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Google路線,推廣大眾網站的「衝動使用」策略

周末和朋友聊網路,談到我渴望走「大眾路線」,但,走大眾路線,需要一顆完全不同的腦袋、一套完全不同的思維。

來看看Google,就知道這條路不好走。Google是一個受人敬重的公司,在科技人眼裡,Google是神,但在科技界以外,Google只是其中一個選項,而且還並不是特別發光的選項。昨天Jupiter Research公佈一個「你最喜歡哪兩個網站」市調資料,高達36%網友選了Google,讓它排行第一。很棒嗎?但選了Yahoo!的網友也高達32%,剩下兩名為Amazon(20%)、eBay(18%)。據統計,選Google的傾向為男性、中產白領階級而且對3C產品特別熱愛;而選Yahoo!的網友則分散在各階層與產業,而且女性多於男性。這點呼應了為何Google新聞每每相當精彩但卻只吸引Yahoo!新聞的1/10人數,為何Gmail如此迅速好用卻依然只達Hotmail流量的1/5及Yahoo! Mail的1/10。Google真的有這麼厲害嗎?這篇聖荷星水星報文章更將Google現在的成功,與十年前的微軟與三十年前的IBM作比對,結果發現,雖然Google上市後的股價爆衝得比當年的微軟還快(一個是5倍,一個是幾乎4倍),但微軟當年可沒這麼快就碰到Google目前碰到的反托拉斯(antitrust)獨大法案以及版權訴訟,而且當年的IBM全盛時期,主力產品的市佔率都是90%以上,現在的微軟在其主力產品依然有這樣的市佔率,但Google的搜尋引擎,至今卻只有50%的市佔率。

某程度來看,Google擄獲了重度使用技客的尊敬,卻沒有成功打下整塊大眾市場。相對之下,微軟雖然被罵到臭頭,Yahoo!雖然被揶揄得難堪,AOL也被譏為「你就算再笑它蠢,它仍然永遠存在」,但,數字會說話,大眾使用者牢牢實實的選站在它們這邊。從這個角度看那些重度使用者,反而倒像是一群孤芳自賞的出世之眾,無論是廣告還是收費潛力,真正的市場仍然由大眾使用者所持有。

這批難以搖撼的大眾使用者,其實就好像每個產業的大眾消費者一樣,大家早已習慣了買這個品牌的衛生紙、牙膏、醬油、洗衣精,為何要聽你的話,試試你家的新牌子?碰到這樣的市場,廠商可能做幾種事情。第一,砸下大量的廣告來「教育」消費者,好像舒酸定牙膏目前成功的打穿台灣市場一樣,但這樣不符互聯網「三個月內定勝負」的習慣。第二,採用人傳人的口碑行銷(word of mouth),但那也不符互聯網「幾個人知道就擴展到其他人」的習慣。而第三種,廠商或許會改以特殊促銷手法,以低價策略,試吃試用、打通通路,製造大量的「衝動消費」(impulse buying)的機會,讓這些頑固不靈的使用者,突然下了一個衝動決定「買!」,慢慢訓練一批忠誠度高的消費者。這招「衝動消費」就很適合網路的快速度了。而且,我們網路創業家所求的,不是要媽媽爺爺打開他們尊貴的皮包,拿出辛苦賺來的鈔票,而只是讓他們突然想「使用一下」即可。讓我們將這種的使用模式稱作「衝動使用」(impulse using)

這就是我和這位朋友聊到的重點了。我們同意,「衝動使用」聽起來很有道理,但,要讓使用者「衝動起來」,也總要有個「情境」和「地點」,而現在網站仍欠缺的,正是一個令廣大消費者會直接「衝動」的地點。這個地點,對「衝動購物」(impulse buying)有研究的一定不陌生,大賣場常常將五顏六色可口又便宜的泡泡糖,或標題驚慫的八卦雜誌放在收銀機的旁邊,只要撩動消費者對自己下一個衝動的「買!」指令就買了;而購物台隨時將電話寫在下面,一直說「佔線佔線」,鈴噹清脆地響著,這時候只要一個衝動的「買!」指令就叫錢包大開了。但,在使用者而言,就算只是「使用一下」,仍舊非常困難。因為,這「使用衝動」可能發生的「場所」,就是在桌上這塊不到一百公分見方的電腦環境,它上面有一片鍵盤和一隻光學滑鼠,一張19吋的螢幕……意思是說,我們做一個新網站,就要在這個1200 x 800個畫素,和其他站一決勝負!

使用者每次在電腦前面坐下,就像躺回昨天躺過的床,常常只會想起昨天作過的夢。使用者每天都已習慣在這台電腦前做某些事,坐在那邊就只會想到「我可以讀新聞」、「我可以用IM聊天」,已經很難有任何的「衝動」。重度使用者本身喜愛網路,就像老饕,天天尋覓新的餐廳獵豔,但對大多數使用者而言,餐廳根本不是生活的一部份,網站也不是,所以每次坐回電腦,當然就只會做一些「上次做過的事」。

如何讓大眾,產生「衝動使用」的慾念,對於一個新網站,多看這麼一眼?讓他願意抬起尊手,抽出一點點黃金時間,敲入會員申請資訊,並認真的玩一圈,體會一下這個新網站的美好之處?

