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Scoble加入一群憤怒部落客,然後退出

資深部落客Robert Scoble上周寫了一篇文章(沒多久又補一篇),引起網路界軒然大波。這可能是部落格短短的歷史裡,規模最大的一樁圍勦筆戰,部落客跟小孩一樣,跳進這場規模龐大的「群架」。事實上Scoble也沒說什麼,他只不過提出了一個論點,言簡意賅──MahaloTechmemeFacebook三個網站,四年後將取代Google」。Scoble並用上這裡這裡這裡三段影片,在白板上畫了一堆圈圈字字,有點激動的解釋著這個論點。他的重點是說, Google目前以自動爬蟲與靜態網頁地圖為基礎的搜尋排序方式,引來一些刻意的SEO操作,搜尋結果遲早會失真;Scoble認為,假設終究還是人類判斷比較準確,Mahalo以它的「人工搜尋引擎」自然就有機會勝出,Techmeme則因為懂得用「半人工」的方式篩選暢銷部落客文章與最近流行的題目讓它的首頁精彩絕倫;而Facebook以一介全封閉的系統連結了世上所有的「朋友鏈」,朋友的推薦與讚美是世界上除了淚水外最真誠的東西,因此這條鏈與這張social graph可以拿來應用在搜尋引擎的排序法。

我想,Scoble的論點並無太大錯誤,唯一錯誤就是他誤判了網路界的可能出現的反應。他或許覺得看了Jason Calacanis年初最近為了宣傳他的Mahalo所提出一連串攻擊SEO的論點,覺得這樣講講SEO無所謂;或許他有感這條預言是一生代表作,因此在沒有剪輯的狀況下就大剌剌的用最「臭屁」的姿態以video podcast影音部落格的模式推出。或許。他認為他反正是部落客嘛,隨便發表意見,對Google嗆嗆聲無妨,但,萬萬沒想到,「三網站四年後幹掉Google」這句話讓非常多人為之氣結,其中包括GOOG股友,愛Google的網路人,還有許許多多自以為更厲害只是「懶得寫」的部落客。於是──這篇文章吸引了188則留言,其他的文章也有62則留言,還有無數的其他部落客更跟著這題目,發表他們自己呼天嗆地的悲憤長文。

先看看搜尋引擎專家Danny Sullivan這篇嚴厲的批評文,不斷引用自己從前寫過的東西,意思是他從前就說過這些那些,口氣像小孩子一樣;裡面還一直預告自己即將罵髒話,然後真的罵了。另外一位SEO專家SEOmoz的Ranfish則先以「我從前還很崇拜Scoble,現在OO又XX」起頭,列舉好長一段看法;然後,在業界備受尊敬的Wired雜誌Adario Strange竟也跳入,稱這部影片為「沒有依據」、「自我暴跌」甚至「思想犯罪」。這下終於惹火Scoble,馬上寫文反擊,「我的其他影片你都沒看,只看這則哦?」Wired雜誌也馬上回以顏色,掀起漫天塵雲大筆戰。比較中肯的是CNET的Dan Farber、ZDNet的Dennis Howlett但這些比較中肯的也都是讀了好多人的雜燴意見,然後作出所謂的「整理」;再怎麼整理,廢鐵永遠造不出一架噴射機。Rohit Bhargava則幽默提醒大家,部落客寫文唯一千萬不要冒犯的就是那些SEO專家,不但易引起群起憤之,而且他們每篇文章在Google都排在你前面。另外一些閒言閒語、亂引亂語的還包括這裡這裡這裡這裡等等。

更扯的是,Twitter竟也被扯進來。近半年來Twitter已變成部落客寫正經事之外的官方碎碎念場所,當矽谷部落客充滿憤氣(糞氣)時,就會發洩到Twitter裡,以為沒人看;不料矽谷的壹周刊ValleyWag聞味而來,挖到大八卦;原來神聖的牛啊幾個星期前Chuck Olsen竟在他的Twitter裡寫到:「我剛剛和Furrier通完電話,那裡已經是一塊爛屎泥,Scoble已經出局!」Furrier是Podcast.net的總裁,也是Scoble的老闆,看來Scoble工作早已不保。隔天早上Scoble上班前也發了一封twitter文:「Andrew Baron與Dave Slusher已被大便充滿,我並無意離開Podtech。」這幾段內鬥也被部落客拿出來攻擊揶揄Scoble,有些知名網路人也在他們的twitter中以美式幽默發表對Scoble的感想

