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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r. 6 - 趨勢．創業．網路．生活 &#187; 創意作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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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Mr.6本名劉威麟，美國史丹佛電機、管理雙碩士，14歲移民加拿大，而後移居美國矽谷，大學開設兩個網站後，在互聯網經驗達13年，曾在台灣出版12本書包括《網路紅事件》、《搶先佈局十年後》等</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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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驚人的4food餐廳準備在紐約開張，以「100個梗」可以打敗麥當勞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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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6 Aug 2010 01:05:31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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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在台北，我們都很會思考餐館的新玩法，美國有一些網站和餐館很有關係，也吸引我們的注意力，譬如有一間叫「CampusFork.com」（相關文章可見此），校園叉子，就是讓你上傳「美食圖」，然後讓其他網友打分數，有如HOTorNOT的「食物」版。這樣的網站我們已經見多不怪，但，就是沒有人「反過來」做。
也就是，開餐館，再讓它網路化？
不只是「全店無線上網」這種「老梗」哦！餐館，還可以如何再網路化？最近紐約市就有一間驚人的餐廳準備開張！這間餐廳曾經在今年六月就經過部落客的報導，當時預測是七月開張，沒想到一拖就拖到現在，終於要開了。有些人可能已經聽過它的大名，但最近幾周應該會聽到更多關於這餐廳的報導（請見這篇、這篇、這篇）──
這間餐廳就叫做「4food」，這間餐館賣的是漢堡、飲料之類的速食，它想到很多「點子」，首先，它賣的漢堡與材料是１００％有機的(organic)，然後它的員工全部都聘用於失業組織，每一位都會拿著「iPad」在櫃台為您點餐！炫吧？然後，為了區別於一般的漢堡，它的漢堡２將會像Bagel或甜甜圈那樣，圓圓的、中間有個「洞」！嘩！這一切一切再炫，在網路人眼中，也不如它的「菜單」要炫。
當你走到店員面前，抬頭一看「菜單」，會看到那個菜單是一面巨大的平板螢幕，上面顯示的東西竟然不是「菜單」，而是現在正在發生中的網路上的瑣瑣碎碎枝枝節節的話語，在twitter上面正在談論這間餐館的事，或是正在這間餐館checkin中的foursquare使用者。你可以想像這個螢幕一定隨著時節，顯示著當下最流行的東西！
那，真正的「菜單」呢？
它，不必菜單，因為你可以百分之百「客製…你的漢堡，然後又和Subway不一樣喔！
怎麼玩呢？
原來，你時間多的話，可以先到4food.com的網站上「自己做虛擬漢堡」，它有不一樣的麵包、不一樣的料，而不同於「Subway」，你做出來還是一個漢堡樣，至於中間穿了一個洞？炫的是，你還可以在洞裡再塞一樣東西……就這樣，你在線上做好了一個漢堡。
接下來，這個漢堡能吃嗎？
能！到現場，你是一定可以請店員弄得出這個漢堡的，過程就和吃Subway一樣，告訴店員就好了，但最好玩的是，你做出這個漢堡，還可以為它取一個名字，譬如叫做「iPhone堡」、「微軟堡」、「歐巴馬堡」……當你將它放到twitter上面去，有人真的到店裡買下你這個「歐巴馬漢堡」？你就可以收到25 cents美元（台幣8元）。
這個錢不會寄給你，而是等你下一次去消費，你就可以將你目前賺到的這些錢，換成等值的漢堡！

這招真的很猛，很像Cafepress的「賣東西給自營者」的概念，你取名的漢堡，你一定會幫「它」宣傳，讓更多人來4food吃你的漢堡，你得利了，自己也得回到漢堡店來「領」這個漢堡……天啊！有趣的是，4food還會將賣的最好的漢堡擺在「排行榜」上面，排行榜的曝光量大，老闆說，他期待排第一名的那個傢伙，以後來餐館每次都會得到一個免費的漢堡（不必付帳了）！基本的漢堡要五美元，如果加一些東西，要到七美元左右才買得到，實在有一點點貴了，但他們說這個並不貴，因為所有東西都是有機食品，不要將他們和速食店比！據說，4food計畫這個餐館，已經達幾年之久，而且打算在短期內一口氣就開12家分店。從它一開始的裝潢的氣勢的確也看得出來這間餐館應該是非常有錢，而我也可以想像餐館的老闆去投資的時候應該是抱著「打敗麥當勞」的夢想。怎麼打敗？靠「健康」，但也靠「網路」，但，這樣真的可以打贏這場仗嗎？
讓人覺得有趣的是，如果4food的目標真的是成為數一數二的速食連鎖店？那麼，它顯然犯了一些行銷方面的忌諱。
常聽說，建立一個新的品牌，總是要有一個最主要的品牌形象；做一場行銷活動，也總是專注在某一個最重要的「點」上。如果你的「點」太多，那麼就會不夠專注，消費者一開始不知道你這個新品牌到底特色在哪裡？「主題不夠清楚」可以說是行銷方面的殺手。
但，我常常也想問這些罵我們「主題不夠清楚」的人，要他們真的拿錢出來辦一場行銷，他們真的敢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籠子裡面嗎？如果要他們真的拿錢出來做一個網站，真的敢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梗」上面嗎？
而4food，到底特色在哪裡？它的特色應該要是有機、健康，但那方面就算沒有麥當勞，也有Subway在前面。所以，它的特色，包括它的員工、它的iPad、它的擺設、它的帶洞的漢堡、它的有機概念、它的全店WIFI免費、還有最重要的它的虛實合一的網站與大螢幕……它，正在推廣的「特色」，可能多達100樣以上──再說一次，它的「梗」竟然高達100樣以上！
而「4food」顯然真的打算以這100梗來打這場仗，它真的「精於此道」，4food沒有一樣東西是真的很了不起的，但它「不怕多」，每一樣都給它加進去，許多「梗」不一定是原創的，甚至連它的名字「4food」也疑似參考了「4chan」網站的取名手法，本身一點意思也沒有，它也不預設你最喜歡哪一樣，但他有把握，你「一定」會被其中某一樣特色給吸引過來！
而且，這「百梗行銷法」本身還預留了很大的空間，讓它可以在未來，繼續加入更多的「梗」！想想，它的那個大螢幕，只要突然又想到另一個點子，只要網站改個版、換個功能，它整家餐廳又可以重新又推出另一個有趣的玩法。它整個餐館看起來是固定的沉重成本，但它幾乎可以包裝成一個又一個不一樣的故事。我不得不想，為何其他的餐館看起來這麼沉重、這麼「做下去就無法變」，而4food竟然如此輕鬆？
有些部落客認為4food的特色是它加入社群、加入遊戲……在餐館內，但我真正從4food學到最多的，卻是它「百梗行銷法」。不必怕多灑一點亮粉，你的PowerPoint，多一點在這邊、多一點在那邊，你的行銷站點、你的設計，多一個梗在這裡，多一個梗在那裡，誰說一定要「專注」？面對這個「聰明人太多、好運氣太少」的21世紀商業世界，可參考一下火力強大的「百梗行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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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特稿：「職場衙門」史上首次瘋狂收集網友的職涯建議，讓你知道做對決定真的很重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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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8 Jul 2010 00:59:02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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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職場」是向來是一個老鳥可以教菜鳥的地方，常常有許多演講，那些已經待在職場十年以上，甚至二十年以上的「老鳥」，做過好幾間公司的總監、副總，在各公司之間周遊自如，他們在台上侃侃而談，告訴後進職場到底是怎樣的東西，許多問題應該怎麼解決？我們身為職場菜鳥，也好希望有機會可以請教他們自己切身的問題，譬如，「應該要好學歷才能升遷嗎？」、「到底應該不應該去打工遊學？」、「有異動之心，履歷表就應該打開嗎？萬一被看到怎麼辦？」
但……不對啊！這些超級職場達人，本身不一定與你在同樣的產業裡，而且，真的有什麼達人，什麼都知道嗎？會不會太主觀？你會發現，要找到「職場高手」好像不必這麼麻煩，身邊只要有一兩個年長個一兩歲，年資也多個一兩年的好朋友，就可以為大家「指點迷津」了！而「職場衙門」就是這樣的一個新服務，它以一個簡單的方式，提出好多好多大家在職場上會發生的問題，這些問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比較有理？史上難得有機會由所有的網友來「一起告訴你」，應該選「左邊」，還是選「右邊」？在「職場衙門」裡，每個職場工作者，都可以當當「職場包青天」，發揮自己的專業影響力，而且，「職場衙門」還會將每一個判決再加上一篇說明，網友如果碰到類似的問題，可以讀一讀這些「包青天」的黃金建議。
譬如，「職場衙門」有一個case是來自一位「Jeff」的網友，今年才23歲，完美主義者，目前的工作是規劃企畫流程，有一天，Jeff費心做出了一個很棒的企畫，興高采烈的交給主管，無奈竟然被主管退回，並告知他的企劃，已經超出公司的預算及行程！23歲的Jeff憑微薄的經驗，根本不知道這個情形應該怎麼辦，他想請教一下網路上所有在職場的人，他該如何？
據「職場衙門」為Jeff收集的資料顯示，目前共有58位網友判決建議他選擇「A：配合公司的預算」，捨棄一些堅持及規劃，讓企劃符合公司資金及時間！這顯然是比較正統的回答，但有趣的是，竟然也有另外24位的網友，竟然判決建議選擇「B」，也就是追求完美，才能讓公司更進步，再努力和主管爭取資源！並「承諾業績」！（這招猛！）當然，每一個建議還是會附上一段來自網友的小說明，讓大家可以讀一讀，這80 位網友大大小小的實用建議背後的思維是什麼？這樣的一堂「80個老師」的課，應該不輸給去聽一場職場達人的演講！


