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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D is BAD?「曇花一現」絕非失敗反而通往更大的成功


by Mr. 6 on October 28th, 2009, 目前有 40 則留言, 分享到塗鴉牆

我們都有這樣的經驗──

走入一家餐廳,肌腸轆轆,口水已經滿到牙齦邊,點餐喔!快點!菜來囉!好香啊!

一大盤又一大盤的大熱炒、大鍋湯,吃得好過癮、好過癮,嗚呼,太爽了。

不過,吃完後,實在飽到不行,看看剛剛點的這些菜,這才發現,這些菜還真鹹真酸啊,害我現在好想喝一口水,將水勉強的灌進已經滿到食道的食物,這時候頭昏眼花,真的好想發脾氣,心裡暗罵:「以後不來這家吃了!好鹹!」有些餐廳雖然好吃,但口味很重。第一口你會覺得有如天上美味,吃到快飽時卻很想吐。有趣的是,餐廳有百百種,但這種「不耐吃」的餐廳,是我們大家都不喜歡的

儘管,每次走進去,吃的第一口,依然是這麼像天上的美味,但是,我們清醒的時候對它不會有太好的話語。這是極有趣的人性,對「Fad」幾乎不理性的不喜愛,我們大家顯然都很不喜歡那種「曇花一現」的感覺,儘管那盆「曇花」曾經讓我們感動到流下眼淚

「Fad」就是美國人口中的曇花一現。所謂Fad就是所謂的一窩蜂的爆紅商品,可以說是一時興沖沖想買下或吃下來的東西,但由於它「不耐看」、「不耐吃」,很快就膩了,那種膩的感覺成反作用,反而讓人討厭,長期過後,留下後世的笑柄。這星期看到一位美國行銷部落客寫的最新文章,這篇文章是在批評「布希鞋」(Crocs,之前我也寫過一篇關於布希鞋的文章),有趣的是,它還畫出一張圖,畫出歷史上幾個曾經一熱後來消失無蹤的「Fad」。最近在台灣也看到一張很類似的圖,畫的也是在這邊曾經造成「Fad」排隊排到外面去然後一晃眼又掉落到平地的釣鐘燒或蛋塔等等──

大家對這些Fad已經不是回味無窮,而是回頭思考,甚至「檢討」──為何一個商品會淪為「Fad」?會只有這麼可惡的一場曇花一現?

這篇文章就在問,「為何Crocs會走上現在這條絕路?」首先我並不知道Crocs已經如這位作者說的這麼慘,它的股價目前呈微回復的局面,店鋪也好像開得好好的,但這是表象?這位作者舉出幾個數字,我們來聽聽他怎麼說──

首先作者說,一個很紅的品牌,命運只有兩種,一種就是「Fad」,這個字在英文就如同「one hit wonder」那樣,讓人覺得有點崇拜但充滿了投機、不實際的感覺。另一種叫做「Iconic」,就是經典、長期的巨人。大家都覺得「Fad」是糟的,而我們做一個產品,就希望能做到「Iconic」的水準,這樣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成就!然後,這篇文章很有趣,就在教我們,一個產品如何才能讓人久久回味,而不只是一時暴力塞給你一定要買的討厭Fad?它開頭就說,嗯,有時候,「成功就是你的最糟的敵人」(Success is sometimes your own worst enemy),一個品牌要怎麼避免走向Fad的可憐之路,完全取決於公司的策略。他開始細數Crocs當年爆紅的過程,他們使用加拿大實驗出來的一種特殊材質,做成水上活動用的休閒涼鞋,到了2005年,Crocs年營收達到1億美元,其中淨利是1700萬美元;到了2006年的年營收更是高達3.5億美元,淨利為6400萬美元,利潤空間還比前年更大,就在這一年,Crocs正式IPO上美國股市,成為鞋業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股票上市,Crocs也充份運用這筆資金來繼續建廠、購併其他廠商……。到了2007年,Crocs更創下8.5億美元營收,利潤空間已經接近20%,非常驚人!