總之,看完一連串下來,我想許多人和我一樣,只能感覺到兩個字:「內耗」

爭論這些,對網路難道會帶來任何好處?或許有些人喜歡看這些,但看完以後只會有滿腦偏斜的想法,不會動手做任何事;或許有些人以為「道理愈辯愈明」,最後卻只成一團爛屎泥,臭氣沖天,就算想做點事的人也被嚇得退縮到後面自己去考芭樂證照、領死薪水。你問我,到底Scoble說得有沒有道理?Mahalo、TechMeme與Facebook真會打敗Google嗎?我說,這場賽跑,Google就像全美國跑最快的Derrick Atkins ,那三個網站就像我們力行國小百米賽跑小選手陳亮宇、陳彥良、呂汶珈,四人一起比百米賽跑。在地球上,三童就算接力跑也永遠跑不贏Derrick Atkins,可是在「互聯網」這個星球上,跑道卻會變來變去,而且這個星球的人一周不見說不定就會長高50公分。或許Scoble有30%的機會正確,有30%的機會猜錯,但最後另外的30%,要預留給連Google、Scoble、Farber、Sullican、Mahalo、Calacanis、還有讀著這些部落格的千千萬萬的網民想穿了腦袋都想不到的「奇蹟」來發生。

但有些部落客卻不是這樣想的。他們一生看網路,求的正是像Scoble這次給的「機會」,他們看到Scoble如此囂張,彷彿鯊魚看到血一樣興奮,終於可以好好的大幹一場!「幹」什麼?他們把所有網路上可以讀的關於Robert Scoble的評論都讀完,然後用盡了所有的創意,去想一個新的創意點和創意題目,寫出一篇文章來加入這場派對。寫的時候慷慨激昂,腦門充血,寫完以後有如一陣舒爽,按下「貼文」鍵,每分鐘點擊看留言與trackback,直到下一個人攻擊他!我認為,網路人本來就不應該在討論這些事情。愛這樣討論的人,應該去當律師,有多少的條文與案例可以讓你慢慢去咀嚼,然後在法庭上雄辯出來,猶如唱一首美妙的歐普啦;愛這樣東引西講的人,不如去抄經文算了,抄了滿塔的經文,你就變成高僧,不像在網路界,愈抄只會愈入死胡同,因為你撿到的是人家的喳,抄得這麼辛苦,流量還落後在人家後面。網路人應當只看前面,不看後面;只要預測,不要辯論。我們只需要更多的像Scoble這類的「預測者」,不需要其他人忙著表達他們的經驗與真理。

網路講求的是創意,原創者應該得到最多的掌聲。所以我和這傢伙完全相反,我從前對Robert Scoble這個白胖子並沒有特別感興趣,他那本Naked Converation擺在那邊一整年,我一直覺得他是靠微軟吃軟飯的部落客,但自從他錄了這三段影片,令我終於對他有些刮目相看,至少,他斗敢以三個還有許多戳樂亂戳亂罵的Web 2.0網站為例,斗敢預測它們有朝一日會幹掉一個如神地位的網站。但也不要搞錯,支持Scoble,不等於貶抑Google或SEO;我對Google仍充滿尊敬。上周在台大作英語演講,老外在台下問我最喜歡哪個網站,我想了五秒還是大聲說了Google;但喜歡它不表示不能講有其他網站有機會幹掉它。這是網路的特色,被幹掉不表示被殺掉,Google肯定已繼續在其他領域另立地盤,尤其在線上辦公室這塊,在email這塊,在廣告這塊,都會另外開出一條長河。既然這樣,在搜尋這塊,被三間新創網站吃吃豆腐又何妨。

有趣的是,當部落客這麼激動的分成兩派對立,為這些網站公司互幹,Google、Mahalo、Facebook、TechMeme自己怎麼想?我猜,它們反倒覺得有點莫名其妙的「受寵若驚」。下一步,或許這些原本默默在旁注視的公司,遲早會被這些部落客「感染」,或許更厲害的會開始懂得轉而利用這些部落客的情緒。人本來就需要朋友與敵人,從前大家支持某些宗教,打壓其它;後來大家支持某些國家,打壓其它;再後來大家支持某些球隊,打壓其它。等到整個全球社會進入完全的「放下槍砲,只數鈔票」的全商業和平時代,大家遂變成支持某些「公司」、「品牌」,打壓其他品牌。這個時代,誰是「主將」?部落客。

最後,唯一不變的,就是最終贏的「網站」將會獲得所有罵它的人的赦免,得到所有人的一致盛讚。但最終贏的「部落客」,卻還是得接受最無情的充滿屎意的髒話。選擇要當部落客或者創業家,我或許會選了後者;前者容易在口水亂仗中變得愈來愈膚淺,而後者,卻讓我對人生有了一個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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