那，相同的狀況發生在你身上會如何處理呢？你也想瞭解職場其他專頁工作者的建議嗎？趕快來到職場衙門一起當專業包青天吧！
其實，網路上有許多點子的概念都是圍繞在「眾包」(crowdsourcing)之上，有趣的是，有的「眾包」點子，很容易就可以讓網友立刻開始玩，有的則相較不容易，如果，今天做了一個叫「異性衙門」的小程式，可以「幫我選女朋友，左邊好，還是右邊好？」這種話題和這樣的程式，很容易就爆紅在網路上！事實上我們最有興趣的HOTorNOT甚至有一陣子很紅的PK型的網站也都是走這個路線，最近我這邊也寫了一個網站，讓大家選一選自己拍的哪一張照片較好看？但，那一類型的「眾人意見」，在提供之後，意義其實並不大，而且並不讓網友真正從網站上面得到任何有實質意義的東西，可以「帶回家」！
但，「職場衙門」可以！它是很有意義的網路服務，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來看，這樣的「職場交換」的內容，一般人是不容易去「給出」或「得到」的，通常就只有在職場上非常不順利、或者被老闆臭罵一頓之後，才會哭著找自己最好的朋友傾訴，然後由這一～二位好朋友充當「職場包青天」幫你解決問題！這是現在大家的做法！而「職場衙門」，希望能將這種「母雞帶小雞」、「老鳥帶菜鳥」的新習慣，帶到網路上面來，不要小看你我小小的判決回覆，每一則回覆，將大大的推動職場上的進步。不只是幫了一個人，也是推動這個風氣，讓更多人，在未來可以幫助更多的人！
為了推動這個有意義的服務，在設計上，「職場衙門」也巧妙做了好幾樣事情：
巧妙一、在關鍵時刻使用facebook的功能來協助「擴散」：如剛剛說過，「職場衙門」雖然非常有益，但在網路上可能是屬於不容易快速傳出去的題目，這時候，「職場衙門」巧妙的以「facebook app」的方式推出，讓它可以使用facebook的社群擴散功能，運用facebook在台灣六百多萬人的「人傳人」的力量，但和一些facebook小遊戲沒有限制的亂貼塗鴉牆，「職場衙門」又是在關鍵時刻才使用facebook的塗鴉牆，當一個職場達人寫了一段文字後，就會將這個建議貼到塗鴉牆上去，所以每位達人不只是幫助不認識的人，也會意外的開始一段和朋友的聊天串。我有一個朋友之前試了一次，回答了一個「遊學好，還是趕快再找工作好？的問題，那問題來自於大四畢業的John，他計劃去澳洲打工遊學半年，但因朋友都積極找工作，他怕好工作被搶走！他該放棄還是堅持打工遊學的計劃呢？我這位朋友，認為John應該趕快找工作！並努力分享之前因為在畢業後直接去英國遊學五個月後來回來後找工作不順利的慘痛經驗，結果在他的塗鴉牆上，意外的讓他的朋友都開始分享這些經驗，而我這位朋友也積極的讓他們再回到「職場衙門」和大家分享。
巧妙二、為職場的意見分享帶進了「遊戲元素」(game element) ：現在在美國很流行提到「遊戲元素」，因為現在許多社群小遊戲，非常簡單，卻意外「煞到」不只是小朋友，而是30歲以上，甚至四、五十歲的「大人」們，讓他們為了得到小小的勳章，還是小小的農收穫而瘋狂的陷在該遊戲裡！「職場衙門」也巧妙的將一些「遊戲元素」滲加在這個「職場問答」的流程中，一進去，就可看到這個遊戲的畫面，以類似「大富翁」的方式來鋪陳，此外，每個人一邊幫忙「判決」，一邊還能「升等」，從「九品芝麻官」一路可以做到「一品包青天」，每次的升級都是對你專業的肯定，也讓「職場衙門」多了一個讓人們常常回來玩的理由！
巧妙三、將複雜的建議，簡化成「二選一」：其實「職場衙門」可以做到非常的複雜，讓人們可以用各式各樣的答案來回答各種職場上的問題！但「職場衙門」卻選擇將每一個問題簡化到「二選一」──左邊？或是右邊？這樣一來，讓每一個問題很容易就可以得到一個「壁壘分明」的答案，雖然在說明中可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但是，如果你剛好就是身在那個職場問題中間的新鮮人，除了透過這些說明來參考參考，可以直接先拿這個「答案」先快快做一個決定！這也暗示了「職場衙門」未來可能發展出更有趣的新方向（尚未發生），譬如，某一位企畫可能剛剛與主管開完會，一小時後，就必須交出另一份企畫，這時候他還真的可以「臨時」趕快「call out」到「職場衙門」，讓目前在線上的幾個網友，趕快幫他投個票，應該怎麼辦才好？很快拿到一個答案，讓大家在職場上開始做愈來愈多正確的決定！倘若有一天你可以在「職場衙門」做這件事，那，職場真的變得更不一樣了！
曾經有一位尊敬的老闆告訴我，在職場上的每一個人，其實不斷的在做對的事，也在做錯的事，一個厲害的職場達人，其實沒有怎樣，他就只是做對了「90%」的事而已，如果你是一位做對了70%的事的職人，那麼你的表現，就會比那個做對了90%的職人還差，相反來說，只要做對事情的「機率」比人家多個10~20%，幾年下來，表現就會顯然比其他人還好，很容易就可以升遷、容易被挖角、一直有好事在身邊發生等等。你說，你又不是主管，不常「做決定」啊？但，就連今天去倒一杯咖啡，看到你的大老闆也在後面排隊等咖啡！到底要讓他先倒，還是自己倒快一點，還是乾脆將他的杯子一把搶過來幫他泡一杯熱騰騰的咖啡算了？你應該做什麼決定？這種「小小的決定」，其實都巧妙的在影響你未來的30年。
所以，現在還靠自己一顆大腦中樞在做這些決定？已經落伍了！趕快來「職場衙門」，體驗一下未來職場達人的滋味，聰明的……經營自己的職場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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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Phone 4唯一值得注意的事：人人開始瘋狂「拍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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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8 Jun 2010 01:45:08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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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昨天iPhone 4 正式在Steve Jobs的手上推出了。這次iPhone 4的推出實在因為「撿走事件」而充滿戲劇化，也意外拉抬了3C部落格Gizmodo的聲勢，它也很快的寫了一篇簡單又完整攻略，網路第一指標；不過，很多網路人在接下來會寫了很多很多關於iPhone 4的事，但，還是有很多人連第一支iPhone都尚未入手，所以就算iPhone 4又薄了34%，號稱電池可多講40%，顯示器又多了四倍的畫素，那……又怎樣？
它的slogan是：「這玩意，再次改變了一切。」如果手上就是沒握一支，這種改變我們根本不會「感受」得到！
不過，這次iPhone 4，卻有這麼一個功能。
這麼一個功能，值得我們好好的「準備」。
就算你沒有iPhone 4，你甚至什麼智慧手機都沒有，也應該好好的準備。
因為，這個功能，可能造成「人人都在拍影片」！真正的，人人製片！大量製片！
先來看這星期Pew Research剛宣布一篇最新研究指出人人都在看網路影片，它說，從2007年到今年兩年多期間，觀賞線上影片的成年人已從「10幾％」躍升到「30幾％」，懂得自己拍攝上傳影片的也從「不到10％」正式跳到「14%」。最最有趣的是，根據Pew的報告，YouTube居然已被facebook超過，目前共有49%的人上傳到YouTube，但有高達52%的人其實是上傳到facebook！
接下來，再來看看這次的iPhone 4，「影片」是重點。不過，太多關於iPhone 4的「影片」相關的新功能，在我們看來都是「雜音」。先來談談，哪些新功能應該不會直接促成「讓人人都在拍影片」？
一、iPhone 4的「視訊聊天」，並不會造成人人都在拍片：這次的iPhone 4會有視訊系統，而且不只是「背面」有主相機，在「正面」也就是螢幕的這一面也有一顆副相機並且可以做即時視訊，和對方互通視訊，免費透過WiFi無限網路就可以「看到對方」。但，這系統真的會很有限，畢竟現在大家都有筆記電腦，上面都有一個小型Webcam了，至於個人對個人的行動視訊呢？記得3G手機剛推出的時候，不太買3C的我，剛好需要換電話，就買了一支可以透過3C來做視訊的電話，和老婆講電話。記得那時候的畫質非常不好，依稀看得到對方在何處，還有周圍的汽車聲音吵得要死，而且很快就發現這種功能只適合和老婆互相使用，不適合再和別人使用，畢竟，和誰講話需要動到「視頻」啊！另外，視訊對話真的得找一個安靜的地方，因為通常你一定要將手機舉得高高的，忘了帶耳機的你還得讓它擴音出來，於是，你的老婆馬上就發現，你那張臉旁邊的風景開始有「路人」的臉，慢慢塞進來，她會提醒你：「別再玩了，有人在看了！」「好丟臉，有人在看了！」