不過,好景不常,到了2008年(去年)Crocs的營收不幸的開始下跌,微滑到了7.2億美元,但損益沒搞好立刻慘賠了1.9億美元之多,公司立刻砍掉了2000名員工,股價也暴跌76%,據這篇報導說,到了今天,Crocs還沒甩掉嚴重的財務赤字與庫存問題。所以雖然看起來這一季的股價已較上季好很多但它已經不再是一年前那間風風光光的Crocs公司了。當然,在2008年那個氣氛,Crocs也說應該是「大環境的經濟影響」,消費者不花錢買Crocs鞋,但這作者完全的懷疑這樣的說法。他直接指出,Crocs所沒有做的五件事情,讓它走向Fad的慘烈命運

第一、不要滿足需求:大部份的公司見到爆紅了,第一件事就是趕快擴大生產線、趕快來滿足這些需求。作者說,最不應該做的就是「過度製造」,雖然所有需求可以因此而被滿足,但當市場上充滿了你的商品,當初的「訴求」有可能受到一些無法預期的變化,首先有一些人可能在並不是很想買的情況下被逼著要買一雙,再者可能發現太多的狀況。所以你看有些餐館很厲害,明明這麼好吃的東西,它就給你一小盤,不要讓你吃太飽,大概也是同樣的意思。或許一個商品在熱紅的時候不應該「追加」,而是保持著原本的計畫,別為了搶一時的短期熱潮而壞了長程計畫。

第二、不應該加入其他的產品:Crocs的「原味」版爆紅之後,它也立刻加入很多其他的產品,有的可能根本長得完全不像原本的Crocs,而且Crocs開始走「外表路線」,原本Crocs就只是穿得舒服而已,這讓它產生了品牌的錯覺。後來Crocs甚至還買下專做體育穿著的公司,然後也開始製造Crocs的衣服!這位作者事後諸葛的說:「並不令人驚訝,這些(和原味Crocs鞋無關的新產品)後來都沒有起飛。」這些沒起飛的產品反而壞了Crocs原本深植人心的「就是又醜又舒服」的品牌形象,讓Crocs慢慢變成只是眾多品牌中的其中一個。

第三、不要讓這個商品四處都買得到:一開始Crocs只在一些特殊的商店才買得到,後來甚至自己開店。但到最後你在任何的大賣場都可以看到Crocs的蹤影。這樣很快的就將大賣場的胃口養壞,他們一開始還以能夠拿到Crocs陳列很高興,都為Crocs製作特別專櫃、給優惠的上架費,後來這些大賣場慢慢麻痺,將Crocs視為只是眾多鞋品牌中的其中一種。作者說,像Crocs這麼特別的品牌,應該和少數的賣場談特別獨家販售的deal才對。

第四、不應該忽略「核心客群」:原本的Crocs是給運動人士、醫生護士、小朋友穿的,但後來它不再專注在這個最核心的客群,想要變成一個「大家都愛」的鞋子,這就讓這些核心客群失去了穿Crocs的動機,當初買Crocs也養成了穿Crocs的習慣,認為它就代表了自己的(運動)特色,但現在穿Crocs已經沒有這個感覺,當初好不容易製造的忠誠度也因此消失了。這位作者表示,一個產品不要只是Fad而讓人回味無窮的關鍵,就是它擁有一批莫名其妙死忠的客戶,這一群客戶會決定了它是否能長長久久。

第五、不應該快速全球發展:作者說,Crocs兩年前股票上市後,立刻花錢在中國大陸與墨西哥建廠,然後在荷蘭與日本都蓋了新倉庫,快速的擴展全球,但這樣的速度實在太快了,讓它失去了本土美國這邊的專注力。這位作者最後的結論是,Crocs有很棒的品牌、很棒的名字、很棒的點子,但最後唯一缺的是小心的行銷策略,讓它終究就只是一盆「曇花」,一個令人遺憾的「Fad」。他一再強調,一個品牌如果只是「一眼瞬間」,轉頭就不見,賺了大筆鈔票,卻得不到世人的永遠愛戴與景仰與回味。他意思是說,「FAD is BAD」,一時的熱潮是糟糕的、是失敗的、是沒有弄好的……。

但是,是這樣嗎?

在網路上,我們看到的Fad,更是多得如天上的蝗蟲。許多網站,曾經是我們口中天天在講的,它的創業家也天天都出現在報上或演講的場合裡,可惜,不過一年兩年,就被追過、或就被捨棄。大家就會根據「FAD is BAD」的人性,去對這樣的歷史做了定論,我認為,這樣是不對的。

不對的原因,就只有一點: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才會走進歷史

最近在看蔣勳寫的梵谷畫作的書,他提到曾經有一位一百多歲的老太太,成為世界上唯一曾經看過梵谷的「活著的人」,而她對梵谷的印象竟是:「他就是一個瘋子而已!我實在搞不懂為何世人這麼喜歡他?」這位老太太肯定不會叫每個人都是瘋子,大部份的正常人、甚至讓老太太愛戴不已的人,現在在哪裡?和梵谷的地位又如何比?

