞的拉踞戰,對於Google對廣告的新規定,網路人John Battelle認為,網路是白領階級目前仰賴的主要資訊來源,選民必須看到全面性的資訊,看到最真實的一面。言下之意,Google管太多了!

大家認為,互聯網上面的東西,本來就應該比較自由才對,Google這個突然其來的規定,是否表示互聯網正在走反方向?Google這樣做,會不會太簡化了世界?這個東西,我覺得可以引申出更大的話題:網路的自由派,是不是「涉世未深」?

互聯網上面的一些理想主義,長久以來讓網路變成了不真實的世界。大家認為網路應該自由,應該人人都發聲,但其實自己偏頗而不自知。網路人喜歡的候選人,往往和其他主流群眾不同。網路人認為是「大眾所認知的」,其實皆停留在大學生時代的天真(naive)認知,你知道真實世界背後的一些秘辛嗎?你知道在世界和平的背後,其實隱藏著獨霸的勢力嗎?

2008年美國總統大選,全矽谷顯然都支持黑人候選人歐巴馬(Barrack Obama),我自己也喜歡他。但問問為什麼支持他,坦白說,真的就如文章說的,歐巴馬代表「digi-cool」,歐巴馬代表「數位酷」,歐巴馬代表「改革」,媒體都說歐巴馬是下一個約翰甘迺迪呢!但這些人之中,有幾個是真正觀察政見與其他候選人之後才做出「喜歡歐巴馬」的決定?儘管如此,矽谷創投已經準備好一袋又一袋的現金,準備支助歐巴馬。我們想問的是,讓這一群傾向過度「簡化世界」的人繼續玩2008年的網路,會繼續造成什麼樣的偏移結果?

也從這邊,看出網路的一個新方向。我們看到,這些「涉世未深」的網路人總是天真的認為,美國政府旗下的部落格應該開放留言並誠懇回答,才叫做好好服務人民;而Digg不能對某些宗教偏頗,才叫做大家一起推舉最好的東西;Google一定要篩掉違反它規定作SEO的網站,才可以找到網路最精華的內容?但真的是這樣嗎?真的做得到這樣嗎?因為「是這樣」,所以許多網站還存在一些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沒有一個Web 2.0網站成功打入了70%以上的大眾市場。誰能「現實」一點,下藥,參考了現實與虛擬世界中間的模糊地帶,做出一個「真正符合真實世界」的網站,或許能帶來不一樣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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