二、iPhone 4的「影片剪輯」系統，並不會造成人人都在拍片：這次大家也將重點放在iMovie， iPhone 4的app可以輕鬆的透過iPhone剪輯影片，這一招就算已經很簡單，對大眾的吸引力應該仍是有限的，因為早在「相片」的時代，許多手機早已有了這樣的簡單的剪輯功能，有的只要輕鬆拍張相片，就可以立刻合成做出特效、寄給朋友！但，這些都沒有讓大眾開始使用，傳得四處都是，甚至，iPhone自己有些照片編輯相關的app也絕對不是最多人在使用的app，畢竟，真的想要編輯的，帶回家用14吋以上的筆記電腦來編輯就好了啊！
3C產品就是這樣，很多專家與重度用戶是自己在自己的世界裡，瘋狂跟著一些功能，但，始終沒「到」大眾，大眾也不會太去注意。除去這些「雜音」以後，我們就可以看得更清楚，iPhone 4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
它是──「HD畫質的攝影機」。
啥？
我連一台攝影機都還沒擁有，為何HD高畫素這麼重要？
啊高畫質影片，和標準畫質，好這麼多？我有必要用到這麼好的嗎？
明確一點的說，高畫質影片，再加上iPhone直接接電腦很容易、隨身帶著很方便，它，即將和矽谷奇蹟「Flip」一樣了。什麼是「Flip」？我曾在矽谷創業的弟弟去年回台北就買了一台送我們當生日禮物，那時候Flip早已風靡美國，後來在兩年內瘋狂賣掉了高達400萬台，是相對稀有的硬體小廠大敗大廠、創業成功的案例，後來也被思科以5.9億美元併購，創業家大發財，而我在得到了這台Flip以後，也馬上就可以感受到為何它會賣得這麼好！
自從我們有了Flip，從此無論是吃飯、出去玩、或只在路上看到什麼，我們會拿起Flip，直接錄影！使用Flip的感覺很特別，它雖然一開始就是HD高畫質的，但真正錄起來，並沒有比真正的攝影機好看，偶爾有「卡卡」之感、顏色呈現有一點點「假假」的，不過，因為它是HD Video，當你上傳到電腦裡，透過屏幕觀賞自己拍攝的影片，心中立刻發出一聲讚嘆：「哇，我真的靠這麼一台小機器，就將昨天的畫面整個錄下來『保留』了！」
那感覺，就和今天一台爛的附設相機，勉強錄下情節，回家看看，只感覺到「喔，我做了記錄，至少有留一段影片」，完全不同！
後者，不會有「下一次」，但前者卻會讓我們一直又一直的在下一次只要手邊有Flip就盡量拍下來！
這就是iPhone 4會帶給大家的改變，我們將很快的感受到iPhone 4在這方面的威力，因為，Flip早就告訴了我們──
事實上，我們早就都有類似的經驗了，每次和一大群朋友聚會，有人嚷嚷：「來拍照！」
大家將身體湊過來，然後有人去問站在旁邊的服務生，將一隻相機交給他，看著鏡頭，西瓜甜不甜？笑容還沒拉妥，位子還沒站穩，突然人群中嚷嚷：「等一下！」
等什麼？
她說：「我也要拿我的相機請他拍，等等！」
於是，服務生的手，在短短一分鐘內就掛了好幾台相機，好像掛肉粽一樣，這時候你仔細看，這些相機裡，哪一台是「手機」？
沒有！
奇怪，現在大家口袋裡的手機，80%以上都有照相的功能，為何，他們不拿出手機要服務生拍照？反而只請求朋友「記得寄給我哦」？
為何，有數位相機（不是手機）的人，卻人人都拿出數位相機要求服務生拍照，沒有例外、沒有漏網之魚？
這，正是因為剛剛提到的「保存」的問題。我問過一位朋友，她很注重將相片洗出來，一想到手機的洗不出來，她就沒興趣了；我雖不洗出來，但看到現場有這麼多相機，自己手機拍一下，爛啪啪的畫質，保存價值不高，所以，就不會想去和大家嚷嚷一定要拿自己的手機來拍了。
由此可以延伸，其實，iPhone 3GS就已經有標準的錄影功能，但是它是標準畫素而已，加上手機的許多功能不如一般專門的攝影機，所以那畫質其實不會是「可保存」。
這年頭，「可保存」是很重要的。可惜的是，美國那邊一大堆報導（其他文章請看這裡、這裡），都是在討論「Flip會不會被幹掉」，有人認為，Flip一支才150美元，還是很便宜的，而且沒有綁電信公司的約，但也有人相反的認為iPhone 4的觸碰式螢幕實在太容易使用，Flip有點「東施效顰」在後來加入觸碰式螢幕卻連「多點觸碰」都沒有支援，所以Flip會被幹掉。尤其再過幾個月iPod Touch又會出新版，如果這個HD攝影機的功能放在裡面，那Flip真的會被幹掉了！但，我們沒有這麼愛Flip，它是否被幹掉，一點兒也不重要，重要的是，Flip那神奇賣掉的400萬台，以及那400萬個（包括我在內）非常滿意的、開始用Flip「保存」生活中點點滴滴的這個「奇蹟」，即將透過iPhone 4，「順便」讓很多人也不小心掉入了這個世界。
以後和朋友聚會，一定會有人開始拿出iPhone 4，不是要秀給你看什麼有趣的APP，這已經過時了；而是將那顆小小圓圓的黑色攝像頭緊緊的對著你，然後告訴你：「別呆了，我不是在照相，我是在錄影，趕快說幾句話吧！」
兩隻iPhone 4將會互相對拍，「你看看他們也有iPhone 4……。」整個圓型餐桌好幾個人都拿出來對拍，於是，剩下的沒拍的那些人，好像在上電視一樣，來，對1號camera說哈囉，對2號camera揮揮手，對3號camera說一下今晚大家吃了什麼，大家多久沒見面了……。回到家後，上傳到facebook，馬上就傳開了。注意，facebook的傳開只是附加上去的，最初讓大家會拿出來拍攝，只是因為它的「保存性」佳，既然已經拿出來拍攝了這麼幾部片，那麼就上傳一段30秒的給大家看看吧。
人人拍片，人人製片，帶來什麼影響？
古人可能留下幾條詩句，就是傳家之寶。現代人要拍照，稱之為「留影」。「留影」指的只是留下一張靜止的相片，但未來當大家都手拿一隻錄影機，留下的是每一個人的「動態影片」。
十年前，數位相機突然人手一台，大家都習慣了拍照。十年後，攝影機即將人手一台，隨時都有好幾台對著你拍攝，人人的口語表達會更好，面對鏡頭可以講更多話，留下更多動態影片作為紀念。
我們會好慶幸生在這個可將我們的生命完整保留的年代；而這個年代，就從iPhone 4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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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YouTube選出２則精彩廣告參加坎城比賽，「不貪心」的人反而更厲害！</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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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3 Jun 2010 00:45:1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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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坎城影展其實已在上星期結束，但很多人不知道，在那些大明星都離開後，接下來的六月期間（也就是這個月）還會舉辦「坎城廣告節」（Cannes Lions），這廣告節還有一個中文的官方網站（之後還有亞洲廣告節），自從2006年起，在這廣告節期間，他們會加辦一場有趣的「青年創意競賽」，只要符合規定的年輕人，必須飛往當地參加比賽！
這讓人想到，現代的年輕人，個個都想要在網路上有些成就，以後找工作也比較順暢，所以現在的廣告主也都變聰明的懂得「借力使力」，譬如最近CheapTickets.com策畫的行銷活動，就是讓網友自己創作30秒的廣告影片，順便宣傳「我們就是因為票價太便宜，所以無力拍廣告！」，首獎是5萬美元，我想，在亞洲製作一則廣告片就不只這個價錢了，而且這活動靠那5萬美元、二個月的活動，將會吸引幾百則廣告來給網友看吧！
不過，坎城的「青年創意競賽」倒不一樣，它也是要求年輕人努力製作創意廣告，不過，比賽的內容卻一直很強調「製作時間」。他們往往要求在出題後的24小時以內，就完成一張橫幅的廣告，或是在出題後48小時內就完成一則影片廣告。尤其讓人有興趣的是「48小時完成影片」這件事，畢竟橫幅廣告、flash動畫創意，說實在的只要有網路的幫忙，無論創意人身在何處，只要大腦和雙手還帶在身邊就一定做得出來，有的創意者一天趕工兩、三個平面廣告都是可能發生的；但是，「影片」呢？單單要找到場景、配合的人，還要設計劇本和鏡頭再加後面的剪輯，難度很高。尤其，他們將一群創意者「關」在一個他們完全陌生的歐洲城市，要他們在48小時內用「身邊的素材」去完成一支影片！這個就精彩了！更有趣的是，往年每個國家都派出兩位代表參加「青年創意競賽」，今年，坎城青年創意競賽會則特別在各國的39隊以外，又添加了一支「特別隊」──
這個特別隊，叫做「YouTube隊」(Team YouTube)！
其實，往年的活動早就常常被丟到YouTube上面去了，幹嘛YouTube「自己」也還來參賽？細節我不知道，但可以猜想，YouTube自己已經看到了它自己在「長廣告片」上面的魅力──在YouTube上面雖然都是不到10分鐘的短片，但對於「廣告片」的長度來說，這樣的2~3分鐘的廣告片，喔不，不必2~3分鐘，就算只是1分鐘的廣告片，也是一般廣告長度的二倍，可以發揮很多很多很多很多很多一般傳統廣告無法發揮的主題。而這次Team YouTube為了選出「兩個參賽者」到坎城參賽，於是他們自己先動員全球辦了「初賽」，規則就和坎城青年創意競賽的規則一模一樣──出題後48小時必須交出影片！但是，只能有「一個人」拍，難度又更高了，最後，一加一等於二，得獎的兩個人，可以代表「Team YouTube」到坎城與另外39個隊伍一同比賽！
而YouTube的這場「初賽」的題目，是和公益組織WaterAid合作「出題」，當他們宣布了題目之後，共有530部影片繳交進來，接下來兩星期他們接受了網友的投票，最後，530部影片總共收到了7萬5千張票之後，終於於這星期，選出了兩位大家最喜歡的，最後得獎的二位分別是25歲的英國人與28歲的美國人，兩人都是在大型廣告公司工作。
來看看，這兩個人在短短48小時內，拍了什麼東西？

首先第一個創意者的想法是，應該讓觀眾直接感覺到「口渴」的滋味，因此他買了一堆「蘇打餅」，在上面用巧克力醬寫上一些字，第一片餅乾上就寫著：「請按下左下角的暫停鈕，開始吃餅乾，不能喝水喔，開始！他就開始一片接一片的吃，前面的還沒吃下去，一邊又拿另一片餅乾，每片餅乾上面都寫著，「每天都有4000個小孩因為缺衛生的水而死亡。」這時候他已經塞滿了嘴巴了，餅乾屑一直掉下來，「世界先進國家已經答應在2015年全球每個人都會有乾淨的水源。」「所以在你準備因為口渴而跑去喝水之前，請想想他們的需求…。」請見以下影片，看不見影片的請直接到YouTube看：

第二個創意者更特別，他顯然是到路上拉了一位街友，不必給他任何拍攝費用，只要「招待」他來到附近一家旅館，讓他好好的洗個澡、將鬍子刮好，然後給他一件乾淨的衣服穿，全身香噴噴的，享受一根香煙，吞雲吐霧之間，這位街友大舌頭的說出他的心裡話：「我現在是無家可歸的人，沒錯。」「我喝水、洗澡、上乾淨的廁所，我會想念那種『舒服』的感覺。」「每個人都應該享有這種『人生』。乾淨的水，根本就是人的基本權力之一。」「如果我可以幫助你，我會幫你做這件事，那是我的責任。」講得口齒不清、狀如宿醉，卻叫人非常動容，請見以下影片，看不見影片的請直接到YouTube看：

以上兩則影片，我的感覺是：哇，好簡單的廣告！之前寫過「48小時雜誌」，也寫過「48小時製作小遊戲」，我們常常在想這件事：假如這位 25歲的英國人與28歲的美國人，現在有的是「48天」拍攝，而不是「48小時」，那麼他們還會拍出這麼精彩的影片嗎？
如果給了48天就拍不出來，為什麼？
以往我們都說，因為他們拍得太複雜了，有的時候「簡單」才是最好的，但我今天還想到了另一個更直接的原因──
我發現，最後從事創意的人，一定是「想法很多」的人，想法很多的人，因為太聰明，就看到一件事的所有面向，向陽光的、向陰暗的、向東向西向南向北的……都看得到，都會注意到……因為看到太多面向，於是，當我們給聰明人太多時間，他們就會自我毀滅。
他們會用各種面向去「修正」，然後，產品還沒推出，就已經變成四不像了。聰明人無法接受自己是「不完美」的出擊，所以會在產品未推出前就先讓它「完美」，結果反而將原本100分的東西，拉下來變成60分。
原來，完美主義是現代人最大的殺手，特別是對創意者來講，完美主義往往讓一些想法失去了原味，可能只是多畫了幾筆，看起來更完美，卻已經不是當時你喝下那杯咖啡腦子亂運作之後所產生出的那一點點的感動元素。甚至拿創業家來說，當初你想開這麼一間咖啡店的那個元素，其實是很有賣點的，但就在你參考真正咖啡店怎麼開了以後，你所開出的咖啡店，就和其他人開得沒有兩樣；我們以為那叫做「100分」，其實那只是60分而已，真正的100分在當初是有機會，但此後為了追求完美，從100分一路扣到60分。
他們不會讓它低於60分，但加到最後，亦不會超過60分！
反之，在時間限制下，你知道時間不多，無法發揮太多，因此一定會緊緊的抓住那個感動元素、那個悸動的唯一點子，那可能就只是一張你想要的畫面，拚命想辦法去拍出那畫面（就譬如這個吃餅乾的，說不定吃了一整天的餅乾！和那個拍街友的，說不定旅館借了一整天），而因為大部份的創意者都在想去照顧心中的「完美主義」，反而我們因為捨去完美主義，讓我們可以拍到某一些很深刻的畫面。
而又為何完美主義會很難丟掉？因為，「完美主義」太好聽了，大家以為那是一個優點，其實，完美主義之下，只是一種「貪心」。 
創意者最痛苦的，就是丟掉完美主義，為何這麼難以丟掉，也是因為「貪」。但，一定要丟掉完美主義，才會到另一個境界，聰明人要先面對自己的「貪」，叫自己「別貪」，100分就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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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街頭行銷」如何巧妙為網路行銷鋪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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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0 May 2010 01:08:03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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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某個角度來看，網路在「城市」的效益會比鄉村低。怎麼說呢？第一代的網站，大多是在讓大家更方便，在家就可以打發時間、在家就可以買到東西。讓我們想到，如果是做「網路行銷」，要怎麼利用「城市」，讓它變優勢呢？
最近一連看到幾個案例，有一個很深刻的想法──網路行銷，或網路開站，可以好好利用實際的「街頭畫面」，我們就稱它為某種專為網路行銷設計的「街頭行銷」。
去年底，有些人可能已經看到這則新聞了，一開始是先在馬路上，看到有人貼出一張標語，一看就知道是一張「人臉」，好像是一般找尋小偷之類的畫像，那笑容卻畫得毛骨悚然，這不是在找小偷，它指引大家，來到一個叫「thisman.org」(這個人.org)的網站。
有些人回家，就開始看這個網站，此網站裡面說，大約四年前，紐約有一個知名的心理醫師的女病患畫了一張常常出現在他夢中的長相，她發誓她不認識此人，但這男人卻常在她夢中和她指導一些人生的道理。這張照片就放在心理醫師的桌上好幾天，被另一位男病患不小心看到，結果這位病患竟然也說，這個「人」，也常常出現在他夢中！
這位心理醫師大驚，連忙將這張畫像寄給所有其他醫師，要他們和病患詢問一下，是否曾經看過這個「人」？
結果，據該網站宣稱，四年來一共有大約2000個人供稱曾經在夢中看過「這個人」，而且，網站說，病患的位置在德黑蘭、北京、巴賽隆納、巴黎、新德里……各個城市、各個人種，都看過「這個人」。
所以，這個「這個人.org」網站就被建立起來了，它的目的，就是在繼續收集這些曾在夢境中看過「這個人」的病患，而且想要了解，為何「這個人」常常出現在夢裡？他，到底是誰？
這樣的「開場白」，已經讓大家嚇個半死了，後來，他們搜尋了該域名的擁有者，發現這場活動應該是由一位叫Andrea Natella的網路人所辦的，此人自稱為社會學家，其實本身也開了一間義大利的網路行銷公司。因此，大家已經在懷疑，那個什麼四年前紐約心理醫師的什麼屁的故事，應該都是杜撰出來的。而到了上星期，已經有最新報導傳出來，證實了這個「thisman.org」的點子，因為太聳動了，即將被拍成好萊塢電影，而電影公司將會付給那位義大利的行銷高手一些錢，取得這部電影的一些權利。什麼權利？可能是這則「畫像」的版權，也可能是「thisman.org」這個網站……總之，從網路行銷的觀點來看，這位網路行銷高手可說成功的打了一場漂亮的行銷仗，為期大約半年左右，就為自己添了一筆意外之財！
其實，幾星期前，最近被可口可樂加碼加點的健康茶飲料「Honest Tea」，才剛剛在紐約市最精華的華爾街的第14街與9街的交叉口，辦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行銷活動」。他們在街上直接放了一整個飲料架，路人可以隨手取走飲料，但是旁邊也放了一個「捐款箱」，要求路人取走之前，記得投放「1美元」的費用。