我們討論,「衝動使用」可能有幾種情境:

第一種,搭在使用者熱愛的大網站,直接對大眾使用者打廣告:以實體商業來說,像這樣以廣告來製造衝動購物,也是最老舊的方式,目前網路上大概只有付費交友網站還用這種方式招攬會員,若所費不貲、成效不高,也無意外之處。若談合作,為何大型網站如Yahoo!奇摩願意合作製造此網站曝光、造成「衝動使用」的機會,是創業家的挑戰了。

第二種,透過其他大眾使用者常用的網路工具:譬如朋友寄來的推薦email、包含在下載鈴聲之中,或是在各家的部落格的邊欄裡,這是目前創業家最常用的手法,所費不高,但曝光率亦不高,難以跳出重度使用的世界,機會不大。

第三種,透過主流媒體介紹自己給大眾使用者:這種方法是大家以為最有用的方法,有時搞了老半天就只想掙得在主流電視、入口新聞網站曝光的機會,但這種方式也好像將口香糖、可口可樂、壹周刊放在大賣場的入口處(而非出口處),就算看到了想「用」,也覺得「離電腦太遠」,索性先記在心裡,過了五分鐘,有一半的機會整件事忘光光。

還有什麼其他的創業家可以思考的「衝動使用」的情境?

唔,沒了。沒了嗎?

沒了的話,網站就再也不可能推廣到大眾了。或許這就是為什麼,現在有些網站在第一個月就讓重度使用者愛上,但讓剩下的大眾使用者愛上,總是得耐心等三年。

所以,我們需要第四種「衝動使用」策略。這第四種衝動使用策略,就是直接將「衝動使用」的戰場,拉到和「衝動購物」一樣的地方,也就是拉到電腦之外,拉進可能被「衝動購物」的商品之中。我們和衝動購物的廠商合作,讓這些衝動購物者去使用,而對廠商來說,如果設計得當,他們也會有合作意願,因為此舉讓他的產品多了一個衝動購下來的理由。

這就是PChome Online的創舉,網路家庭雖然近年淨利不高,目前最大收入來源EC似也在下坡階段,但股市卻給它極高的本益比,和台灣投資人一般對網路界的保守態度不太吻合,這背後的原因不只是PChome的業務多元化,也不只是因為它是全台灣除外商以外最大入口網站,也是因為,它一直推出令人期待的新產品,尤其是令投資人習慣的賣一個賺一個的實體產品的部份。之前的IPEVO,大家以為只是從一場與Skype簽定的軟體代理合作,然後轉變成硬體合作?現在據數位時代報導 PChome準備趁勝追擊,開始與影像小天王Joost開設類似IPEVO的合作模式。

身為華人創業家,我們今天若跑去和Google談,我們說,來捌,來台灣我幫你代理,他說,哼,你就這麼1200萬人上網人口?但假如我們以「世界工廠」之尊,跑去和Google談,看,我們是世界工廠,印度有最便宜的客服,東歐有最棒的軟體工程師,我們則有最棒的電子工廠,這樣,或許可以談出一些合作?網路創業家若能將「戰場」拉離「電腦」,把網路的元素做進硬體、消費性電子,應該可以製造更多的「衝動使用」的機會。大廠碰到「網站」這種東西,往往有一種「幫小孩組裝變型金鋼」的感覺。小孩說,拔拔請你幫我裝這台變型金鋼!你卻一臉尷尬茫然,奇怪,明明就一個玩具,怎麼拼不出來。大廠以為網路很好做,做下去才發現網路裡面有太多有趣的轉彎拐角。網站創業家今天就可以向大廠遊說這些,發明出新的方法,透過硬體的方式,把網站的「戰線」從家裡公司的電腦,沿伸到大賣場、超級市場、街頭上、便利商店……,造成許多「衝動使用」的發生。

以後,我希望繼續研究與寫作一些關於「大眾使用者」的事情。既然我們這麼懂網路,應該把東西給身邊的人玩,而不是自己玩。就像全城最好的麵包烘焙師,只在大飯店或免稅店賣給一小撮觀光客,手藝無法造福全體民眾;就像全城最會做牛肉麵的,卻只參加牛肉麵大賽,不願自己開店,讓手藝就此失傳。當然,Google的故事我們不要忘記。就算我們是全城最好的麵包師,有一天要在城裡開店,也不能仗著自己是城裡最強的麵包師,就說「我喜歡白色!」然後開一間整間店都是塗白漆的店,每一樣麵包都是白呼呼的,然後在沒有市調的情況下就隨便開在一個偏僻的地點,否則,它的成功率,不一定會超過那些平庸的麵包師。

總之,大眾口味到底喜歡什麼,正是Google所應該學習的,當然,也是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網路創業家所應該繼續去摸索的。

14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