我們可以說,FAD只是我們現在這一群人,對我們有的記憶,來發表的一個「歷史定位」的言論。這一群人口中的Icon,其實是無法傳遞到下一代的。譬如我媽媽常常提到她小時候多麼喜歡真平四郎,但我完全無法體會;以後我告訴我的小朋友,當年爸爸多麼喜歡看聖鬥士星矢、七龍珠,那時候的比現在的什麼119特警隊還要棒到幾百倍……他無法體會這樣的感受。換句話說,FAD is BAD,只會存在我們這一代,而ICON is GOOD,亦只會存在我們這一代,隨著我們一個一個進棺材,不進棺材的也開始患失憶症或口齒不清以後(然後還是得進棺材),最後,都會一起被埋入土裡。

注意,這和財務無關。FAD是臭名,但是卻是賺錢的;一間公司一直不斷的做FAD,是有前途的,只要它認清自己是Fad的事實。但現在講的是「歷史地位」的問題,我們懷疑,Fad的做法,真的如作者所意示的自殺了自己的地位嗎?讓大家留一個好笑的感覺嗎?顯然不是。反而,你如果拚命的把FAD弄更熱,不斷的擺出就是要做Fads的姿態,說不定以現在成本低速度快的環境可以做出好幾個梵谷級的作品。如果不把自己拉到最極限,要怎麼知道極限在哪裡?

如果不讓自己拚命成為Fad,怎麼知道這個Fad是否還能再進一步留傳千世?

如果這樣講,剛剛這位作者很熱心的理出了「五個避免成為Fad的方法」,反而都可以再「反一下」然後拿來使用!譬如──

應該快點滿足需求,應該加入其他的產品,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更厲害的變種!

應該讓這個商品四處都買得到,應該快點發展核心族群外的其他族群,甚至應該快速的在全球擴展,才能夠快速的測試這個商品是否真有全球人人認為的「永恆價值」!

網路更是如此,還在繼續的前進中。如果現在就停了,就害怕自己變成下一個Fad,那太可惜了。我們要的是賺快錢,然後歷史的地位,至於現在活著的這60億人是怎麼看的?去他(們)的!或許到最後,正是這一群擁於追求爆紅、跌倒、又站起來爆紅、再跌倒、再爆紅的這一群網路世代,大家一起進入梵谷級的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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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 40 則留言

1. 網路行銷第一站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0:03 am


其實我覺得不用把事情想的那麼複雜

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

想做去衝就對了!!

在做的同時,要記得,別讓自己後悔,留下遺憾

盡自己全力把生命活的精彩吧!

2. Jiathis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0:36 am


看完。。。没感觉。。。路过!谢谢分享。

3. 網頁設計達人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0:56 am


因為有FAD,我們才因此有不斷創新的動力

4. Ginji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0:58 am


打造品牌還是最重要的事。

5. meng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1:20 am


我觉得真的是这样。我以前买过一双上面全是胡须的Croc布鞋,当时市面上很少,穿着也很舒服。现在Croc到处都有卖,而且各种款型各种正盗版,街面上充斥着这个东东,我就不穿了,因为感觉地摊货一样。说不定路过一位大妈还会指着说,看那小子那双鞋,旁边胡同里10块一双呢。

当然10块一双本来没什么。但是我却是不想变成追风者来。仅仅是为了舒适。现在却有点反胃。比如我,肯定不会再买的。

6. Ben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1:50 am


讓我想到一句廣告詞 Black is good!!..哈
能做Iconic,沒人想做Fad;
但其實沒做都不會知道!
So…Just do it !!!

7. 水煮蛋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2:15 pm


有時候時是創造英雄,有時後英雄創造時勢,
但你說的對,爆紅是一瞬間的,”維持”才是最難的~

8. Jamie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2:40 pm


沒錯, Croc 為ㄧ做錯的是 operationally over expanded, 但是我覺得不嘗試著推出其他商品, 更有可能變成 one hit wonder. 不滿足需求, eat your own lunch, 就會被別人拿去吃. 不從核心客群, early adapter 擴張到 main market, 就沒辦法變成主流商品. 除非永遠都要做 niche, life-style business, 不然千萬不要聽這位 Ries 先生的話.