「誠實茶」原本不是這麼意思，但它順著這個取名，去設計了這麼一場街頭行銷。此行銷活動讓紐約人印象深刻，他們之前不見得喝過或甚至聽過「誠實茶」，但他們一看到這個飲料攤，就知道「誠實茶」的意義，然後這個攤又好死不死的出現在最近之前才剛過金融風暴最被大家質疑誠信的「華爾街」，所以很快的，網路上也都在傳這個「測試華爾街人有多誠實」的攤位的報導了！很快的，不知道是計畫好的，還是因為這樣才拍的，Honest Tea也拍了一段「結論」，用隱藏的攝影機拍下每個金融人士投錢的模樣，低成本的做出一部線上廣告，猜猜華爾街人有多誠實？只有89%的人會付錢！
還是有11%的人，拿了就走，天啊。竟然出現在華爾街，你相信嗎！
有趣的是，我們看到這個活動，會非常嚴重的懷疑，這根本就是一場整合行銷的一部份，而且有一大部份一定是設計在網路上的，所以它不必放太多攤位，只要放一攤，將它置在最受人注目、最有話題的地方（華爾街），而它的行銷成本就只是這一攤位的茶而已，說不定，大家都會付1美元！完全沒有成本，免費做行銷，而且幾乎確保，會在網路上盛傳。
你說，街頭行銷，為何路人會「看到」？
像這張「thisman.org」的傳單，它就是貼在人群多的電箱上面，全球都有。等著過馬路的人，有些就是會瞄到，加上「人臉」向來是最容易吸引眼睛的畫面，所以就會看到這張恐怖的臉。
然後，街頭行銷，為何它會「傳出去」？
因為，每一個看到的人，都認為「只有自己才看到」。每天在網路上，大家也知道大部份的朋友、讀者都不是住在附近，所以，就會覺得有這種「責任」和這種「成就感」去將剛剛在附近看到的畫面，傳給所有人。目前照相手機的普及率已經高達七、八成以上，他們拍了，就會傳給他們的朋友，他們的朋友知道這些是「獨家」，也會傳給他們的朋友，總會傳到哪個好大喜功的部落客，於是就打下一片江山了。
同樣在幾星期前，同樣在紐約，也有一則報導出來（我現在趕時間，突然找不到該報導），有一個男人在人來人往的公園內，脖子上面掛著一則標語「原諒我、老婆！」，這個果然馬上跟著在網路上爆紅，他們後來也發現，這傢伙好像也是網路行銷人員……。
「街頭行銷」可能將成為網路整合行銷的不可缺的項目！我們自己也接過街頭行銷的案子，清楚這種錄製方式有好幾個好處，第一是免費，因為街頭沒人會管你在這邊拍東西；第二是簡單，街頭隨便取景都會看到人，馬上進入正體做行銷；第三是效益，當一個產品的效果，透過一般路人來呈現，影響力更大。
而「街頭行銷」其實相當簡單的，大家看看能不能找出那個背後的「公式」，每次只要選個時間，出現在眾人面前，怕不好意思的，就戴個面具，或請工讀生來做，省下的廣告預算無以計數，後續的爆炸效應好像也更省功夫。
至少，看這些「街頭表演」，遠比看那些將公車與大樓貼的五花八門的廣告還要有趣多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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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YouTube轉播球賽漂亮獲利，擺脫「素人」的第一大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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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04 May 2010 00:35:39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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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一篇提到，他們利用Survey Monkey來做了一個簡單市調，結果有51%的受訪者表示，他們不知道可以從YouTube上面獲利。不過剩下的表示可以從YouTube獲利的，想到的應該都是一些不直接的獲利，譬如一般人（素人）因爆紅而代言產品、上節目、出書等等獲利。
事實上，YouTube早已有讓影片主人直接獲利的「YouTube Partner」方案，雖然金額不像從前很多剛裝Google AdSense後跳出來號稱他從廣告月入多少錢，但有獲利是確定的。去年中正式對外公佈後，已經讓很多影片拍攝者賺到了錢，不只拍攝者賺錢，有時當某片爆紅後，有人跑來告那個版權的侵佔，YouTube也會問對方，你要YouTube立刻幫你下架，還是要使用YouTube後面的工具，來一起拆取上面的廣告？據說六、七成都選了後者（這比例仍待確認）。
像這一篇就提到，有一位大學生素人只是將一部影片上傳到YouTube，短短幾小時就2000個瀏覽者，他也旋及收到YouTube的一封信，邀請他成為「YouTube Partner」，不過必須確認他有版權等等，之後所有的廣告都可以和他拆分。這個動作讓大學生非常興奮，原本只想拍這麼一部，現在他也願意拍更多的影片到YouTube和大家分享順便「賺外快」……。
不過，對於真正想創業的人、或是大企業想找新路的來說，看到這些就會一嘆，唉，依然都是「素人」的玩法。再怎麼賺外快，就好像部落格放AdSense廣告，怎麼賺都賺不到一個真正的網站多；當年AdSense廣告賺最多的是免費交友網站PlentyOfFish，那，YouTube這個平台生不出一個交友網站，只能不住的播放影片、播放影片、一部又一部的播放……有沒有更大、更快、更有系統的方法？
有了！
這星期，《紐約時報》有一篇來自印度的令人振奮的報導，YouTube的所有人Google的印度分公司，跑去和印度的一個「Indian Premier League」合作，這是一個板球聯盟，一共有八個職業球隊，這個聯盟才剛剛打完他們的第三季，選出一個總冠軍。Google這間公司，原本和這種體育賽事應該沒什麼特別的關係，更別說是由公司派一個代表去和什麼運動賽事合作了，不是嗎？但Google的印度分公司顯然想開拓財源，創意用對了地方，他們在今年一月就跑去和這個聯盟談了「轉播權」。

所謂「轉播權」，就是即時的在YouTube上面轉播板球的賽事，之前YouTube曾轉播過U2樂團，但這次的Google除了主動談轉播權，還更進一步，就和電視台一樣，跑去找了幾間大廠來「贊助」，在YouTube轉播的那個框框周圍放了廣告，他們後來找的大廠真是非常國際化，有兩間來自印度（其實是印度的可口可樂、HP）、兩間來自英國、一間來自美國。有趣的是，美國的部份並不允許轉播，只是在賽事結束後的15分鐘才放到網路上面去給美國人看。 
結果，令人驚喜──
這個「頻道」，一共吸引了5000萬名觀賞者來點擊觀賞，比Google當初預估的還要高上很多，而且最有趣的是，有高達40%的觀眾，並不在印度本土，而在海外某個地方。
不過，這次賺的錢可能不多，據同一篇報導引述廣告專家預測的，YouTube應該只付了1000萬美元不到來轉播這個線上活動，而這幾家廣告主應該每一個人付不到100萬美元就取得了「贊助」，和這個聯盟目前向一般電視台索取十年高達12億美元的授權費用天差地遠。 而且，這場「轉播」的嘗試，其實不是完美，他們說，這個播放顯然是從現場拉一條電視轉播級的「專線」到YouTube，再由YouTube播放出去，因此效果應該是不錯的，但文章卻引述一位家裡沒有寬頻的印度居民說，看這場轉播好像「看3D電影但沒戴眼睛」那樣的影像錯亂！不過，Google印度分公司卻積極的說，他們還會將再找更多的現場即時轉播的機會，來做出更多的影片……。
總之，這場活動，大家的解釋是，YouTube不再只把腦筋動在素人上面，而會開始找尋更大的轉播機會、也更大的獲利可能，對企業而言，這也是另一個值得考量的新機會──
到目前為止，我們的感覺是，企業在YouTube上面打的都是「硬仗」，由於上面的這麼多爆紅案例，看起來都是「未經修飾的」，好像都是在無意中放到YouTube上面，然後就紅的。當我們想辦一場轉播活動，或是就辦一場整合行銷活動，來到YouTube，看到上面這麼多素人爆紅案例，於是也想要「素一下」，但，這已經跳離企業一般的規畫，找明星代言，沒用；砸廣告去宣傳影片，沒道理；所以到最後，完全是看看影片的質量有多好──
這是企業從來沒打過的「硬仗」。
其實企業是可以規畫的，但，因為YouTube上面的素人影片，都是這麼的「不經意」，看起來都是靠某種大搞怪來紅的，所以，所有我們聽過的企業幾乎都像是「好吧，不然就放到YouTube上面，試試看會怎麼樣。」「再多剪個kuso惡搞版，放到YouTube上，讓上面的人看一看。」抱這樣的「試試看」，結果也不會太好；那些影片畢竟一開始就不是素人影片，再怎麼拍，都還是拍不出素人影片的樣子，「素不了」。YouTube只能接受最極端的，不能接受差一點到最極端的。
但，這次的印度案例告訴我們，「未來」的YouTube，絕對不是屬於素人這樣拍拍片、惡搞一下而已。之前曾經寫過，同樣是印度的「寶萊塢」嘗試將正在上映的院線片，同步放到網路上，讓海外的印度人，必須付出和電影院一樣的門票費才能上網觀賞，結果一周仍然創下100萬觀賞次數，其中有90%都是來自海外，最後這部電影從這些熱心的海外觀眾收到了450萬美元（1.5億台幣），佔整個電影（包括實體電影院播放）營收的25%！這次又出現Google印度分公司的案例，有高達40%的觀眾不在印度本土、來自海外。這些意味的都是，YouTube是一個通暢到每個人家中電腦的管道，可以利用它，來到電視到不了的地方，擴大觀賞規模（到全球各處）、拉長可觀賞的時間、拉廣可播放的時段（到24小時都在播放）。
YouTube，是可以搭配著一些正統的行銷計畫，一起出去的，甚至它可以自成一個新事業，而這個新事業中，「影片」只是一小部份。譬如，辦展的可以想想，能不能在YouTube上辦一場活動，轉播，收費？ 
大家對YouTube影片的觀念，會慢慢脫離「素人」的做法，而會開始導入一套完整的「計畫」，這些計畫的架構會來自於一些成功案例如這次印度球賽轉播，這些案例會幫我們設立「正確答案」，若敢自己去嘗試的如「宅男最後的120小時」，則也會在幫其他人設立「正確答案」。大家可以等著更多案例出現，也可以趁現在大家還在觀望，比同業更率先開始計畫、設計自己的新案例。
如果你是企業，而且目前已經有已拍好的CF影片、或者已經正在打算拍攝（還沒拍的不算），希望在這則影片之外，創造更多的效益？或者覺得每次拍影片效果不佳，希望試試YouTube當下一個林育群……，我們準備了一些案例，歡迎企業報名「YouTube案例分享：Mr.6團隊請益之旅」，我們到貴公司拜訪，分享案例簡報、討論。
未來永遠不知道，所以，未來永遠也屬於喜歡探索「不知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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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Blippy爛點子，「借力使力」走出第一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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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30 Apr 2010 00:32:51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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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有一個網站叫「Blippy」，已經創立近半年，它打的是當初許多社群網站包括facebook都想挖的市場。人家twitter微網誌主題是：「what are you doing?」，而Blippy想做的主要是「what are you buying?」
明確一點的說，它讓你知道，你的朋友都在「買」什麼？
問題是怎麼知道？
Blippy要求會員必須提供他們的「信用卡號碼」，用這樣的方式，就可以追蹤他們用這張信用卡，所購買的所有東西，然後會員同意下，Blippy將這些資訊，公開出來給其他網友看，或者給該會員所認可的朋友看。反正現在大家都有好幾張信用卡了，你要買機密的東西，就不要使用那張信用卡。這個方法，會員是ｏｋ的，但大網站Amazon覺得「不妥」，於是將Blippy給禁掉了，然後Blippy不甘被禁，另外找了一個「後門」，要求會員告訴Blippy他的Gmail信箱帳號、密碼，然後Blippy進去你的信箱，將你最近買東西的「收據」都撈出來。畢竟，Amazon這些網站每次賣東西給你，都會email你一份收據不是嗎！它認得這份收據，再依上面的產品編號，回到Amazon網站上面去撈出你買的東西的照片、型號、還有…價錢，將他們公佈到網路上。總之，只要這位會員同意，Blippy可以找到千百種的方法，幫助你將你的購買資訊，公告給網路上知道！
這間網站的點子，雖然有點老套，但依然被看好，最近傳出取得了高達1100萬美元的創投資金，月拜訪量也達到了12.5萬人。上周上了《紐約時報》，讓他們達到生涯的巔峰。不幸的，過了幾天，Blippy又爆出了一則醜聞，有部落客在Google上面，用了「site:blippy.com + from card」這樣的搜尋字串，竟然看到Blippy好幾個客戶的信用卡的號碼和他們的姓名！可以直接拿這些號碼去盜刷了！這篇文章在當天早上9點上網，Google已經火速在二小時以內清空他們的cache，但這都已經不知道過了幾小時，這些信用卡的主人恐怕都還不知道已經曝光出去了！Blippy敢向會員抄信用卡號碼，會員也敢給他們，沒想到，Blippy沒有好好珍惜這些會員給他的信任，不小心將信用卡號碼寫在網頁裡，被Google爬到了，讓Blippy好像「洗三溫暖」，前幾天還在紐約時報的頭版，現在許多會員湧入要求將他們的帳號整個「刪除掉」。以往再怎樣爛的網站，也不會有會員要求要刪除帳號，但這次這些恐懼自己信用卡被盜刷的會員們已經顧不得了，要求Blippy刪帳號，而Blippy面對排山倒海的客戶，只好說：「系統太忙碌，暫時無法完成要求！」來挽救最後一絲希望。
這些事件對我們來說，重點不是在看他們怎麼處理個資外洩事件，而是──
哇塞，Blippy竟然這麼厲害！

我們都還以為，Blippy就只是一個「點子」，「分享購買活動」？這點子已經老舊！但，從他們所公開出來的信用卡來看，而且從這些信用卡必須是好些特殊狀況才會被公開來看，Blippy的會員還真不少！換句話說，真的有相當多的會員，將他們的信用卡給了Blippy去追蹤。
這些人不至於到幾萬人，但，至少有上千人了。
所以，聽到Blippy這點子，直覺是「不行」，我們大部份的人，都不希望以後上網買東西都被看到，所以Blippy不行。那麼，我們就錯了方向。Blippy知道他們又不是facebook，憑他們的微薄的力量也不可能讓這麼多網友真的開始「被迫」要分享出他們在網路上購買的資訊，所以他們的想法整個反過來，他們一開始只徵求「最想分享」的傢伙，從這些「怪咖」先開始。這些人的想法和人不一樣，他們不只是「不介意告訴大家他們買什麼」，一方面就是「盡通知之責」，另一方面他們其實深信這樣的「交流」可以讓他們一群朋友更快的發現網路上面的好康東西，有錢不怕沒東西買……。
率先加入Blippy的這群人，都是「想讓別人知道」的人。從這次事件中，Blippy顯然真的找到了這群人。這群人是存在的，也讓Blippy順利開始了他們的第一步。
以這個案例順便提最近一個領悟──
做網路創業、網路行銷，一個點子出來，力道不見得夠強。我們都沒有錢，我們的預算都有限，怎麼在沒有錢、預算超級有限的情況下，還能將這個點子成功？
如果你說，不管它，我就是一定要成功，那就叫做「不切實際」。明明沒有錢，卻要做一個不符自己size的事業，就是自取失敗。
不過，這不表示我們的事業不能到這麼大的程度。如果資金極為有限，有一個方法大家都知道，那就是：「借力使力」。
不過，我們借對了力、使對了力了嗎？
我試了很久，終於領悟出一點：借力使力並不只是一個「辦法」，如果將它視為一個「辦法」，那麼，永遠都想不出借力使力的開始點，永遠都淪為只是一個口號、一個夢想！我發現，「借力使力」是需要修改你的商業模式的，如果我們認定，這件事要改以借力使力來推動，那，我們一定要修改一下原先的點子，讓它一步一步的走，而不是「一次到位」。
當我們將借力使力拆成好幾步，變成「借小力、走小步」，那，我們可以一步一步的成長，在資金非常挶限的情況下，也可以成長出一間漸有模樣的公司。
聽起來好像很簡單？但這是很多人都會犯的錯。什麼不是正確的借力使力呢？比方說，做一個專門記帳的網路服務，有一群人先來使用，他們使用這家網站的工具來做每日記帳，這樣的服務就比較「使不上力」，因為這些人的存在，對網站來說並沒有「宣傳的效果」，或許它們有，但完全不在規畫之中。所以，這個網站就需要再另外花心思去將這些人在上面使用的狀況、「包裝」之後再告訴其他人。又譬如原本我們想做一個互相借書的網站，如果想要借力使力，那我們一定將它切成一個比較小的點子，先借一點力，完成第一步。再借第二波，再完成第二步。如果一開始我們想的就是那個最後的成品，那麼力量就無法集中，「借力使力」也什麼都借不到。
辦行銷活動亦是如此，一場行銷活動一開始沒人要來玩，就在我們的設計是否借力使力。一場投票的活動，先將參賽者全部列出來，就是最基本的借力使力，讓新的加入者一進來就先投票，一邊投票一邊就看到這個遊戲的玩法。一場沒什麼宣傳預算的行銷活動是否保證成功，也要看看是否早有計畫「借小力、走小步」。
只要有「借力」的打算，別怕步伐太「小」。這過程，不過就像一場登山活動，成功就在山頂上，而山頂是不會跑掉的，與其直接亂喊上山，乾脆先確定借小力、爬一小步上去！
年薪1千萬不可能一日達到，不如一天增加1000元比較實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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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朗朗、iPad、魔力鋼琴&#8230;YouTube行銷是整套策略而不只是一部影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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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8 Apr 2010 00:07:44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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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YouTube滿五周年了，前天在《流量也要跟流行》一文中，提到目前三種「最流行的流量」，我自己最有感覺的，亦是最後一種，也就是「影片的流量」，那是目前含夢量仍然很高的流量。那只是這系列的第一次喊叫而已，這周真的有點按倷不住，這個月有點按倷不住，這半年來有點按倷不住……YouTube已經挑動我們每一根敏感的神經，只要再看到多一則YouTube爆紅事件，我們已經忍不住要跳起來！
不只我們，美國最知名的創業學校Babson College也反應了這個「創業流行」，他們在今年2010年的創業大賽剛剛選出了第一名，一位俄裔的學生所提出來的點子。這名學生創造了一個平台叫「ViralSkool.com」，讓企業可以「出題」，讓網友為他們做行銷！不過，這種點子我們已聽過好幾例，以前曾有創業家做出讓企業問網友，「logo」應該改成怎樣？幫忙想一句「slogan文案」？網友投稿，瘋狂投稿，企業就收到一大堆創意文案與logo，選中一個，錢給網友，企業省錢，又找到最佳創意？然而，後來證明這些點子並不可行，網友誘因不大、投稿率低，且這些網友的idea最後不見得比得過專業的廣告公司的一兩顆金頭腦！
那，什麼才「比」得過廣告公司？
影片，比得過！
有策略的素人影片一拍、一上YouTube，比電視看得人還多！
ViralSkool.com之所以得第一名，是因為它讓企業出的「題目」正是「拍攝一部xxx影片吧！」。企業可以針對他們目前正在推的某一個產品，對網路公開「徵廣告片」。有趣的是，為了證明這個網站可行，ViralSkool一邊參加創業比賽，一邊找到一間遠在泰國的噴漆廠來做「實驗」，這間噴漆廠希望將產品賣到美國，願意給這位創業家2萬美元（64萬台幣）的廣告費，辦了一場真正的「徵廣告片」的活動，而這位年輕人還蠻小氣，拿了人家2萬美元，透過他自己的ViralSkool平台辦的徵片活動的獎金竟只有低達3000美元（台幣10萬元）。但，驚人的是，即使這麼低的獎金，卻依然吸引了，高達2000位網友爭相拍攝！他們靠最後每一則影片的閱覽數來決定誰得第一名，但，你也知道，最後雖然只有閱覽數第一名的拿到3000元，但這次這間噴漆廠等於花了64萬台幣就一次取得2000部「廣告片」，最後計算，這2000部的廣告片一共吸引了60萬次的閱覽，加上現在電視台都常常到YouTube上面「挖寶」，所以有兩部聽說上了CBS的秀、以及日本的「富士電視台」，估計又再帶來了200萬次的閱覽。光看這個閱覽數就知道這些影片並未爆紅，但這麼多閱覽數，其實也比一般在電視上打廣告還要「划算」了！更何況，如果哪一支爆紅了呢！
不只這樣，上星期，我們看到大陸音樂家「朗朗」在美國舊金山的音樂會上，當場秀了一段「iPad」，令我的感觸良多。以下，就是這星期剛出刊的《非凡新聞周刊》專欄文章，有興趣者請去購買真正的雜誌一瞧全文：

蘋果的iPad到貨近一個月，上周，iPad得到一個超棒的宣傳機會，大陸知名鋼琴家朗朗，於舊金山舉辦的音樂會中，當場拿出iPad，秀了一小段《大黃蜂的飛行》！
這段「即興演奏」在上周末傳遍了全世界，其宣傳威力可能不輸給其他iPad的搞笑影片。之前的iPad影片，多為「素人」大玩各式各樣的創意，有人故意將他剛買到手的iPad打個稀爛，就為了搏上YouTube的機會，果然爆紅；另外有人拿iPad送給99歲的人瑞玩，還有一位拿給2.5歲的小嬰兒在玩……這些影片，都有至少近百萬人次的點閱率。
唯有這次不同，iPad被一位真正的鋼琴師（我超喜歡朗朗的）拿在手裡，用它來演奏《大黃蜂的飛行》，而所有的記者、部落客在傳頌此消息的時候，都不忘提起朗朗平常都使用史坦威(Steinway)的名琴，這意思是說，史坦威的鋼琴要價100萬台幣，而一個iPad也才不到二萬元，朗朗竟然能用iPad彈出《大黃蜂的飛行》！ 
不過，仔細看故事的鋪陳，會發現一些巧妙的「設計」，處處充滿了「網路行銷」的痕跡，說明了朗朗這則事件並不是「偶然」－－