9. 全世界華人是有創意的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26 pm


一個會成為好的商品或服務,除了本身具有一定品質外,一定會有相對應的好品牌、或好代言人……….。兩者是相關聯的,就如同鼎泰豐之於包子,麥克喬登之於耐吉籃球鞋,YAHOO之於資訊。而那些很快被淹沒的爆紅商品,如蛋塔之於?,CROC之於?

10. Roy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2:40 pm


往前看一千年, 人要穿鞋子的! 往後想像一千年, 大概人還是要穿鞋子的! 我覺得Croc不可能被認知是鞋子的同義字, 所以先天上就不如Xerox被認同為複印機, 或是Fedex 之為快遞那樣的能夠享有那麼長的高峰期。 傳統行銷學上所說的平原期應該就是 Croc 目前所面對的狀況! 那麼它應該回到基本面(back to basic)去看看有沒有再造高峰的策略和技術吧?

11. Roy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2:43 pm


還有, 明明是 Corcs 為什麼我們還是 Croc 來 Croc 去的? 可件品牌的威力還是有些欠缺!

12. WY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4:35 pm


觉得可以参考:平价奢华,奢华,设计类品牌的方法。。
需要有定位。。
可以参考LV的作法。。

13. 哇哇哇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4:45 pm


呵.趁热打铁

14. Ron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4:52 pm


我倒比较支持那位作者的看法。不管是Iconic也罢,Fad也罢,不要泯然众人夷!

15. WY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4:56 pm


应该是Crocs.

16. golf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5:27 pm


说实话,这种产品从不热到沸腾,再到平和,其实是必然性的。它的品牌及技术不存在很大的唯一性。被山寨的可能性太大,也导致了业绩的下滑。

17. nchild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5:57 pm


我也不能同意文中提到的看法,如果 Crocs 專著在原本的基本款,只是改改顏色的話,大概會死的比現在更慘,也許不該多角化到鞋類以外,但是符合調性的鞋款多樣性應該還是對品牌有助益。

產能擴張太快這點倒是真的。

18. 小印度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8:32 pm


有趣的是 如果產品都是Fad…感覺上也不是不能夠賺大錢~~

19. 小黑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9:18 pm


應該要很慶幸還有fad
再來就是要看怎經營下去囉
我也還在找怎麼fad
大概也找不到了吧
太刻意的好像都不會紅

20. renyu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1:00 pm


每一間公司或商品被創造時的初衷,就是牠的核心價值,
在核心不變的情況下,外在的作為就不是太重要了~

也許Crocs的初衷只是想要成為鞋業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股票上市公司,
那他己經成功了,所以只是單純討論外在的作為似乎沒這個必要~

Fad或者是Iconic都可以,重點是你的目的是什麼~

21. Chinese Gifts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8, 2009, 11:08 pm


好久没来阅读了。
zappos不也被amazon并了吗?

22. OrGinger8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12:03 am


好佩服mr.6ㄉ文筆 洋洋灑灑 自然流暢 謝謝美好分享s!

23. OrGinger8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3:27 am


FAD=iconic=流行=都會過去吧
每個時段都有新產物 新概念 各領風騷
想想我心愛ㄉiPhone
不用幾年 就是歷史 就是古董ㄋ阿

24.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4:52 am


所以說六先生認為不耐吃的餐廳可以開很久?
ipod如果搞到大家人手一台,蘋果的產品會風靡那麼久嗎?

有看電視的都知道,慧慈跟黃國倫都是近期才爆紅的藝人
但慧慈只能像許純美一樣,盡量搾乾自己的剩餘價值,沒梗了就被觀眾唾棄
黃國倫卻是新節目一個接一個開,月入百萬且財源滾滾來,變成知名主持人

原因就在於慧慈是fad,只會噢買尬,賺賺短期的錢,錢花光她就餓死了!
黃國倫是icon,他有主持的才能,才可以讓他一直一直做下去!

25.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4:58 am


「這一群人口中的Icon,其實是無法傳遞到下一代的」
LV創立於1854年,妳曾祖母、祖母、母、妳都在用LV,這家公司賺得會比短視的Crocs少?