首先，朗朗在現場演奏的「魔力鋼琴」的軟體商「Smule」已經主動說明，演奏前沒多久他們才剛與朗朗碰過面，將一個有載好「魔力鋼琴」應用程式的iPad交給了朗朗，只是「沒想到」朗朗當晚拿出了ipad即興演奏了一番。Smule公司的創辦人之一剛好也是華裔，是在史丹佛大學數位音樂研究中心的助理教授王戈。
然後，朗朗是在一場正式的音樂會作這段「即興演奏」的，大家知道，一般在音樂會裡，不應該會有人攝影。但，這次很「巧合」的，在朗朗開始演奏iPad的瞬間，有人不依規定的拿出了攝影機，將這段影片用手機當場拍攝下來，放到YouTube上面。舊金山的人大多知道，只要是和「iPad」相關的影片，放到YouTube上面不紅也難！所以一看到朗朗要玩iPad，趕快掏出相機先拍了再說。
最特別的是，影片中，朗朗當場玩這台「魔力鋼琴」，瞧他的手指很巧妙的在上面按著，他的手指停下，聲音就不見了；按了，就開始彈奏《大黃蜂的飛行》，大部份觀眾都以為，這是知名鋼琴家的「技術太好」，可以這樣彈，也因為如此，大家瘋狂的轉寄、傳送朗朗「彈iPad」的技巧。但仔細看，在彈這麼一個iPad時，朗朗的眼睛並沒有在琴鍵上，由於iPad上已經不是一個標準尺寸的鍵盤，iPad表面平滑，沒有觸鍵感，原來「魔力鋼琴」的玩法是，只要「按」，就有聲音，所以朗朗當天並不是靠技術，只是隨意亂按而已。（詳全文請見雜誌謝謝）

四年前，我在第一場演講就將YouTube的影片納入演講主題，當時我很熱情的解釋，為何老美將YouTube稱之為「viral video」，但當時全都是海外的案例，沒有一個是我們自己的。而當時從兩張投影片，變成現在可能有三十幾張都在講YouTube，後來的NET-MBA課程（現在改稱為fb-MBA，五月十五日開課）大半也在講YouTube的影片行銷、創意成功案例。團隊在操作facebook，從一開始的專案我們就順著客戶兼做YouTube，現在雖然名為做facebook，每次都搭配「影片」與「社群」，設計各式各樣的社群行銷策略。
有一種說法：YouTube已經變成第二名的搜尋引擎，因為這樣才使用它。但對我們來說，這不是使用YouTube的原因，「影片」的威力，不只有在那邊等著讓人來搜尋，它本身就是一個主動傳播的傳媒，雖然它本身沒有任何社群機制（你不能透過YouTube傳給你在YouTube的朋友），但它搭著最強的社群平台如facebook之後，就變成一個力量異常強大的宣傳工具。我想，Google面對facebook還可以非常的優閒，是因為它還掌有YouTube的緣故。而像朗朗這樣的案例，我們的詮釋是，YouTube行銷主要是將主流人士的「證言」(testimonial)擴大，在從前，許多事情並不是發生在足夠的人的眼前，所以發生以後，「沒人知道」。現在，只要某個名人曾經使用這款東西，被拍了下來，放在YouTube上面，就是最棒的行銷手法。YouTube行銷的背後，是許多可動用的策略，我們鬼點子特多，在三、四件顧問案中，已經處理過5分鐘影片、7分鐘影片；處理過連續30則的20秒影片、處理過2分鐘的網聚花絮……有的是客戶要求搭配在社群行銷的操作中，有的是我們自己主動拿來當「武器」，有時候，大廠拍完的CF，花了幾百萬拍了一部廣告，再花了幾百萬上電視，這部份難道就讓它封箱？連同NG片段，我們都有太多的創意可以搭配facebook來傳播出去。
以前，我們當YouTube是配角，現在配角的角色，幾乎搶了主角的豐采，我們想讓它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我們想來試試看更大的泫染力！
所謂YouTube行銷，不只是拍影片……有了影片, 只是第一步而已！後續，如何利用facebook社群再進一步擴散這影片，為我們的影片，量身設計一套完整的網路行銷策略？
下一階段的「fb-MBA請益之旅」，赴企業內部，了解「YouTube行銷」的可行性。如果你是企業，而且目前已經有已拍好的CF影片、或者已經正在打算拍攝（還沒拍的不算），希望在這則影片之外，創造更多的效益？或者覺得每次拍影片效果不佳，希望試試YouTube當下一個林育群……，我們願意免費拜訪貴公司，在短短的時間，我們做一個報告，也瞭解貴公司的需求，是否有可能透過「YouTube + facebook」來達成？
下周開始，我們一周可以跑幾間公司，請按這裡即早報名「免費的fb-MBA影片行銷請益之旅」，若ok的話，我們在一周內回應到訪時間，免費與各位先進交流，看看YouTube + facebook還可以做出什麼大花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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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Oatmeal插畫以「說明書風」網路爆紅，談1/2的守舊機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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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5 Apr 2010 00:24:11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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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上周看到一則消息，對於想以插畫爆紅的設計人或相關創意者會有一些感觸。一位年輕人叫做Matt，創出一個叫「The Oatmeal」的插畫網站，當初創立的第一個月，就馬上吸引了30萬不重覆人次的拜訪，算是爆紅了，而創立十個月以來，總共已達450萬不重覆人次來訪。這篇文章大大讚賞這位年輕人的作品的辨識度很高，已經「就像加菲貓的水準」；而網路上買下好幾間趣味部落格的華裔事業家Ben Huh也看好他，他變成網路上最炙手可熱的素人畫家！
眾人一片看好下，到底這個Matt畫的是什麼樣的插畫？
他們說，Matt畫的內容真的很幽默、很好笑，而且他們說，Matt畫的很多內容常常是「很不安全」的幽默，可能會損及一些弱勢族群的、會被罵的，但因為Matt又是以非常可愛的畫風，以致於這些幽默不會被太在意。目前的讀者從青少年一直到三十幾歲都有。
這是畫者自己的天賦，其實沒有什麼好提的。但我覺得有趣的是「Oatmeal」的畫風其實是很特殊的，直接一點的說，Matt畫的，不像四格漫畫，反而有一點點「說明書」的風格。
應該說，他畫的並不是插畫，那，根本就是某種「步驟型」的一種插畫模式，我們認為，這樣的爆紅，應該是相對簡單的。於是，問題變成，為何Matt會「想到」要這樣畫呢？也是有典故的。
這位設計師本身並不是從設計學院派出身，也沒有經過任何正式的訓練。看他的設計也不是真正的「非常會設計」，但一般設計師只會設計，卻沒有Matt的梗，這是一種「整合式設計」。Matt在接受那個作者訪問的時候，也真的毫不遮掩的告訴大家，他的「成功秘訣」。他說，很簡單嘛！只要上網找一個大家都在討論的好笑的點，那就是你今天的黑咖啡，然後你開始加一些趣味的奶精、加一些糖，然後在人多的地方請他們「品嘗」一下，喜歡的話，就會傳給他們的朋友！這真是一點也沒錯，但這麼直接、簡單的「抄網路上的梗，將它變成說明書」，卻是許多設計者沒有想過的，甚至許多線上行銷人也都沒有這麼簡化過。他們說，Matt簡直像個網路行銷人，而不是一個網路插畫家！
而他們猜對了。
Matt，果然正是網路行銷人！他之所以會做出Oatmeal，和他的工作經驗有很大的關係，也是今日重點──
Matt從13歲開始就在摸網站設計，於是17歲就開始在幫一些公司設計網頁了。很快的，他來到了「SEOmoz」工作，這是知名的網站優化顧問，他不但幫忙設計的事，也幫忙參與行銷。在一間優化顧問公司裡面做行銷呵！那時候Matt一定瞭解到一些網路上最基本的原則，要紅起來，一些基本功，一派簡單的原則。這時候他就像許多設計師一樣，工作做累了，懷念SOHO生活，還是自己出來了，當時看到加拿大的交友網站PlentyOfFish一個人開、一個人賺，一周工作一小時的美好生活，他自己開了一個交友網站叫「Mingle2.com」。大概是他有從這些工作裡抓到了「簡單原則」，他只花了66小時就完成了這個交友網站！

當時他只想要有個女朋友，所以開了這個網站，不料他投注所有時間在經營這個網站，結果還是沒有交到女朋友。六個月後，這個網站已經有了200萬的拜訪者，他賣給了舊金山一間交友網站「Just Say Hi」。這時候的Matt，已經擁有過一個人將網站衝高流量的實際經驗。
網站被買下來以後，Matt因為簽約，於是過來幫這間交友網站工作。有趣的是，這時候他的工作項目也有點改變了，買下他網站的那間交友公司開始看到他在行銷與設計上面的「雙長才」，於是請他就不要再煩每天的管理工作，請他全力幫忙衝這個男女交友網站的流量。於是Matt從「設計師」變成「行銷員 + 設計師」，每天負責想一個「梗」，每天「畫」出來（等於就是在畫「說明書」就是了），鋪到網路上。由於這個任務非常清楚、非常直接（就是要趕快想辦法拉人進來！），所以，Matt所畫的東西，一開始就和其他插畫家非常不一樣，他的插畫有強烈的主題，譬如，《約會的8步驟》，聽起來不像插畫，而像某種文章，才看完題目就讓人想點進來看，會點進來的人也都是他們要的族群。點進來之後，看到是插畫，很容易就看完，抓到要領，讀了這個說明書，點進這個男女交友網站！然後Matt開始嘗試一些新玩意，譬如《你一次可以和幾個5歲小孩打架？》這樣的題目，天邊飛來的怪主題，網友超好奇，點進來看，還要作答，出乎他們意料之外的結論，一定就馬上將這些貼紙貼在自己的網站。這些都紅了。不過，這些方法也慢慢引來反彈，他們認為，這些好笑的東西，最後都是引到一個網站，頗有受騙之感。這點Matt承認，這一切本來就是在做行銷，但他開始想，如果此網站是因為這樣的「特殊行銷手法」來帶動，那麼，如果將這「特殊行銷手法」本身變成一個網站呢?
於是他又辭職了，跑出來開設了「Oatmeal」！
以上，就是Oatmeal的故事。
故事敘述了這麼多絕非廢話；以上和Oatmeal的爆紅很有關連。這位插畫家會發現Oatmeal「這招」，完全是因為他開始幫男女交友網站做「說明書」，從說明書的寫法去延伸出自己獨立的作品。換句話說，Matt的風格並不是隨興創作，它是改造說明書的結果，而這種做法，竟然…從來沒看過。
這就是創新的盲點。我們每次看到一個創新成功的案例，永遠都只是看到「1/2」而已。
什麼意思？
每一次創新成功，可分為兩個部份。一個部份是「改造了舊東西」，另一部份是「創造了新東西」；我們看到新東西成功了，所以也想創造「類似的新東西」。於是，我們往往都很快忽略掉的是，那個「被改造了的舊東西」。
舊東西之所以存在，一定曾經是有需求的；大家只看到新東西成功，卻忘記新東西的成功其實已經強烈在暗示：「舊東西必須被改造」。所以下一個新東西不應該去模仿或跟著那個「新東西」，反而應該來看看，那那那，這個「舊東西」還可以怎麼改？
就以Oatmeal這個案例本身來看，一堆設計師看到Matt這樣做，一定也會開始考慮，畫一些「說明書型」的插畫？不過，更聰明的設計師，或許會看到那「1/2的守舊機會」，不去想做Matt的加強版，而是繞回來，看看「說明書還可以加強」的這個事實，想出其他的加強說明書的方法，新的Oatmeal也才能這樣被創造出來！
如果我們把「Oatmeal」這樣的「eDM型」的插畫，也算作一種插畫，那麼它肯定是最像以前那種說明書的插畫。「Oatmeal」其實只是將舊式的東西，加了插圖、動作、幽默，它其實沒有很大的創新；他的創新，是建築在原本舊的方法上面！所以，我們不必這麼創新，只要1/2的創新就好；這部份不急，急的是來看看那個即將被淘汰的「老傢伙」。
答案不必猜，老傢伙已經告訴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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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給創意工作者：爵士和喜餅的關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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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4 Feb 2010 20:29:07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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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日時間趕，因此再摘這篇五年前之前寫過的文章，最近無意中讀到，覺得還蠻好笑的。在這篇文章中，當時的我紓發了觀賞爵士表演之後不專業評論，結論的一部份甚至將「爵士」與「喜餅」扯上關係，大家輕鬆讀讀──
爵士由黑人發起，主要的意義就是「解放」。黑人在音樂方面有特別的天份，社會壓抑他們，他們就從音樂來創造新物。當他們成長到可以獨當一面後，還要一直抗拒自己會被任何形式給固定化。每個爵士樂手都被賦與「終生革命」的任務，為了不斷的創新，他們一定要擁有創新的筆，他們的左、右手、甚至腳掌都是不同的筆！
我玩過一個遊戲。左手畫正方型，右手同時畫三角型，聽起來很簡單，實際自己畫畫看，一畫就打結。而爵士的重要技巧，卻就正是讓左手和右手同時彈奏不同的曲調與感覺。爵士樂初學時，先從左、右手各彈不同的拍子開始，接著是不同的旋律，最後就要彈出左右手完全不同的感覺。名爵士家Don Pollen最強的地方就是能做到左、右手完全分開，有如不同的人在不同地點、不同心情所彈奏的。另一位著名的爵士家Bill Evans，也標榜著他那套左、右手完全不照節奏的「亂彈」，亂中有序的驚人技巧。
同樣聞名於世的爵士天王Didi Jackson，在他的音樂生涯中曾經試過獨奏、重奏、三人奏，最後甚至還和交響樂團一起演奏。但他曾經表示，每次「換方向」，樂迷常常因為聽不懂，不再繼續支持他的音樂。「樂迷跟不上我。」他總是這樣歎氣，難掩爵士樂手不斷創新、革命而有得有失的一股落寞感。
這就是今天聽完爵士鋼琴的感想開端。這一天，黑色琴蓋，撐起，倒映了一排金色的絃，而演奏者，正是皮膚黝黑的國際知名樂手Didi Jackson，現在他對聽眾宣布，在接下來的一段即興獨奏中，會將鋼琴所有的黑鍵與白鍵「全都用上」。
「大部份的人彈鋼琴只集中在中間四十條絃。」鋼琴師表示：「鋼琴提供這麼多條絃，就放費掉了。」
他一下手就是瀟瀟灑灑的一大段「Peace of Mind」曲，手掌平放在鍵盤上，腳在地上用力拍，看似亂彈，突然又讓觀眾聽到很好聽的完美和絃，突然之間他的手又從高音以不可思議的速度一路彈滾到低音；他時而往後仰，嘴巴撐緊，時而眼睛睜得圓珠斗大瞪著琴鍵，好像對自己剛剛即興一小塊怪音創作感到驚喜。
他不只拿鋼琴來「彈鋼琴」，他已經把鋼琴來當鼓、當薩克斯風。他這一個人，就是爵士鋼琴的最佳代表！
接下來，這位爵士樂手與台灣極著名的兩位爵士樂手合作。
三個人。兩架鋼琴和一支提琴，就在開放的舞台上，但三人皆閉上眼，走進了一間心理的房間。「從哪邊開始呢？」其中一人問。大學的鐘聲響起。
「不用擔心，我們會走出來的。」另一人表示。鐘聲還沒結束，他已經拉出了第一個音……。
音樂進行了十分鐘，並不是每一段都很好聽。但就是突然出現這麼一段「天籟之音」，讓我感覺到──
「哇，從來沒聽過這麼讚的！」
就因為有這麼一段極端悅耳、有如黃鶯出谷的「天籟之音」，我就會覺得，無論為了這場秀付了多少錢，都划算，都值得！
本文章的重點，就是在這段即興產生的「天籟之音」，給了所有創意工作者對付創意世界怎樣的巧思──

這是創意家所要注意的重點，怎麼說呢？我們看到，爵士樂已經成一個很大的市場，跳入其中欣賞的人愈來愈多，爵士樂的強大之處，就是在於它一直不斷的有新的創意出來，它就像一個無底的黑洞，不但持續的在創造「天籟之音」，而且還創造了一個天籟之音的「平台」與「文化」。是什麼樣的環境，讓爵士手能持續的創造這麼多新的音樂意境？爵士，是怎麼孕育創意？
說到爵士樂，其實不該聯想起台灣本土的喜餅，但，我仍然不禁作了一個聯想：北港的餅、皇樓的「香菇肉餅」。咬下這一口喜餅之前，離上次吃喜餅已經有十幾年的時間，酥酥軟Ｑ的口感，和淡淡的芝麻、蛋黃、紅豆餡，細緻地交錯在其中。我在心中驚嘆，原來，現在的喜餅，已經又進入另一個新的境界。
喜餅這種傳統，已經經過了幾百年的調整，到了近年更因競爭而不得不紛紛創新花樣，把自己的餅弄得和別家做的不一樣。台灣這個地方和其他國家不同，人與人的見面有很多見面的禮俗，常常以「禮物」為主，不只是在結婚的時候，平常也需要常拿伴手送禮。在這個地方，送的最多的就是餅類，所以喜餅不再只有喜宴才有，平常也常常拿來送人或自己食用，喜餅的市場一直相當的蓬勃。
好的餐廳，會對每一道菜嚴加控管，一有新菜，首先先花一個月時間，每天晚上員工伙食一直不斷的調整，直到那味道突然間變得非常好吃。若以曲線圖來看，當火侯、調味料的比重到了某個數字，它們總和的味道就會全部層層疊起，變得非常的好吃，廚師們將此「黃金比例」稱作「衝上去的比例」。
這種調整，都是在無數的錯誤中作修正。從「錯誤」去得到從未得過的東西。
「彈錯」，就是爵士的精神。
若沒「彈錯」的這一段，爵士樂今天恐怕也無法發展成這麼多元化，這麼強大的創新爆發力。錯誤，絕對、絕對帶來了更多的創新。
有人說，他或許不是很強，所以用瘋狂來掩飾他的「彈錯」。但即使是如此，「彈錯」也才讓他可以站上國際舞台，學到更多的東西，帶來更大的改變。讓他的潛能與創意完完全全的發揮出來。
爵士樂，到底是怎麼容忍這麼多錯誤，還能夠繼續的成長、龐大的？一共有三點：
第一、爵士音樂的本質就是「偶爾才送甜」：「自由就是不受拘束，但不受拘束做出來的東西怎麼會好吃？」在一個浩瀚無際的海洋中，找尋一個新的創意。找到新的不難，只是好不好吃的問題。爵士大部份的時候真的都是錯的，不太好聽。但偶爾，他們一定會送一個和絃出來。他們不會偏離原先講好的和絃過多；所有的不和諧就好像放置一些定時炸彈，還是有些和諧。一開始不和諧，中後時段安排幾個和絃，還是會聽起來很滿意。爵士，在其中跳舞亂闖，偶爾給一個好吃的，這樣，觀眾就允許他們繼續去自由發揮了。
就像上述的知名爵士樂手Didi Jackson，為了紀念911所作的曲子就是以「四部曲」的形式，其中，只有第二號，是和諧的美音，剩下的一、三、四號，全都是近乎「亂彈」的吵雜音樂。
「既然我們不允許自己待在同一個老調，那應該就全部亂彈，全部彈錯。」他彈奏到一半，真的就用左臂去亂壓琴鍵，並以其沾沾自喜。彈錯並不好聽，它只是在為接下來的稍微的和諧感鋪陳，這段即興就好像是沾在蕃茄上的鹽巴，你吃得很鹹，就算蕃茄只有一點點甜，也是好吃。
手上去，隨便彈一個音，已經開始，就從那個音繼續玩下去。因此，爵士樂手就不會「成果導向」了。
第二、爵士把焦點分散到「個人英雄表現」：所謂爵士表演，把整段音樂秀變成了一種表現，除了聲音，還有爵士樂手本身在彈奏的動作，以及一股他散發出來的「爵士精神」，這樣，就不會落入彈錯的悲哀。彈錯的悲哀就被「稀釋」掉了。
懂爵士的人都覺得，爵士本身並不只是一種音樂。所有的掛著爵士樂名號的不錯聽的音樂，都是意外的成果，不是爵士樂當初的目的。爵士是一種表現、一種溝通，只有在看到人，聽到他的講話內容，才有感受在其中。
美國人寫商業課本，總是愛用球類比賽的題材。這是美國精神，是人性最基本的趨動力。美國人不看唯美小說，不去製造感情，一切都是最人性、最原始，也最有效率及爆發力的生活方式。爵士就像球類運動一樣，它等於把音樂「美國化」了。其實，爵士就是在秀技術。彈爵士的樂手的人格可能只有兩種。一種是表現型居多，以表現為目的，喜歡爭峰。另一種就是極度渴望自由，爵士是一種美國精神的代表。從中會感動，也是一種近似於崇拜英雄的感動。
第三、爵士「什麼都對」，崇尚「集大成」：因為肯找創新的因子，所以爵士樂手到其他國家的民俗音樂去獵取。巴西的森巴風情，印度的樊樂，中國的古典樂器……今天，看到這個台灣小女孩，自告奮勇上台和名師合彈一段即興爵士，讓人印象深刻。戴黑眼鏡，乾乾淨淨的，坐得正經八百的她，很瘦，駝背，不顧形象當場打了一個大呵欠，整個身體像一枝軟弱的竹棒彎成一個弧型。她在放鬆。
她的手拱起來，站得穩穩，開始彈奏。她全身只有一個地方在動，就是她的右腳在輕輕的打拍子。她雖然身體不怎搖晃，她的樂聲卻像在瘋狂的跳舞。
這種技術與把持，也是一種很特別的風格了。Didi Jackson有他的風格，台灣小女孩有她的風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每個人都可以把自己的風格弄進自己的爵士音樂裡。
到最後，自己的風格，也可以變成爵士的一種流派！於是，集各流派為一體的爵士樂，就愈來愈茁壯。事實上，今天「美國」會變成這麼壯大的國家，也是因為其文化擁有一種「集大成」的特性，所謂美國文化，就是在某一種西歐文化的框架下，和全世界各式各樣文化的總和。爵士樂手一再鼓吹的這種觀念，等於宣導一種「自由、再自由」的意境，一般比較有影響的是對於那些很往外發展、回復自由、擺脫一切的人。對於他們而言，爵士的精神就有如騎士精神，有非常大的勵志的效果。
若好好研究，創意家應該能從爵士世界看到新方法，將真正的爵士創新方法，用到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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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Facebook一個月出現兩場成功的「無名火」社群行銷案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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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Feb 2010 01:47:49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category><![CDATA[創意作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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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星星之火，可以撩原，加洲大火的時候正在美國，每天轉開電視就是一片紅火的顏色，才知道這種火竟然難以熄滅，這種「無名火」真的令人為之色變！想像，當我們丟下一顆小火在一群樹叢內，有可能就會造成一場消防人員得花一星期才撲滅的了的大火。
如果行銷也可以像這樣呢？
Facebook兩周前開始一個稱作「Doppelganger Week」的改照片活動，我覺得就是一場「無名火」。什麼叫改照片活動呢？原來，每一個人都將照片故意換成某張「大明星」的照片，這位明星是別人說他長得很像的，如果你的臉就是沒有「明星臉」，你也可以上傳Homer Simpson的圖片，還是某一個在電影裡出現過的ET、異型、吸血鬼…都可以。接著，此活動還講明了，你必須將此照片貼到你的塗鴉牆上。想不出來的，他們還準備了一個叫「Face Double」的小遊戲可以自己找。
而HuffPost特地跑去和那個「發起人」做了一場頗為白目的訪談，這位發起人也是IT人。為什麼要發起這個活動？因為有些同事開始鬧他，說他長得很像「Tom Selleck」，他們直接說：「哈囉Tom Selleck，你吃飽了沒？」問題是這傢伙其實是印度人，而且已經工作多年一點也不像那個明星19歲，像的可能只有那一撮「鬍子」而已，於是他就發起了這個活動，要大家把自己長的像的「明星」都貼到facebook上面去。
這邏輯聽起來「不通」，不過在facebook上本來就是這樣，紅的東西往往不經意就能發起！
不過，要一般人判斷，你會判斷這場將自己照片換成明星照片的活動，會紅嗎？
不不，一個人當然不有趣，但是當「一群人」開始換掉照片，那感覺就不一樣了──之前幾次曾經流行大家換照片，尤其是換成偉人，或換成動物的照片，一個換，其他人跟著換，你就會看到自己的對話塗鴉牆上的朋友好像整個換了一批，下方的姓名都還是熟悉的朋友姓名，但他們的照片全都不一樣了，這些朋友頂著這些新照片，還是照舊在講話……這感覺是很有趣的。所以這個「Doppelganger Week」爆紅，我們並不會感到太意外，意外的是，facebook明明就白紙黑字在使用者條款寫明了「不准使用無版權圖片」，卻居然會忍讓這樣明顯的明星圖片侵權的問題，雖然此活動就只有一個星期而已，但整個facebook大家都在「借用」明星圖片一星期，真的可以嗎？無論如何，大家覺得不行的時候，活動已經結束了。
這種策略，我們可以稱作「無名火行銷」。從哪邊源起的大家並不清楚，至少在參與活動的當下，他們只是在討論串之中被朋友告知：「這個叫做Doppelganger Week，趕快找一張明星的圖片換到你的個人檔案圖片吧！」就開始也自己動手，自動的、自動的散佈到每一個地方。
這個例，才在不到一個月前，已經在facebook上面發生過另一樁「無名火」──