26.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12:07 pm


恩恩~ 就所謂,世事無絕對嗎?
文章很有意思喔~ 加油

27. 元一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3:18 pm


才知道crocs有股票上市。。。牛

28. ivan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3:57 pm


我覺得每個企業的成功與商業模式都是唯一的,
他的作法以及外界的評論都是事後諸葛,
我想,Crocs應該預見到這種發展,或許有不得不為的壓力,
沒有任何一個人的成功案例可以套用在另一個人身上,
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商業話題,
我想掌大局的人才知道船應該怎麼開吧。

29. 妹妹貓在馬尼拉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4:36 pm


不準
可口可樂就不是FAD..

30.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29, 2009, 10:54 pm


07年看到介绍crocs文章,觉得它真不错,一直想买。但后来,看到街上到处都在卖这样的鞋子,就真的搞不清它有什么值得自己喜爱的了。

31. 網頁設計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30, 2009, 12:23 am


很多百年老店會持續這麼久
主要也是不因為了賺大錢而誇張擴張或開放加盟
使得供應大過於需求
排隊買來的東西似乎總是比較好
不是嗎?

32.

留言時間: October 31, 2009, 9:45 am


I like your attitude, Mr. 6. 勇於闖撞,不怕撞的滿頭包,生命可以活的很精彩。

33. mac

留言時間: October 31, 2009, 2:15 pm


真不好意思!第22次留言 :

後見之明分析失敗相當容易,要事前看出卻需要無比的智慧,企業的發展就像摸著石頭過河,沒有人可以預測位未來,這就是有趣的地方,常常閱讀經典的書籍與優質的文章可以減少重覆的錯誤,一般人可能只有3次創業機會,要好好把握,就像投資股票一樣,確定已經想透徹再”出手”.

34. 中年人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October 31, 2009, 9:59 pm


勝者為王, 敗者為寇, 那雙鞋沒錯 …只是落下來了的東西就有人回去踢它~最好踢到它永遠爬不起來~ 錯在它需再啦高標準,沒把成功延續下去學到教訓也不錯 ~~運氣有時也是非常重要的

35. Danilo

留言時間: October 31, 2009, 11:38 pm


這在引爆趨勢裡已經講過類似的故事了,最後的結論(天行公司)可以完全說明這件事:「而一旦完全融入主流社會,」「你猜怎的?客戶買了一雙我們的鞋子後,為什麼還需要再買第二雙?」

這個產品怎麼?為什麼和以前差這麼多?這就是為什麼一個品牌變成平庸的原因,而品牌需要的不是一般性,他需要的是獨特。

36. postgresql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2, 2009, 11:38 am


賣鞋子能賣到這個程度也是很厲害了

37. 健身器材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3, 2009, 12:21 pm


Fad可能不一定是Bad,會衰退就代表有成長的空間,但時勢真的是很重要的影響因素,但~誰知道呢?!

38. go2act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November 4, 2009, 12:34 pm


fad is good!!

39. Daimlar

留言時間: November 6, 2009, 3:20 am


版大..原英文網頁的連結連過去是HTTP 404..
google一下倒是有找到一篇「Ries’ Pieces: How Crocs Crashed」
但無您原文中所附上的Crocs股價圖(?!)

40. iseewin.com   連接到留言者的網站 »

留言時間: December 27, 2009, 12:31 am


到处都是 这个产品定位确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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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已出版12本書,返台後任職於美商創投,受聘領導Voofox網站公司任執行長,發起Sweet100網路正面價值推廣活動等,繼續耕耘最愛的網路產業,邀請Mr.6至企業進行網站顧問案或公開演講請來信至 contact.mr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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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Mr.6


    本名劉威麟,三十一年前出生於台北,十七年前開始旅居異鄉,十四年前以C語言自製圖面軟體,十二年前推出個人第一個商業網站,八年前自美國史丹佛取得此生最高學位,七年前開始寫商業專欄,六年前開始出書,五年前開始接觸創投(VC),四年前回台灣定居,三年前結婚,二年前得子,一年前受徵召組成Voofox團隊。著有《上班族硬起來》、《Sweet Spot一夕爆紅網路效應》、《搶先佈局十年後》、《別學北極熊》、《在C點佈局》等十本作品。曾在《經濟日報》「企管2.0」專欄、《工商時報》「網路創業達人」專欄,以及正在寫作《數位時代雙週》全球網路趨勢專欄、《管理雜誌》Young觀點專欄等、《30雜誌》創業趁年輕專欄,請按此寄Email給M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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