這個例子就是「女性內衣的顏色」，在上周末的報告有提到。反正就是在某一天，有些人開始發現，咦，怎麼有朋友突然就在牆上PO了一則「顏色」，她們都不廢話，就是只寫一個顏色，整句話就只有一個字：「Black」。
「Red。」
或有的為了形容顏色所以兩個字──「Navy Blue。」
於是當天早上你會發現有好幾則的對話是這樣的：
女性朋友Ａ：「黑色。」
男性朋友Ｂ：「Ａ早啊，妳在寫什麼？幹嘛寫黑色？我另外也有一個朋友也在寫？」
女性朋友Ｃ：「@Ｂ，那是她今天穿的胸罩的顏色啦……（尷尬笑）。」
男性朋友Ｄ：「這是一場facebook行銷。」
男性朋友Ａ：「喔喔喔～～呵呵（乾笑），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呵呵（再尷尬笑），那就祝你今天愉快了……。」
女性朋友Ｂ：「藍色。」
男性朋友Ｄ：「加油……。」
類似這樣的對話串，注意，這些都是認識的朋友，貼了什麼也都會讓其他認識的朋友知道，所以和網路上的對話不一樣，這樣的關於「女性內衣今天顏色」的對話，簡直尷尬到叫人想找個地洞鑽進去！也因為這樣，大家覺得頗為新奇，也跟著一直貼自己的「顏色」。
另一個案例，則在早在大約一年前，也有一個「關於我童年的25件糗事」，此活動已經成為NET-MBA教材已久。最近一連爆出「女性內衣」與「Doppelganger Week」兩個「無名火行銷」的案例，讓我們真的又要注意一下了，或許這是一種很新的方法，也或許我們可以從中找到「公式」？
要注意，一般行銷主並不認同這樣的社群行銷法，至少一般的活動都不是這樣子的──一般活動就像放風箏，先放上去之後，再以細線調整方向，再飛高、更飛高，所以活動一定要有個「基地」，可以是個粉絲專頁、一張頁籤、一個官網，一個小遊戲……，大部份的都會設計由朋友拉來的「新朋友」得先回到這個「基地」，領取一個碼，或至少也參照一下遊戲規則，再繼續出去幫忙宣傳。這個「基地」就像幫浦一樣一陣一陣的送出能量。行銷主無法接受沒有「基地」，因為就失去了掌控。
但，失去了掌控，真的不好嗎？
不會不好！當你喊出一場活動，就這樣在沒有來源的情況下傳出去，甚至還有以下三點好處：
一、這樣傳得更快：因為很輕鬆，不必帶網址，沒有什麼規定，而且做的人覺得「在做自己」，你換一張照片成明星照，或是寫自己內衣的顏色，都是自己獨立的行為，而不是跟著某個活動，網友依樣做的機會大很多。
二、人們竟然會去找「誰是發起人」：一旦一場「無名火行銷」活動紅了！那，大家都會想知道到底是誰發起這場活動的。很奇怪吧？可能是人性所致，這些網友在參與了這些活動後，不會就這樣放它走，一定會追根究底的問問朋友，「有聽說是哪個組織或哪個單位發起的嗎？」
三、記者會幫忙散播「你才是發起人」的這個事實：當活動紅了以後，就算你是發起人，大家也都在找「誰是發起人」，但兩邊無法馬上連上線？沒問題，記者會來訪問。這次的「Doppelganger Week」活動的所有報導，幾乎沒有不提到那位發起人的名字以及他發起的原因，所以無名火行銷不必怕自己「不見了」。
去年也有一個「25件糗事」行銷活動，現在，廠商可以開始隨意發起這些行銷活動。反正既然是「無名火行銷」，今天就可以馬上發起，而且不是透過專頁或email，而是「個人帳戶」先對自己朋友發出吧！不必贈品，不必說是誰辦的，所以不必審核，只要準備好當它紅了以後可以拿出「我是發起人」的證明就好。每天都想一個無名火行銷，每天都發起一個，一年後，或許會是自己完全無法想像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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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5歲小男生口述的暴力漫畫《Axe Cop》斧頭戰警，一個月爆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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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3 Feb 2010 02:03:11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6</dc:creator>
				<category><![CDATA[創意作品]]></category>
		<category><![CDATA[創業案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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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灣這邊已經有許多的插畫家與插畫作品，近一兩年來更多更多的冒出來了，不禁讓我們想想，漫畫還有什麼新方向呢？
這一個月來，美國網路界盛談一個很特殊的漫畫作品，不過，在講到這部漫畫前，先藉這個題目，為我們團隊外部夥伴之一的David Chang最近推出的「威世紀 – Facebook第一本真人漫畫連載」推廣一下！《威世紀》是網路上第一本「真人漫畫連載」，嗯，由「真人」來演「漫畫」，會是什麼樣子呢？而且劇情還和facebook很有關係呢！來看看就知道了。
ＯＫ回到正題，這幾星期，網路上傳出一個有趣的「小朋友漫畫」在兩星期內爆紅的案例， 這漫畫叫「Axe Cop」（斧頭戰警），這是一位五歲小朋友的作品。你說，誰信啊，五歲小子怎麼會畫漫畫，還畫得這麼好？
這是有故事的，五歲小朋友叫做「Malachi Nicolle」，一切都發生在一個月前，小朋友有一位年紀大他兩輪的哥哥叫Ethan，這位Ethan哥哥當時放寒假，回到家裡和全家度聖誕節，沒事就和他這位小小的五歲弟弟玩耍。
一開始，Ethan哥哥和弟弟玩一個想像的戰爭遊戲，五歲小孩想像自己正在和某個妖魔對戰，他自己叫「斧頭戰警」，他哥哥則是幫忙的人，他哥哥聽了五歲小朋友口中童言童語的故事後，可能是相當有趣，竟然決定畫成「漫畫」，漫畫的名稱就叫做「斧頭戰警」(Axe Cop)！ Ethan老哥大概是想，畫一畫留作紀念，等到弟弟以後長大，再來看這漫畫一定很有趣！
於是，他畫了「第一集」。
這張第一集就如上圖，你會覺得很好笑。它的劇情很簡單──某天一位英勇的刑警來到失火現場，在現場找到一把「完美的斧頭」（一定是這位弟弟某天參觀消防隊看到那邊有斧頭這種神奇的武器才會這樣發想），於是這位刑警就決定自我變成「斧頭戰警」！不過他也馬上想到，他需要一個一同打擊犯罪的伙伴，於是他面試了幾個人，決定選了另一位擅長吹笛子的「笛子戰警」（大概這位小男生想不到其他武器只好給他一把笛子），然後兩位戰警決定馬上去打他們的敵人：巨大無比的邪惡孔龍－－

只見「斧頭戰警」大叫「我要將你們的頭砍下來！」，旁邊的「笛子戰警」則表情嚴肅的在一旁……吹笛子（沒有交待為什麼）。
下一格，恐龍的頭，果然就被順利的切下來了，不過，「笛子戰警」的身體卻沾到了恐龍的血，於是「笛子戰警」也變成了一隻恐龍的長相，他的笛子也變成了一把長槍。
故事結束！
這是第一頁、第一章！你可以想像這一連串的漫畫雖然畫得「相當專業」，但這些人物的「對話」以及整個故事的「鋪陳」，簡直是天真的好笑！而且教人相當擔心，怎麼五歲男童滿腦子想的都是斧頭、把人家的頭給切下來之類的暴力行為。連他們facebook粉絲專頁上面也直接寫著這漫畫的主題就是：「我要將你的頭砍下來！」但，小男生不就是這樣嗎！雖然劇情很是勉強，但讀者不但不會覺得不好，反而還覺得津津有味，因為……劇情全是那五歲小孩想的啊！
就這樣，從「第一集」，到第二集、第三集……，這位Ethan老哥，一邊畫，一邊問他的弟弟，一星期後，就畫了四集了。他先將這四集PO在facebook上面和家人與朋友分享，沒想到就很受到親友的好評！到了12月24日，這位老哥為它獨立出來開了一個部落格「Axecop.com」，慢慢開始在網路上流傳。
到了一月底，網路的力量終於展現了！流量爆升，Ethan老哥在這篇文章中表述了他的心情。「過去幾天是我一生中最瘋狂的時光。」他說，Axe Cop從周三開始就是天天流量爆量，自從那時候起，「我已經很少離開電腦。」為了表示尊重「原作者」（也就是他弟弟），提供了幾張在那個假期中他畫的其他圖片，包括一隻生氣的機器蝸牛（其實牠是一位科學家），還有一個身上有四柱大砲的雪人（三柱在胸前，一柱在額頭上）。最新的「第六集」，則是昨天才剛剛出來，這次帶入了那個「獨角爸爸」的故事，裡面有一位獨角baby，現在，聽Ethan老哥說，連好萊塢也對這案子很有興趣！
它到底教了我們什麼事？
目前已經很多人都找到了不一樣的漫畫創意點，很多是生活類的，也有情色類的，還有一些是教學類的……但這個又告訴我們，還有另一大類的插畫是可以紅的。
這一類……叫「北鼻類」(baby)，聽起來好像已是「臘筆小新」、「櫻桃小丸子」的題材？其實沒有。我們指的北鼻類，打的是大家對於天真小朋友很自然的喜愛，因此，畫作本身就應該好像baby一樣，呈現出一種令人難以說「NO」的可愛感。譬如之前水公司Evian砸超多錢在拍攝那系列小baby包著大尿布在玩滑輪的影片，大家都覺得真是高招！網路上有幾招一定會爆紅，其中一招就是真的很可愛的小BABY，人類喜歡小嬰兒已經被植入我們的基因裡，只要是人類，誰不會喜歡小BABY？所以，如果又有一批的插畫家或漫畫家，完全以小baby為題材呢？完全的讓他們來作畫呢？而且要和Axe Cop一樣這麼充滿了隨便的味道？
網路上大部份的創意都不能抄襲，但有些創意方向，它就是可以抄，而且抄了，別人還不會說你怎麼用抄的。《斧頭戰警》，說不定是另一波讓人愛不釋手的新漫畫主題的初端、一個開始！過年期間，有天份的高手們在家閉關好好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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